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34 公司简称:山水文化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 谭志珩(董事、副总经理)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由于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对 2014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或有债务和或
有事项以及 2014 年年报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无法做出判定,
因此对 2014 年年报的意见是:弃权。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黄小恩监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因知悉的有关财
务数据尚不够详实和充分。对《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因内控工作不达
标有缺陷监事会负有一定监督责任,对年报编制工作监督力度不足,故弃权。
三、公司全体董事(8 名)出席会议,其中:亲自出席 5 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3 人。
独立董事张朝元先生因身体原因、独立董事王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独立
董事付磊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曾俊人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黄耀虎
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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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欣、总经理陆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孙晓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913,965.51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434,666,152.77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45,580,118.28 元。
201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后续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实
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书面证据。但鉴
于公司曾出现公章管控隐患,该事项是否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目前尚无法评估。如发
现以往存在未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将保留再审查的权利。
如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诉讼权,以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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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4
第二节 公司简介............................................................................................................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4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8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87
第九节 公司治理........................................................................................................101
第十节 内部控制........................................................................................................ 11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11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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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及重大风险提示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ST 山水、山水文化
天龙集团、*ST 天龙 指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龙恒顺贸易 指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 指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金正电器 指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太原三晋大夏 指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 指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 指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俊人影业 指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广西钲德宇胜 指 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六合逢春 指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七弦投资 指 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掌沃无限 指 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创思 指 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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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期,虽然公司积极寻求各种途径以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但
未能按照既定目标成功实现业务转型。
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虽已采取整改和不断完善的积极措施,
但是前期内控缺陷是否给公司后续带来潜在的风险目前尚无法评估。
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所持有的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88%)处
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所持有的公司 18,107,16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94%)处于质押状态以及二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北京六合逢春
股权(99.8%)处于质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
公司历史遗留债务较大,诉讼案件较多,资产处于抵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
已不具备正常的融资条件。
公司 2014 年所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相继终止,为业务转
型所设立的子公司未达到预期目标。目前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仍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中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的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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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山水文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 Guanghe landscape Culture Communication
Co.,Ltd,ShanXi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GLC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欣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戴蓉 乔莉
联系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电话 0351-4040922 0351-4040922
传真 0351-4039403 0351-4039403
电子信箱 rong4506@163.com tljt600234@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01
公司办公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01
电子信箱 tljt600234@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www.sse.com.cn
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山水文化 600234 *ST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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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1993 年 03 月 31 日
上市时注册登记日期 2000 年 5 月 30 日
报告期内公司名称变更日期 2014 年 3 月 18 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日期 2014 年 3 月 18 日
报告期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日期 2014 年 5 月 9 日
注册登记地点 2014 年 3 月 18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40000100017876
税务登记号码 国税:14011111002787X
组织机构代码 11002787-X
(二) 公司首次注册情况的相关查询索引
1993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地点为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详见 2011 年年度报告公司基本情况。
(三)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2000 年 6 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主营业务为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服装鞋帽、烟酒食品的销售、酒店旅游、食品加工等(商业零售、批发兼营酒店业)。
2003 年 2 月,公司通过与东莞金正数码实施重大资产置换,主营业务变更为 DVD
机等视频家用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和商品零售批发业务。
2006 年 2 月,公司将主营商品零售批发业务的天龙购物广场的经营模式由自主经
营变为租赁经营,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以 DVD 机等视频家用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为主,
自有房屋租赁为辅。
2011 年,公司对主营业务进行调整,主营业务变更为生产和销售中小尺寸 LED
背光源产品,受托加工及品牌经营视频产品,同时自有房屋租赁。
2012 年 7 月开始至 2014 年 3 月,公司主业停产,主营业务成为自有房屋租赁。
2014 年 3 月开始,公司进入业务转型期,将主营业务定位于旅游文化产业。2014
年 3 月 18 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为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酒店管
理;动漫设计;会展服务;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有房屋租赁。
(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为准,
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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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9 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为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
企业形象策划;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目投资;文艺演出项目投资;电影院线的投资;
书刊出版的策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信息咨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
戏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
娱乐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百货、土
特产品(不含食品)、烟酒(只限分公司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
业务;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
售(以《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公司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重
大资产购买预案》,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 100%股权,公司业务拟向游戏类
行业转型。目前该事项已终止。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 年 1 月 24 日,公
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收购广州创思 100%股权,公司拟将主营
业务转型为网页游戏平台的运营、网页游戏的研发、移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业务。
目前该事项已终止。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
(四) 公司上市以来,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2000 年 6 月,太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 3,38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36.08%),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1 年 11 月,太原市政府不再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太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相应职能划归太原市财政局。公司 3,386 万股股份国家股由太原市财政局持有,太原
市财政局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1 年 12 月 19 日,太原市财政局与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721.9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转让给东莞
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03 年 11 月 11 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太原市财政局持有的公司 2,721.94
万股股权划转至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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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6 月 7 日,通过司法划转,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810.72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82%)划转至
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3 年 4 月 16 日,通过司法划转,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810.72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82%)中的
2,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88%)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中铁华夏担保有限公司
名下;将 1,810.7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94%)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绵阳耀达投
资有限公司名下。
201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份转让方式,黄国忠先生受让原第一大股东中铁华夏
担保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88%),黄
国忠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也无实际控制人。
2014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份转让方式,北京六合逢春受让原第二大股东绵阳耀
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810.72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8.94%),
北京六合逢春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实际
控制人丁磊先生签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明确
该协议的前提条件是黄国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持续保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丁
磊先生持有北京六合逢春 99.08%股权,为北京六合逢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黄国忠先生与北京六合逢春及其实际控制人
丁磊先生因存在合作关系而构成一致行动人。
201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
要》(更新后),明确黄国忠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黄国忠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为本公司
第二大股东,黄国忠先生与北京六合逢春及其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名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
(境内) 厦 A 座 11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力、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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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578,317.22 10,444,483.87 1.28 24,883,37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913,965.51 33,563,745.70 -132.52 -48,370,943.7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339,062.35 -32,842,250.27 不适用 -43,000,770.86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4,266,182.92 2,763,649.00 -978.05 1,731,123.21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
2014年末 2013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2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 62,928,604.42 44,063,786.95 42.81 -127,232,908.97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469,418,907.19 441,999,054.74 6.20 397,730,663.4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129.41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129.41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0 -0.16 不适用 -0.2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4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75.4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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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4 年金额 附注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752.00 32,815.00 -804,171.6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
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
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
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
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
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39,321,927.13 32,907.51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
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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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
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 482,721.00 -28,430,896.16 -8,000,000.00
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
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 38,758,400.00 73,976,200.00 4,652,200.00
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
