弘业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30 17: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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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 2015-025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一百零九条进行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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