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3,906.55 -88,058.68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9,808,365.61 -18,494,050.00 -1,163,050.00
合计 29,425,096.84 66,405,995.97 -5,370,1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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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响金额
投资性房地产 395,505,500.00 434,263,900.00 38,758,400.00 38,758,400.00
合计 395,505,500.00 434,263,900.00 38,758,400.00 38,758,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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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公司基本情况
201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股份转让方式,黄国忠先生受让中铁华夏担保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 9.88%)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铁华夏担保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之后,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相继提出协助上市公司使净资产由负转正的相关债
务重组、赠予资产方案,以及解决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拟
推动上市公司以现金及发股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股
权、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等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主营业
务拟向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2014 年 2 月,受本公司诉讼事项影响,黄国忠先生与前述重组交易对方的谈判未
能继续。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终止。
与此同时,黄国忠先生为解决上市公司债务问题,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培育
和发展新业务,为公司后续发展扫清障碍,向上市公司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即
上市公司拟向广西钲德宇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 51,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
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培育和发展新业务,以彻底改善公司
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后因公司拟调整战略发展方向,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已不适于公司现状,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该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4 年 3 月,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公司名称由“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也定位于旅游文
化及相关产业,并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4年4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4 年4月21日起撤销对公司的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开拓及融资方面。但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存
在较大数额的逾期负债,导致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受到影响,无法按照常规途径获得银
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因此由股东进行担保,通过个人渠道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进
行融资。公司从个人及金融机构等渠道获得部分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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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份转让方式,北京六合逢春受让原第二大股东绵阳耀
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 8.94%股份,北京六合逢春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实际
控制人丁磊先生签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其双
方在黄国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持续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前提下,就上市公司
未来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黄国忠先生与北京六合逢春及其实际
控制人丁磊先生成为一致行动人,拟共同推动公司后续发展。
2014年5月23日,公司明确披露黄国忠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4年6月,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新业务准备和进展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先后与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
协议》;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
型驻场演出项目,旨在实现业务转型。
(1)关于并购基金
根据公司与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签署的《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
框架协议》,先期应由七弦投资和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七弦六合文化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后续由山水文化、七弦投资(或其指定关
联主体)、北京六合逢春(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山水文化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仍处于筹备阶段,未有新的进展。
(2)关于投资设立三个子公司
1)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7月,全资子公司广西山水盛景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拟在
广西对文化类资产进行整合投资,后由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专业性强,未能使业务有
实质性开展和突破。后续将根据发展规划重新制定经营计划。
2)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8月,全资子公司山水乐听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业务发展规划,拟在北京
从事国家体育馆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后由于该项目在筹备期终止,业务未能继续
开展。后续将根据经营计划进行业务调整。
3)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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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北京俊人影业取得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 45%的股权,其不在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该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始团队建设,报告期的业务正逐步
开展。
(3)关于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
2014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
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馆从事常年室内大型
驻场演出项目。
2014年7月,公司与北京京演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家体育馆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押金人民
币 6,000,000.00元。根据拟定的规划,期间一直处于项目的启动和筹备阶段,国家
体育馆主馆也尚未正式交付公司使用,公司对该项目没有实质性资金投入。后公司出
于战略发展的考虑,对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调整,为避免损失,经2014年12月15日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
和义务责任转让给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
2015年1月,公司收到退还的6,000,000.00元押金。国家体育馆项目终止。
2014年9月4日,因股东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停牌。
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相关议案,拟以现金方式
收购成都掌沃无限 100%股权,并与成都掌沃无限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后综合多
种因素,结合公司现状,与各方沟通后,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终止了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201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 年 1 月 24 日,披
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即公司拟向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 40.3 亿元收购广州创思 100%股权和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后由于广
州创思股东认为本公司收购其 100%股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向公司提出拟终止该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
201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本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项目停止,经营严重困难,已不能正常运转,继续经营已经不能实现当时设立的目的,
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
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
算并解散该公司。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尚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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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运作均未达到预期目标,未能成功实现业务转型。
2、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仍为自有房屋租赁收入。
全资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停滞;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业务未能按原定计划展开。
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本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其进
行清算并解散。
北京俊人影业(本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业务正逐步开展(不在合并报表范围
内)。
珠海金正电器已为被宣告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7.83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营业利
润-1,176.38万元,较上年同期3,181.94万元增加亏损4,358.3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1,091.39万元,较上年同期3,356.37万元增加亏损4,447.76万元。增
加亏损的原因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拟破产清算,对六项专有技术及预付
进口设备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开拓新业务前期费用投入较大;同期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增幅加大;同期实施债务重组收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0,578,317.22 10,444,483.87 1.28
营业成本 11,117.96 151,064.17 -92.64
销售费用 188,408.71 343,870.68 -45.21
管理费用 21,471,292.74 16,400,115.44 30.92
财务费用 9,976,756.77 16,663,900.58 -4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66,182.92 2,763,649.00 -978.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9,399.32 -5,726,700.0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09,968.45 2,061,087.00 1,108.58
研发支出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758,400.00 73,976,200.00 -47.61
资产减值损失 28,860,819.74 18,463,975.18 56.31
营业外收入 482,721.00 39,354,742.13 -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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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 7,658.55 28,430,896.16 -99.97
所得税费用 9,689,600.00 18,494,050.00 -47.61
(1)营业成本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视频产品收入减少所致;
(2)销售费用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视频产品收入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本年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开支中介机构咨询费及差旅费增加
所致。
(4)财务费用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减少,利息相应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对无形资产预付账款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
值额较上年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期实施债务重组获得债务重组收益
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期计提担保损失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加额较
上期减少,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2 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均为自有房屋租赁,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较同期
相比,基本持平。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比例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9,750,000.00 92.17
金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19,992.00 3.02
山西淼鑫广告装潢有限公司 300,000.00 2.84
山西宝鼎矿业有限公司 124,770.00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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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比例
太原市景嵘商贸有限公司 40,500.00 0.38
合 计 10,535,262.00 99.59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
分行 成本构 上年同期金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业 成项目 额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例(%) 例(%)
贸易 商品购 11,117.96 100 151,064.17 100 -92.64 视频产
进成本 品业务
萎缩
分产品情况
本期占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成本构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成项目 比例 额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 例(%) 例(%)
视频产 商品购 11,117.96 100 151,064.17 100 -92.64 视频产
品 进成本 品业务
萎缩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单一,仅为自有房屋租赁。
4 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
销售费用 188,408.71 343,870.68 -155,461.97 -45.21
管理费用 21,471,292.74 16,400,115.44 5,071,177.30 30.92
财务费用 9,976,756.77 16,663,900.58 -6,687,143.81 -40.13
所得税费用 9,689,600.00 18,494,050.00 -8,804,450.00 -4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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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66,182.92 2,763,649.00 -978.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9,399.32 -5,726,700.00 -81.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09,968.45 2,061,087.00 1,108.5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有尚未收
回的租金收入、支付新业务前期费用及支付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中介费;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较同期支
付金正光学厂房工程款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个人
借款。
6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4 年,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拟破产清算,对六项专有技术及预付进口设备
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利润减少 1,346.11 万元;开拓新业务、非公开
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费用约为 1,002.66 万元,影响公司利润减少 1,002.66 万元;
开支财务费用 997.68 万元.影响公司利润减少 997.68 万元;公司公允价值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3,875.84 万元,影响公司利润增加 3,875.84 万元。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以发股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桂林广维文华旅游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201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为重塑公司主营业务、恢复盈利
能力,开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黄国忠先后与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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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云南文化”)的股东及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维文
华”)的股东协商并达成初步重组意向,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云南文化
全部股权,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广维文华全部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
之后受公司诉讼事项的影响, 2014 年 2 月 23 日,黄国忠向公司发出《关于建议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函》,公司进行深入论证后,
最终董事会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决定正式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股权事项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
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
无限100%股权,并与成都掌沃无限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525 号)。根据要求,
公司与成都掌沃无限修改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对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部分
内容进行了修订。
201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水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等议案。本次交易中
山水文化拟向张涛、五岳天下、艾格拉斯、真顺时代、合之力泓轩、孔毅及王海鹏
等 7 名交易对方以支付现金方式分期购买掌沃无限 100%股权。标的股权将分两期进
行交割:第一期交割的标的为掌沃无限 51%股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后实施;第二期交割掌沃无限剩余 49%股权,在标的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审计报
告出具后,且标的公司 2015 年 1-6 月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500 万元时实施。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价格应以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由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掌沃无限 100%股权预估值约 3.6 亿元。
若标的股权价值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等于或超过 3.6 亿元,则交易价格为 3.6 亿元;
若标的股权价值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低于 3.6 亿元,则各方另行协商交易价格。本次
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化。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公司掌沃无限开展尽
职调查工作。之后由于受春节及诉讼等事项的影响,该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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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且本次收购资金公司尚未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资金提供方江苏汇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金控股”)形成正式的书面协议。2015年3月23日,公司收
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关于终止保荐承销及财务顾问协议的函》。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对方掌沃无限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重组项
目的工作计划和进度,本次重组各相关方的工作预期难以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
内全部完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5日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授权管
理层妥善处理与各相关方的后续事宜。
现公司与成都掌沃无限双方均已明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相关终止协
议尚未正式签署。根据前期双方的沟通及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
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上述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2014 年 2 月,黄国忠先生向上市公司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即上市公司拟向广西
钲德宇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 51,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
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培育和发展新业务,以彻底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广西钲
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钲德”),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
发行。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4年2月26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1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其中广西钲德认购不超过10,000
万股,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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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
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偿还公司负债,预计投入2.2亿元,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公司目前多数债务为逾期债务、且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过程
中,可能根据相关债务偿还进度,依实际情况先行筹集资金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再
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额与项目需要量有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
决。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88%,
同时黄国忠系广西钲德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广西钲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全部
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实际控制人
丁磊签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其双方在黄国忠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持续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前提下,就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及资本运作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黄国忠
与丁磊因存在合作关系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据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广西钲
德、黄国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六合逢春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8,107,160股股份,约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66%。
后续由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拟将主营业务转型为网页游
戏平台的运营、网页游戏的研发、移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业务。第一大股东黄国
忠筹划的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不适于公司现状。2015 年 1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由黄
国忠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终止。
2)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拟向 9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广州创思 100%
股权和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与前述 9 名认购者签署《附生效条件之
股份认购合同》,并与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签署《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
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协议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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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1 月 24 日) 。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1.74 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43,270,868 股。发行对象均应以现金方式、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公司拟向江苏五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杨竞忠、黄小刚、谭军、
上海丰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 9 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票。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其中黄小刚和丰澳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黄国忠
变更为朱明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30 亿元 (含发行费用) ,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拟以 30.00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广州创思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思”)100%股权项目;拟以不超过 10.30 亿元募集
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
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2015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的函》。由于广州创思股东认为本公司收购其 100%股权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向公司提出拟终止该事项。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收购标的资产方已提出拟终止其股权转让协议,且其
实际控制人及核心人员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重要认购人,结合目前现状,由经
营管理层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2015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管
理层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附有生效条件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
股权之转让协议书》,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未获得公司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该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
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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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与广州创思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关于其他融资事项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存在较大数额的逾期负债,导致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受到影响,
加之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初期,无法按照常规途径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
持。为了能早日盘活资产,恢复融资能力,彻底解决历史遗留债务,使公司能够加快
步伐按照既定战略发展规划进行运作,黄国忠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向
董事会提出融资方案:
1)通过其个人渠道为公司寻求资金,同时由其个人提供担保,以获得公司向其
他非金融机构或个人进行短期借款,期限 2-6 个月,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
(¥200,000,000 元),借款利息年利率参照市场同等条件的利率水平,借款用途全
部用于偿还公司目前所需解决的逾期重大负债;
2)同时,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的项目资金,且公司已在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拟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人
民币 5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
准。在此基础上,由公司根据项目需求情况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借款到位后,
除业务转型所需资金,也可替换公司前期发生的其他借款。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果上
述融资行为得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用融得的资金予以置换。
为提高效率,特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事上述事项,授权期限为一年。
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后由于种种原因,公司及股东的融资行为愈发艰难,公司仅向自然人景华融得
4000 万元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
青岛 2000 万借款: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借款合同,
贷款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3)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 年 3 月开始,公司进入业务转型期,将主营业务定位于旅游文化产业及相关
产业。为实现上述目标,2014 年 6 月开始,公司与七弦投资及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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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并购基金;投资设立三个子公司;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
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2014 年 9 月开始,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拟将
主营业务转为游戏类行业,并相继推出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案,但均
未达到预期目标。
1)关于并购基金项目
2014年6月,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
春在北京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
议”)。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合作框架,由七弦投资和六合逢春双方共同组建经营团队,由山水文化、七弦投
资及六合逢春共同发起设立,北京山水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
为准),作为山水文化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推进山水文化快速做强做大。
山水合伙企业总规模20亿。首期基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存续期3.5年,在首
期基金中,山水文化承诺出资5000万元以下,但不低于2000万元,七弦投资及六合逢
春承诺合计出资不低于1.3亿元且合计出资不低于山水合伙企业资金规模的1%,其他
资金由上述各方共同对外募集。
山水合伙企业重点投资行业包括动漫、游戏、影视、旅游、演艺及移动互联网等
领域。公司对山水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具有对山水合伙企业投资及退出
决策的一票否决权。
山水合伙企业每年按实缴出资额的2%向合伙企业管理人计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
每半年支付一次,不足半年的按实际天数支付。业绩奖励按投资项目逐个提取,每个
项目退出时,投资收益扣除基金成本费用、GP管理费和优先级资金固定收益后,投资
该项目的劣后级资金收益率不同,基金管理人分别提取不同比例的超额业绩奖励。如
出现亏损,则后续项目应先弥补亏损,再按前述约定计算GP超额业绩奖励。
根据签署的相关协议,先期应由七弦投资和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七
弦六合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后续由山水文化、七弦投资
(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北京六合逢春(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山
水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处于筹备阶段,未有新的进展。
2)关于投资设立三个子公司
三个子公司均在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执照。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全资子公司广西山
水盛景拟在广西对文化类资产进行整合投资,后由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专业性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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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业务有实质性开展和突破;全资子公司山水乐听,拟在北京从事国家体育馆室内
大型驻场演出项目。后由于该项目在筹备期终止,业务未能继续开展;俊人影业已开
始团队建设,业务正逐步开展。
3)关于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
2014年6月,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新业务准备和进展情况,公司拟租赁国家体育
馆主馆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
2014年7月,公司与北京京演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家体育馆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押金人民
币 6,000,000.00元。根据拟定的规划,期间一直处于项目的启动和筹备阶段,国家体育
馆主馆也尚未正式交付公司使用,公司对该项目没有实质性资金投入。后公司拟向手
游和网页游戏类行业发展,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对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调整,为避免
损失,拟终止租赁国家体育馆主馆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2014年12月15日,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责任转让
给八菱科技。2014年12月17日,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八菱科技签署《合
同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2015年1月8日,公司收到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退还
的6,000,000.00元押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本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项目停止,经营严重困难,已不能正常运转,继续经营已经不能实现当时设立的目的,
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
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
算并解散该公司。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尚未受理。
总之,公司将主营业务定位为旅游文化产业以及游戏类行业后,即开始一系列经
营运作,但由于公司诉讼、历史遗留债务以及公司股东债务等问题未能按原定方案和
计划很好地解决,使公司融资以及后续项目的开展受到严重影响,最终导致项目停滞
或终止。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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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 (%)
租赁业 10,571,397.00 100 3.08
贸易 6,920.22 11,117.96 -60.66 -96.34 -92.64 -80.7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
(%)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 (%)
租赁业 10,571,397.00 100 3.08
视频产品 6,920.22 11,117.96 -60.66 -96.34 -92.64 -80.71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 10,578,317.22 1.28
合计 10,578,317.22 1.28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金额
末数占
数占总资 较上期 情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产的比例 期末变 说明
的比例
(%) 动比例
(%)
(%)
应收账款 1,309,767.27 0.28 68,684.82 0.02 1,806.92
预付款项 0.00 12,106,202.42 2.74 -100.00
其他应收款 13,470,271.07 2.87 30,460.00 0.01 44,122.82
存货 74,678.48 0.02 120,868.82 0.03 -38.22
其他流动资 320,514.30 0.07 0.00 100.00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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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6,299,750.00 1.34 20,017,550.00 4.53 -68.53
其他应付款 188,479,026.94 40.15 131,176,197.83 29.68 43.68
预计负债 41,845,611.00 8.91 62,367,935.93 14.11 -32.91
少数股东权 22,294,551.33 4.75 32,358,938.89 7.32 -31.10
益
(1)应收账款本年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未收的租金所致;
(2)预付账款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其全额计提预付账款坏账准备所
致;
(3)其他应收款本年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部分担保费及国家体育场押
金所致
(4)存货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对部分库存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年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本科
目核算所致;
(6)无形资产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六项专有技术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7)其他应付款本年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向个人借款增加所致;
(8)预计负债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部分和解协议款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本年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山西金正光学亏损所致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并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独立评估
机构至少每年末进行评估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基础。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拥有的天龙
大厦 1 幢房产及 2 幢房产(除本公司自用面积合计 771.90 平方米外)共计 37,963.04
平方米出租房屋及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
2014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业经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了中天衡平评字[2015]0201002 号《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财
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4 年,公司未能按照既定目标实现业务转型,目前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
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后续公司如何扭转目前的困境,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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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董事会仍在积极寻求各种可能的途径,希望尽快拿出切实可行且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并能使公司摆脱困境的措施。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报告期公司无证券投资事项。
(2) 报告期公司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事项。
(3) 报告期公司无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事项。
(4) 报告期公司无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事项。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报告期公司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山水乐听投资有
限公司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太原天龙恒顺 注1 500 100% 132.96 132.52 0.69 -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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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山水盛景 注2 1000 100% 0.62 -1.32 0 -1.32
投资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投资 注3 10000 100% 828.60 828.58 0 -171.42
有限公司
注 1: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 100%股
权。主要经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的销售等。报告期,该子公司业务处于停滞
状态。
注 2: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设立的,并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取得营业执照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
投资;项目管理;经济信息资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
销售文化用品、日用杂品、首饰、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矿产品。报告期,
该子公司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注3: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设立的,为2014年7月30日经工商部
门核准取得营业执照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电
脑动画设计;摄影扩印服务;礼仪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根据业务发展规
划,该子公司拟在北京从事国家体育馆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后由于该项目在筹备
期终止,业务未能继续开展。
(2)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山西金正光 注4 15385 65% 1738.24 -1471.02 0 -2875.54
学科技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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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2010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纳米
系统”)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10,000 万元,
韩国纳米公司拟以专利技术和生产设备出资 5,385 万元成立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正光学"),是 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投项目。2011
年 1 月 7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光学薄
膜等光学材料。山西金正光学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厂
房建设主体已初步完工。
根据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山西金正光学注册资本为 15,385 万元,本公司占
65%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两股东分期于金正光学成立后两年内缴清。其中
第一期出资已经缴足,本公司现金出资 1,5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专有技术
出资 5,029.71 万元(该项专有技术出资业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0)第 8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关于第二期出资,由
于公司股东数次发生变更等多种原因,前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撤回并终止,作为募投项
目的山西金正光学项目一直未能如期进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项目停止,经营严重困难,已
不能正常运转,继续经营已经不能实现当时设立的目的,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
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
有效决议。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算并解散该公司。现太原市
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尚未受理。
(3)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不合并报表)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北京俊人影 注5 5000 45% 200.03 -1.78 0 -1.81
业有限公司
注 5: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设立的, 2014 年 11 月 20 日经工
商部门核准取得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 45%的股权)。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
围为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
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经济贸易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租赁影视器材;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
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文具用品、
影视器材;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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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4 年 11 月,北京俊人影业取得营业
执照后开始团队建设,报告期的业务正逐步开展(其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参股公司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不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太原市三 注6 100 40.08% 20328.29 -32511.22 3497.09 -2658.78
晋大厦有
限公司
注 6: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餐饮、
住宿;小百货、酒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本公司占 40.08%股权(该公司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载对三晋大厦的债权金额为 127,969,881.51 元。
(5)被宣告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不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珠海市金正 注7 1000 100% 447.50 -2764.36 — —
电器有限公
司
注 7: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公司拥有其 100%
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2012 年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拟向法院提请其破产。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公司不
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核算。
关于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破产申请资料已按法院要求基本准备完毕,需向法
院缴纳相关费用后提交申请材料。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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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近年来,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等领域融合发展,顺应了新常态的发展趋势。
2015 年,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在对目前国家产业
政策及现有资源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公司的战略目标仍未改变,即以文化演艺业
务为核心,整合国内文化行业的优质资产,实现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及可持续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后续公司如何扭转困境,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公司管
理层、董事会仍在积极寻求各种可能的途径和合作方,从市场定位以及项目策划着手,
尽快拿出切实可行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方案措施。
(三) 经营计划
后续公司仍将解决历史遗留债务作为 2015 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公司仅靠
自身力量难以改变现状和走出困境,因此,仍在与各方进行商谈,旨在能借助一切可
能的力量来解决阻碍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彻底解决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后续公司新项目或新业务确定后,将根据
项目资金需求制定与之配套的资金计划。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本报告期,虽然公司积极寻求各种途径以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但
未能按照既定目标成功实现业务转型,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虽已采取整改和不断完善的积极措施,但是前期内
控缺陷是否给公司后续带来潜在的风险目前尚无法评估。
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所持有的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88%)处
于质押、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所持有的公司 18,10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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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94%)处于质押状态以及二股东实际控制人丁磊所持北京六合
逢春股权(99.8%)处于质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
公司历史遗留债务较大,诉讼案件较多,资产处于抵押、查封、轮候查封状态,
已不具备正常的融资条件。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继终止,为业务转型所设立的
子公司未达到预期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和经营难度进一步增大,经营困境加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
目前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
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需积极应对由此复杂形势带来的负面影响,努力化
解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矛盾,以保持公司平稳运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仍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
审字[2015]0728号】(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对保留意见的事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
“1、如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9)所述,山水文化公司
未严格执行印鉴管理规定,存在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
定由公司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门保管情况。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
可能导致管控隐患,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
由于我们无法实施相关审计程序证明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是否导致相关
人员存在舞弊事项,不能合理判断该事项是否存在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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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1)所述,公司目前收入来
源仅为经营性物业出租收入,企业经营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14 年公司拟将主营业
务转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未能实现。山水文化公司当年发生净亏损 1,091.40 万元,
累计亏损 44,558.01 万元;逾期借款及利息为 16,594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
万元及固定资产 91.21 万元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
这些情况表明,山水文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
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山水文化公司虽然在附注十四、(11)提出了
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然
存在。
我们认为,除了“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山
水文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水
文化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所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保留意见的说明
对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公司董事会认为
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报告的原因是:
1、公司内控执行存在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的情形,可能导致管控隐患,
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公司已对内控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缺陷进行了整改,但印鉴存在管控隐患期间,
给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尚无法评估。后续如发现以往存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而签署
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书,公司将保留再审查的权利。如果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等情形,公司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诉讼权,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主营业务仍为自有房屋租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仍面
临可持续发展问题。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后续公司如何扭转目前的困境,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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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董事会仍在积极寻求各种可能的途径,希望尽快拿出切实可行且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并能使公司摆脱困境的具体措施。同时公司将加强新投资项目的论证,积极寻
找新的增长点,培育和发展新业务,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强。
三、监事会关于非标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均无异
议,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
(二)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财政部
于 2014 年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等七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
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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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 5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00 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0 -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000.00 -500,000.00
(1)执行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
影响的说明。
1997 年,公司投资山西圆缘宾馆有限公司 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 6.73%,
1999 年由于其经营不善,持续亏损,故公司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 万元。
本次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将该长期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
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因该投资净额为 0 元,进行追溯调整后也对公司损益
不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对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
合营安排以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相关业务及事项,公司将按照上述准则的规
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和山西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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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函[2012]12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山西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工作的通
知》(晋证监函[2014]15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公司分别经 2012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和 201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14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系统梳理公司章程、及时进行修订,并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切实保护好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经公司 2014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2013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每 10 股 现金分 分红年度合并报
每 10 股 每 10 股 中归属于上
分红 派息数 红的数 表中归属于上市
送红股数 转增数 市公司股东
年度 (元)(含 额 公司股东的净利
(股) (股) 的净利润的
税) (含税) 润
比率(%)
2014 年 -10,913,965.51
2013 年 33,563,745.70
2012 年 -48,370,943.70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企
业对员工的责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与投资者、员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
沟通,努力保护投资者、员工、债权人等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15 年,公司将加强规范经营管理,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中,
不断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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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诉讼、仲裁或媒体质疑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1、2014 年 1 月,有关媒体报道质疑黄 内容详见 2014 年 1 月 15 日的《上海
国忠先生与丁磊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以及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受让股权、对上市公司保壳事项的资金 网站(公司临 2014-006 号公告)。
来源问题和上市公司拟收购资产盈利能
力事宜。公司董事会根据黄国忠先生与丁
磊先生出具的《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函》
发布了澄清公告。
2、公司披露第一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 内容详见 2014 年 6 月 24 日和 2014 年 7
结、公司拟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月 22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 2014-087
共同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拟对外投资 号公告和临 2014-089 号公告)。
设立三个子公司以及拟租赁国家体育馆
主馆从事室内大型驻场演出业务等事项
后,有关媒体刊登了一些报道。公司也陆
续收到了上交所监管函(主要要求公司对
主营业务运作情况等进行说明)。公司董
事会对相关事项及时进行了了解和核实,
并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
出发,针对质疑情况发布澄清公告和《关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
告》。
3、2014 年 8 月 5 日,公共媒体发表 内容详见 2014 年 8 月 6 日和 2014 年 8 月
了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国忠及其一 13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致行动人丁磊的相关专题报道进行了一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 2014-09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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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的质疑。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关于 公告和临 2014-093 号公告)。
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4】1997 号),要求公司针对媒体报
道的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公司非常重
视,立即向黄国忠及丁磊先生进行书面函
证,并根据二人的回函及相关人士的函
件,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
函及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和《公
司及其股东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
媒体报道及相关信息披露事项问询函的
回复》。
1、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诉讼公告》,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收到上交
所)《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
函【2015】0159 号),因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借
款贰仟万元,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 元扣
划归还剩余本金。根据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签署的《委托担保合同》,青岛和田生物
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查封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公司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于 2
月 13 日被查封。 请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公司发布《关于
诉讼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告 》(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 2015-020 号)。
2、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194 号,就涉及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
春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原总经理相关事项对公司进行问询。公司根据六合逢春提供
相关资料以及公司了解的情况,向上交所进行了回复并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 2015-21 号)。
3、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事项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209 号,要求公司对诉讼涉及事
项对公司目前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的影响进行充分评估,详细说明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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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公司就了解到的情况对该诉讼事项进行进一步核实,发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 2015-026 号)。
4、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公告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229 号,要求公司就《关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和《关于印鉴事项的说明公告》进行说明并补充披露。公
司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 2015-029 号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公司 2014 半年度报告披露,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已决诉讼
案件 9 起,分别为公司与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江佳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领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众志恒新广告有限公司、潮州市大中电子实
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肇庆智华光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丽尔科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番禹速能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未决诉讼
1 起,为因三晋大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
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太原三晋
大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半年度报告。
之后公司通过努力,在本年度诉讼案件减少三起,具体为:公司分别与江苏江佳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众志恒新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市丽尔科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执
行和解协议》。目前,公司已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偿还款项支付完毕,公司对
江苏江佳、北京众志恒新、深圳市丽尔科的债务已全部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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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 11 起(含本年度新增诉讼案件见下表),涉案金额 156,135,110.73 元。
经法院判决结果而形成的损失明细如下:预计供应商损失 3,220,968.89 元,预计担保损失 38,624,642.11 元,共计 41,845,611.00
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担连 诉讼(仲 诉讼(仲裁)是否 诉讼(仲
起诉(申请) 诉讼仲 诉讼(仲裁)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
应诉(被申请)方 带责任 裁)基本 形成预计负债及 裁)判决
方 裁类型 及金额 进展情况 理结果及影响
方 情况 金额 执行情况
深圳市达瑞 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 本公司 民事诉 进出口代 34,153,493.36 已计提预计负债 冻结三晋大 已计提预计负 注1
进出口贸易 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 讼 理合同纠 30,624,642.11 厦 40 %股权、 债
有限公司 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纷案件 冻结山西金 30,624,642.11
公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正光学 65%
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 的股权、查封
公司 本公司资产
深圳市领跃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诉 买卖合同 351,787.95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 已 计提 预 计负 注2
电子科技有 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讼 纠纷案件 105,173.51 资产 债 105,173.51
限公司
潮州市大中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诉 买卖合同 1,187,264.13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 已 计提 预 计负 注2
电子实业有 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讼 纠纷案件 324,445.88 资产 债 324,445.88
限公司
东莞市长安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诉 租赁合同 1,654,920.29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 已 计提 预 计负 注2
镇对外经济 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讼 纠纷案件 1,210,000.00 资产 债
发展总公司 1,210,000.00
肇庆智华光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诉 货款纠纷 43,334.00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 已 计提 预 计负 注2
电子技术有 司东莞分公司、本公司 讼 案件 29,165.50 资产 债 29,165.50
限责任公司
广东番禹速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本公司 民事诉 建设工程 1,350,000.00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 已 计提 预 计负 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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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冷暖设备 本公司 讼 合同纠纷 1,552,184.00 资产 债
有限公司 案件 1,552,184.00
中国农业银 本公司 本公司 民事诉 借款纠纷 15,943,230.37 账面本息合计 查封本公司 账 面本 息 合计 注3
行股份有限 讼 案件 16,701,394.77 资产 16,701,394.77
公司太原国
贸支行
中国信达资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本公司 民事诉 借款合同 57,580,900.00 注4
产管理有限 太原三晋大厦、本公司 讼 纠纷案件
公司山西分
公司
太原市仙居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 本公司 民事诉 委托合同 11,450,000.00 山西金正光学账 查封本公司 山 西金 正 光学 注5
园发展有限 司、本公司 讼 纠纷案件 面记录其他应付 子公司山西 账 面记 录 其他
公司 款 金正光学土 应付款
11,450,000.00 元 地 11,450,000.00 元
青岛和田生 本公司、黄国忠、丁磊、印 本公司 民事诉 保证合同 21,000,000.00 账面记录其他应 冻结本公司 账 面其 他 应付 注6
物 象刘三姐 讼 纠纷案件 付款 银行账户、查 款记录
21,000,000.00 元 封本公司资 21,000,000.00 元
产
中国教学仪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本公司 民事诉 买卖合同 11,420,180.63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 已计提预计负 注7
器设备有限 本公司 讼 纠纷案件 8,000,000.00 房产、冻结公 债
公司 司账户、查封 8,000,000.00
广西盛景股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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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深圳达瑞申请,2005 年 3 月 23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5)
珠法执字第 340 号之一,对天龙大厦的房产实施查封,其中第一幢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
2006 年 6 月 13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公司所有的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2 幢第-1、7、10-13
层共 7,008.35 平方米房产抵偿给深圳达瑞。2006 年 7 月 11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
民法院向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太原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
解除天龙大厦的房产查封,并协助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但过户手续一直没有办
理完成,查封亦未解除。
2011 年 7 月 26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恢字第 340
号之九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本公司所有的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的查封。
2012 年 7 月 2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
之十、(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达瑞申请恢复执行
珠海金正电子、东莞分公司、本公司、东莞金正、广东金正返还欠款本金 34,153,493.36
元及利息 54,889,545.74 元等一案,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冻结本公
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冻结
本公司名下部分银行存款,查封本公司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
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4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
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之后,公司一直积极努力与深圳达瑞进行协商,希望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彻
底解决上述债务,但期间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数次发生变更,公司未能筹集到资金偿还
该笔债务。
2014 年 2 月 20 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2005)
珠法执恢字第 340-1 号],主要内容为,深圳达瑞以本公司未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为由,
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根据上述
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截至 2014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应偿还的本息总额为人民币
99,478,582.8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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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条的规定,限令本公司收到本通知十日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
务。
2014 年 4 月 3 日,本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深圳达瑞三方为尽快解
决历史遗留之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共同签署《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为:1、
如果本公司能完全履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则深圳达瑞确认: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欠深圳达瑞的全部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
金、诉讼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整;本公司仅需
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 6,000 万元,则双方全部债权债务了结;2、
本公司应在 2014 年 4 月 20 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深圳达瑞在
收到此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已查封的全部天龙大厦的土地及房产;本
公司应在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伍仟万元,本公司的债务
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3、如果本公司不能按约定即时足额的履行
全部付款义务,则本公司同意完全按(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民事判决书〉
所判决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所欠深圳达瑞本息,本公司支付给深圳达瑞壹仟万元作为深
圳达瑞财务损失补偿及违约金,深圳达瑞不予退还;4、本公司、黄国忠先生、深圳
达瑞同意,在上述第 3 条约定事项发生后,对于超出陆仟万元的部分,本公司不负偿
还义务,由黄国忠先生向甲方偿还,且黄国忠先生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公司的追索权。
同时,对于本公司应向深圳达瑞偿还的陆仟万元部分,由黄国忠先生承担共同偿还责
任。本协议生效后,本公司与深圳达瑞双方所有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
合同、文件)均作废失效。
2014 年 4 月,在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的协助下,公司融资 1000 万元,归还深
圳达瑞。2014 年 4 月 23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
中法执恢字第 340-1 号之十二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已解除对
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的查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
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
的查封。
2014 年 7 月,大股东黄国忠代公司归还深圳达瑞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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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29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
产)及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截止目前,
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
注 2、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
576、606、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6、327、607、608、658 号民事裁定书,
冻结、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计 7,312,8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
相应价值的财产。2012 年 12 月 3 日,查封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
限为 2012 年 12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
其中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本公司达成
和解协议,双方已不存在债务纠纷,2010 年 11 月 10 日,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东法民二初字第 4774 号判决书的执行,并向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撤回协助执行的委托;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向太原市
迎泽区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佛禅法民二初字第 978 号判决书的执行。
2014 年,公司分别与北京众志恒新广告有限公司、江苏江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
深圳市丽尔科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并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2014
年 8 月 4 日和 2014 年 8 月 5 日按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偿还款项支付完毕,公司对上
述三家的债务已全部了解。相关终止执行并解除查封申请书已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
院递交。
注 3、2014 年 8 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
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
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政规划,
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
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
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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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因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三晋大厦,2014 年 7 月 8 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
(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省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
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太原天
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专业人士及公司审慎评估,认为三晋大厦在借款时有充足的抵押物做担保,三
晋大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债权。天龙因兼并三晋未完成故不承担其债务。故在
处理此案件时,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公司正就上述判决
提起上诉,已缴纳上诉费 334,705.00 元。
注 5、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
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
书(2014)并民初字第 454 号,裁定如下内容:依法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
存款 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
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执行
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证号:并政经
开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抵押、转让、变卖。
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
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同意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
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
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市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诉讼处于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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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注6、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
人民币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
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
的财产。
2015年2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
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太原
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的土地使用权,
证号为199700071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199600031号,
位于太原市平阳路130号的土地,证号为19982063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15
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同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
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91号(现为289号)1幢和2幢的房产,证号为
20112209号。房产的查封期限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
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目前,青岛和田生物向法院提出债权确认,法院已经受理。
注7、2014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
院起诉珠海金正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
金正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
号、第409-1号、第409-2号、第409号-3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
大街289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
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房地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
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
2015年4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
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800万元范围内及产生
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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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担保方,只应在8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该诉讼事项,公司已向
法院提交上诉材料。
二、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报告 报告期内已清欠情
余额 期内 况
发生 报
预 的期 告
计 清 间占 期 清 清 清欠
报告期内 偿 偿 用、 内 欠 欠 时间
期初金额 期末余额
发生额 还 时 期末 清 方 金 (月
方 间 归还 欠 式 额 份)
式 的总 总
金额 额
127,895,196.21 9,360,755.84 137,255,952.05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
序
报告期内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 本年计提三晋大厦的借款利息
736.08 万元;代俊人影业支付制
作费 200 万元。
导致新增资金占用的责任人
报告期末尚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原因
已采取的清欠措施
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
情况的其他说明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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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同类 交易价格
关联
关联交 关联 交易金 与市场参
关联交 关联关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交易 市场
易定价 交易 额的比 考价格差
易方 系 易类型 易内容 易价格 结算 价格
原则 金额 例 异较大的
方式
(%) 原因
合计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
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
的原因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
决措施(如有)
关联交易的说明
(二)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 转让 转让 市场 转 关联 转让 交易 交
联 关系 交易 交易 交易 资产 资产 公允 让 交易 资产 对公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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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类型 内容 定价 的账 的评 价值 价 结算 获得 司经 价
原则 面价 估价 格 方式 的收 营成 格
值 值 益 果和 与
财务 账
状况 面
的影 价
响情 值
况 或
评
估
价
值、
市
场
公
允
价
值
差
异
较
大
的
原
因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与七弦投资、 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北京六合逢春在北京签署了《共同发起设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发
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以下 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并签署框架协
简称《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先期应 议暨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2014 年 6 月
由七弦投资和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设 23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立的北京七弦六合文化投资管理中心(有 准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临
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后续由山水文 2014-077 号、临 2014-085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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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七弦投资(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北
京六合逢春(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共同发
起设立的北京山水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仍处于筹备阶段。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被投资 被投资 企业的
被投资 被投资 被投资 被投资
共同投 关联 企业的 企业的 重大在
企业的 企业的 企业的 企业的
资方 关系 主营业 注册资 建项目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务 本 的进展
情况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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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太原市三晋大 联营公司 120,609,125.67 7,360,755.84 127,969,881.51
厦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 其他 7,286,070.54 7,286,070.54
器有限公司
北京俊人影业 其他 2,000,000.00 2,000,000.00
有限公司
绵阳耀达投资 其他 2,800,000.00 2,800,000.00
有限公司
田学毅 525,024.00 51,840.00 576,864.00
黄国忠 其他关联人 13,074,251.65 -12,037,700.00 1,036,551.65
合计 127,895,196.21 9,360,755.84 137,255,952.05 16,399,275.65 -11,985,860.00 4,413,415.65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 0
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 0
资金的余额(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1、公司应收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债权主要是募集资金投入、代其偿还中国工商银
行贷款、垫付利息工程款;2、公司应收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债务是为其代付制作费;3、公司应收珠海市金正
电器有限公司主要是借款及应收销售货款 4、公司应付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是借款。5、公司应付田学毅主要是
借款及利息;6、公司与黄国忠往来款主要是借款及利息、本期发生额的具体组成为:增加借款 1,270 万元,偿还
借款 2,490 万元,增加利息 342,300 元,支付利息 180,000 元。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 1-4 关联债权债务无影响,5、田学毅借款利息增加影响利润减少 51,840.00 元;6、黄国忠往来款利息增加影响利
财务状况的影响 润减少 342,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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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
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
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缴纳
认缴注册资本。报告期公司代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支付制作费 200 万元。
2、2014 年计提应收三晋大厦利息 7,360,755.84 元。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
三晋大厦共计 127,969,881.51 元,其中:(募股资金投入 25,410,000.00 元、代三晋大
厦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47,000,000.00 元、代三晋大厦垫付利息、工程款等
55,559,881.51 元)。
3、公司在 2013 年年报财务报告中已披露,应付黄国忠个人往来款 1307.42 万
元,款项性质为黄国忠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及产生的利息以及上市公司债权人将对本公
司的债权转移至黄国忠名下;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中已披露,应付黄国忠个人往
来款 2523.66 万元,公司对黄国忠债务增加是前述债务产生的利息以及非公开发行
履约保证金。
有关黄国忠先生拟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本公司支付保证金事项经本公
司 201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终止了由第一大股东黄国忠
先生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在此期间提前归还了黄国忠先生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履约保证金。由于公司未执行内控流程,提前归还了大股东黄国忠先生非公开发
行保证金。现公司要求大股东黄国忠先生将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 月 6
日期间提前归还的非公开发行保证金 1500 万元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提利息,
将利息 474,833.33 元及时划入公司指定账户。2015 年 4 月 22 日,黄国忠先生已将
上述利息 474,833.33 元打入公司指定账户(详见公司临 2015—043 号公告)。
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事项。
(2) 承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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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租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租赁收 是否
出租方 租赁资产情 租赁资产涉及 租赁收益 关联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 益对公 关联
名称 况 金额 确定依据 关系
司影响 交易
本公司 太原新天龙经 地下一层至 9,750,000.00 2011 年 7 月 8 日 2016 年 1 月 31 日 9,750,000.00 租赁合同 92.17% 否
营管理有限公 地上七层商
司 业用以及塔
楼十二层以
下
本公司 金峰房地产集 塔楼十五层 155,000.00 2013 年 12 月 1 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319,992.00 租赁合同 3.02% 否
本公司 团有限公司 塔楼十六层 165,000.00 2010 年 12 月 1 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租赁合同 否
本公司 山西淼鑫广告 楼体南侧三 300,000.00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00,000.00 租赁合同 2.84% 否
装潢有限公司 楼到四楼间
外立面
本公司 山西宝鼎矿业 塔楼十三层 124,770.00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4,770.00 租赁合同 1.18% 否
有限公司
本公司 山西天熙贸易 塔楼十四层 72,270.00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 36,135.00 租赁合同 0.34% 否
有限公司
本公司 太原市景嵘商 塔楼十四层 81,000.00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0,500.00 租赁合同 0.38% 否
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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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为自有房屋租赁。2008 年 4 月,本公司与太原新天龙购物有
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将天龙大厦地下一层至地上七层的商业用房、塔楼十
二层以下的经营、办公场所等租赁给太原新天龙购物有限公司使用。后因其违反了租
赁合同的相关条款,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租金收取的延续性,公司与其
解除《租赁合同》,2011 年 7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将上述物业租赁给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龙经营公司”),
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自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470.00 万元,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租金分别为 975.00 万元,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租金为 1,100.00
万元。合同约定每年扣除租金中的 200.00 万元用于偿还本公司原欠供应商的货款。
租金支付为每季度支付一次。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接新天龙经营公司通知,其接收的本公司供应
商债权现余额为 1,277,542.51 元。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发生 担保
方与 是否 是否 关
日期 担保 担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担保 存在 为关 联
(协 起始 到期 已经 是否 逾期
方 公司 保方 金额 类型 反担 联方 关
议签 日 日 履行 逾期 金额
的关 保 担保 系
署 完毕
系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
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
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0,412,861.7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88,211,309.61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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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总额(A+B) 88,211,309.6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
明
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20,516,321.25 元,均是以前年度原有担保事项发生变
动所致。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如下:
为山西金正光学提供担保事项
1、2011 年 3 月,本公司同意为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仪
器")代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正光学")开具购
买设备全额信用证 6,232,500.00 美元(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38,136,667.50 元)出具保函。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批准。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山西金正光学尚未支付中教仪器该笔设备款项。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38,136,667.50 元,与年初确认的金额
37,998,929.25 元相比增加 137,738.25 元。
2、2011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仙居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学向仙居园借款 5,400,000.00
元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11 月 23 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22 日止。
本公司同意用天龙大厦租金收入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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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该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冲减应付仙居园利息减少 550,600.00 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为 11,450,000.00 元,与年初确认的金额
12,000,600.00 元减少 550,600.00 元。
为珠海金正电器(被宣告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3、2011 年本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
欠中教仪器 8,000,000.00 元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该事项已经 2011 年 7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1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2014年7月,因上述事项,中国教学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珠
海金正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电器
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
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
生的违约金(以 800 万元为本金,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上浮 30%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 800 万元的担保方,只应在 800 万
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该诉讼事项,后续公司拟提起上诉。
为珠海金正电子(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4、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东莞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所欠深圳达瑞
的货款提供担保。
2010 年公司与深圳达瑞签署相关协议,根据生效的和解协议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
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执恢字第 340 号之八,约定公司根据 95 号判决书
承担的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也根据该协议的比例分配约定(该约定
比例与本公司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同),公司须承担 90%的担保
责任 22,200,008.0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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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已经破产,上述 90%担保责任
22,200,008.08 元已从实质上转化为公司对深圳达瑞公司的债务。
在深圳达瑞历史遗留债务担保的事项上,仅靠公司自身能力无法根本解决,近年
来,随着公司第一大股东数次发生变更,公司均希望借助第一大股东的力量解决此债
务。
2012 年 8 月,在时任第一大股东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协助本公司筹措
资金的前提下,本公司与深圳达瑞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1、本公司应当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次性支付偿还深圳达瑞债务;2、如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
次性完成清偿,深圳达瑞同意对原有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债务金额为 2,600 万元;
3、深圳达瑞应于收悉本公司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请解除相关执行保全
措施、终结执行程序;4、如本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协议自动失效。
2012 年 9 月 20 日到期后,公司未归还深圳达瑞款项,经协商,深圳达瑞同意本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0 日前一次性偿还欠其 2,600 万元债务。若再次逾期付款,双
方签订的上述《还款协议》自动失效。深圳达瑞将按照(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判决书判决继续申请执行。
2012 年 10 月 20 日到期后,公司仍未能组织资金归还深圳达瑞款项。
2014 年初,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2005)珠法
执恢字第 340-1 号],主要内容为,深圳达瑞以本公司未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根据上述生
效的民事判决书,截至 2014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应偿还的本息总额为人民币
99,478,582.8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百一
十七条的规定,限令本公司收到本通知十日内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
务。
2014 年 4 月 3 日,为一揽子彻底解决与深圳达瑞多年的纠纷,在公司第一大股东
黄国忠先生的支持下,公司、黄国忠先生与深圳达瑞共同签署《和解协议书》,主要
内容为:1、如果本公司能完全履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则深圳达瑞确认: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欠深圳达瑞的全部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本金、
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等全部费用)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整;
本公司仅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 6,000 万元,则双方全部债权债务
了结;2、本公司应在 2014 年 4 月 20 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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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瑞在收到此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已查封的全部天龙大厦的土
地及房产;本公司应在 2014 年 4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伍仟万元,
本公司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3、如果本公司不能按约定即
时足额的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则本公司同意完全按(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
〈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所欠深圳达瑞本息,本公司支付给深圳达瑞
壹仟万元作为深圳达瑞财务损失补偿及违约金,深圳达瑞不予退还;4、本公司、黄
国忠先生、深圳达瑞同意,在上述第 3 条约定事项发生后,对于超出陆仟万元的部分,
本公司不负偿还义务,由黄国忠先生向甲方偿还,且黄国忠先生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
公司的追索权。同时,对于本公司应向深圳达瑞偿还的陆仟万元部分,由黄国忠先生
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本协议生效后,本公司与深圳达瑞双方所有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
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文件)均作废失效。
公司根据 2014 年 4 月 3 日的《和解协议书》,计提预计负债 50,624,642.11 元。
2014 年 7 月,大股东代公司归还深圳达瑞 1000 万元。
公司归还深圳达瑞担保事项的借款,本期担保发生额减少 20,000,000 元。公司
对深圳达瑞担保事项为 30,624,642.11 元,与年初确认的 50,624,642.11 元,减少
20,000,000 元。
公司被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黄国忠、丁磊、广
西钲德宇胜投资 40,000,000.00 2014 年 7 月 11 日 否
有限责任公司
黄国忠 40,000,000.00 2014 年 4 月 3 日 否
黄国忠、丁磊、广
西印象刘三姐旅
20,000,000.00 2014 年 6 月 27 日 否
游文化产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情况详见附注十四、7、(4)B 及附注十二、2 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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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重大合同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协议
1)2014年初,为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并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培育和发展新业务
提供资金支持,恢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14年
2月25日,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详见公司2014年2月2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后因公司拟调整战略发展方向,公司
于2015年1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详见公司2015年
1月2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14年12月24日,公司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即公司拟向江苏五友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杨竞忠、黄小刚、谭军、上海丰澳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40.3亿元收购广州创思100%股权和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
司2015年1月2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分别与上述 9 名认购者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并与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签署《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100%股权之协议书》(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4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后由于广州创思股东认为本公司收购其 100%股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向公司提出
拟终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终止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事项(详见公司 2015 年 3 月 24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现公司已与交易对方
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2)关于租赁、终止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
项目的相关协议
2014年6月,公司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馆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该事
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7月,公司与北京京演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家体育馆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押金人民
币 6,000,000.00元。拟签署的场地租赁框架协议约定,场地租赁期限15年;公演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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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天为免租期;租金以票房分成方式支付。2014年12月1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责任转让给八菱科技。2014年12月
17日,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八菱科技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
(详见公司2014年12月17日及2014年12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5年1月8日,公司收到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600.00万元押金。
(3)与自然人景华先生签署《借款协议》
2014 年 7 月,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 60,000,000.00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 40,000,000.00 元)用来作为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为年息 9.9%。该借款同
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向景华提供连带责任质
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向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 40,000,000.00 元,欠息 1,784,612.50 元。景华先生已发
函公司,向公司提出要求归还其上述借款,由于公司资金紧张,目前正与景华先生沟
通,希望取得谅解。
(4)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借款合同》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贷
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首次放
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
率计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
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了 20,000,000 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广西印象刘三姐旅
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财
产提供反担保。该《借款合同》已执行完毕。由于公司未能及时归还该笔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银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在交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账户所质押的资金
19,957,524 元,划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贷款账户。
(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协议
(1)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
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成都掌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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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签订《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后又签
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详见公司 2014 年 12 月 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5 年 3 月 25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
至目前,公司与成都掌沃无限双方均已明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尚未正式
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根据前述协议的相关条款,上述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详见公司2015年3月27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原聘任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5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6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400,000.00
普通合伙)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报告期
内不存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4 年筹划的以现金收购成都掌沃无限 100%股权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以及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广州创
思 100%股权事项的保荐机构。2015 年 3 月 23 日,天风证券发来《关于终止保荐承销
及财务顾问协议的函》。公司已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3 月 27 日终止了上述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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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截止目前,公司正在与其商
谈终止协议事项,但尚未正式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五、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一)黄国忠(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9.88%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离职)受处罚情况
1、2014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14]9 号《关于对黄国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其作为广西金信融
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在 2013 年 10 月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 5 月披露的收购报告书中未如实披露广西金信的相关信息且其所持有的山水
文化 2000 万股股份被法院冻结后未准确、完整告知上市公司股权冻结的原因,对公
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黄国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2014 年 11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纪律处分决定书【2014】43 号《关
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国忠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因黄国忠作为收购人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和黄国忠及其一
致行动人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后)中,未披露登记在其名下的
70%广西金信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信”)股权的相关情况且广西
金信负有较大数额的负债及担保债务,黄国忠作为广西金信名义上的股份持有人,面
临承担其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即其持有公司 2000 万股股份可能被法院强制拍卖等
信息披露重大遗漏行为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
制人黄国忠(公司 2014 年 9 月 23 日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予以通报批
评,并将该纪律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原公司总经理丁磊受处罚情况
3、2015 年 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15]1 号《关于对丁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未参加山西证监局约
见的谈话,也未事先书面报告不能参加谈话的原因,不配合山西证监局检查工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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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公司总经理丁磊(已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辞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公司董事受处罚情况
4、2015 年 2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纪律处分决定书【2015】1 号《关于
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因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该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交
割、对价支付等均设置一定条件,收购资金来源、标的公司控制权归属、未来经营状
况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条件满足与否、不确定性因素能否消除对重组进程或
结果具有实质性影响,并直接影响投资者决策,但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未能准确、完
整、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因素,对公司和主要责任人董事长王欣,董事谭志
珩、余保综、曾俊人、黄耀虎、阮永文(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离职)予以通报批评,
并将上述纪律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四)上市公司受处罚情况
5、2015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2015】3 号《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因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
币 2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2015 年 2 月 28 日,你公司
发布因未能按期偿还该笔银行借款所引发的诉讼公告。经查,该笔银行借款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应在而未在 2014 年度半年报、三
季报中披露,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关于诉讼事项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责成管理层尽快彻底核查,并对该事项反映
出的公司内控缺陷提出整改和补救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深入分析成因,从强化信息披露意识、加强公司信息
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多措并举规范公司运作等方面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予
以落实。
《关于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山西证监局提交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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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被投资 归属于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
交易基本信息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
单位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 资产(+/-)
(+/-) (+/-)
山 西 圆 投 资 50 万 -500,000.00 500,000.00
缘 宾 馆 元,计提长期
有 限 公 投资减值准
司 备 50 万元,
投资净额为
0
合计 / -500,000.00 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财政部于2014
年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
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
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
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1997年投资山西圆缘宾馆有限公司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6.73%,1999年
由于其经营不善,持续亏损,故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0万元。本次根据新企业
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要求,将该长期股权投资按公允价值转入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科目,因该投资净额为0元,进行追溯调整后也对公司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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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无
3、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无
4、 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无
5、 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无
6、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
7、其他 无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2014 年 7 月 23 日分两笔共向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支付费用 400 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该笔款项往来暂挂在其他应收款下尚未
收回,也未签署相关合同。对未收回的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 万元,公司已
通过各种渠道积极联系时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要求协调对方退还公司该笔担保费用。
201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如 2015 年
5 月 13 日前公司未收到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400 万元款项,将由黄国忠代为
先垫付给公司该笔款项,随后由公司授权黄国忠再向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讨
该笔款项。(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交
所网站披露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二)公司资产抵押、质押及查封情况
1、抵押情况:
贷款主 抵押物权利 抵押贷款金
资产名称/面积 抵押贷款银行 抵押贷款期限
体 价值(万元) 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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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大厦 2 幢 4 层 中国农业银行国
本公司 3,000.00 777.00 2006.11.13-2007.5.13
/4359.19 ㎡ 贸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8-9 华夏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1,000.00 978.00 2004.12.30-2006.12-29
层、14-24 层/3353.97 限公司太原分行
㎡ 2幢3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4,120.00 3300.00 2003.5.21-2004.11.10
/4359.19 ㎡ 原市迎泽支行
天龙大厦2幢5、6层 中国工商银行太
本公司 5,100.00 4100.00 2003.1.17-2004.10.18
/8718.38㎡ 原市迎泽支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事项的抵押情况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通知,本公司在该行的抵押借款 12,070.00 万
元(其中以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借款为 7,400.00 万元)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
事处,2007 年 7 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将拥有本公司的债权出售给
DAC.CHINA.SOS(BARBADOS) .SRL(以下简称“DAC 公司”)。
2010 年 9 月 29 日,DAC 公司与龙力生物签订《债权转让协议》,DAC 公司将持
有我公司本息合计 15,538.667 万元(利息日为 2007 年 6 月 20 日)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
给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
2013 年 12 月,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其已将对我
公司拥有的所有债权全部不可撤销地转让给黄国忠。随后,黄国忠单方面、无条件、
不可撤销地对本公司进行债务豁免。之后拟对上述天龙大厦 2 幢 3 层(4359.19 平方米、
5 层、6 层(8718.38 平方米)解除抵押,但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2、查封情况:
(1)关于深圳达瑞事项查封、解封情况
2012 年 7 月 2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
之十、(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达瑞申请恢复执行
珠海金正电子、东莞分公司、本公司、东莞金正、广东金正返还欠款本金 34,153,493.36
元及利息 54,889,545.74 元等一案,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冻结本公司
持有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冻结本
公司名下部分银行存款,查封本公司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房产(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2 日
至 2014 年 7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4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
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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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3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法执恢
字第340-1号之十二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
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第1幢第1至3层共1,277.29平方米、第2幢-1至24层共37,457.65平
方米房产的查封;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
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的查封。
2014年8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产)
及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冻结本公司持
有三晋大厦40%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65%的股权。
(2)其他事项的查封情况
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
606、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6、327、607、608、65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扣划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计 7,312,8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
值的财产。2012 年 12 月 3 日,查封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12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其中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已与
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已不存在债务纠纷,2010 年 11 月 10 日,番禺合成电子制
品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东法民二初字第 4774 号判决书的
执行,并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撤回协助执行的委托;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
司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佛禅法民二初字第 978 号判决书的执
行。
2014 年 8 月,公司分别与北京众志恒新广告有限公司、江苏江佳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丽尔科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相关终止执行并解除查封申
请书已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递交。
(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太原国贸支行事项查封情况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
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
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
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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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
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
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4)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三晋大厦等事项查封情况
因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三晋大厦,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8 日下达的
民事判决书(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同期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
责任;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专业人士及公司审慎评估,认为三晋大厦在借款时有充足的抵押物做担保,三
晋大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债权。天龙因兼并三晋未完成故不承担其债务。故在
处理此案件时,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公司正就上述判决
提起上诉,已缴纳上诉费 334,705.00 元。
(5)关于仙居园事项查封情况
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公司,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
并民初字第 454 号,裁定如下内容:依法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 900 万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同时,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证号:并政经开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抵押、转让、变卖。
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
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同意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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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
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市中
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6)关于青岛和田生物事项查封情况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
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1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5年2月13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
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太原
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的土地使用权,
证号为199700071号;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199600031号,
位于太原市平阳路130号的土地,证号为19982063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15
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同日,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
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91号(现为289号)1幢和2幢的房产,证号为
20112209号。房产的查封期限自2015年2月13日至2018年2月12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
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目前,青岛和田生物向法院提出债权确认,法院已经受理。
(7)关于中国教学仪器事项查封情况
2014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
诉珠海金正电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
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
号、第409-1号、第409-2号、第409号-3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
大街289号房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
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的房地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
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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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
珠斗法民二初字第409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800万元范围内及产生
的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800万元
的担保方,只应在8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该诉讼事项,后续公司
拟提起上诉。
(三) 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情况
2007 年 9 月 19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 号
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东莞桥梓周氏电业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子”)破产还债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东亚太时代律
师事务所为珠海金正电子的破产管理人。
2011 年 8 月 23 日,珠海中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2-41 号民事裁定,裁
定终结珠海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2011 年 9 月 6 日,破产管理人在《珠海特区报》
发布公告,公告珠海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已经终结。
破产管理人依法向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提交了注销珠海金正电子所需的
材料,但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不予办理,理由是珠海金正电子尚有拖欠税款未
缴清。截止本报告出具日,珠海金正电子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四)本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情况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5 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
有其 100%股权,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由于近年来受市场、
资金等因素影响,材料、人工等费用较高,珠海金正电器业务日渐萎缩,连续出现亏
损,加之为生产及经营所租赁的厂房因未及时支付房租等款项,已被业主收回,很难
继续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12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研究,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批准,拟向法院提请破产。
关于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破产申请资料已按法院要求基本准备完毕,需向法
院缴纳相关费用后提交申请材料。
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公司不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
核算。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珠海金正电器资产总额 447.50 万元、负债总额 3,211.86
万元、净资产总额-2,764.3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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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资设立重要子公司并合作新项目进展情况
2011 年 1 月 7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
司合资成立山西金正光学。其为 2010 年公司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投项目,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山西金正光学已取得土地使用
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厂房建设主体已初步完工。
根据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山西金正光学注册资本为 15,385 万元,本公司占
65%股权,由两股东分期于金正光学成立后两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已经缴足,
本公司现金出资 1,5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出资 5,029.71 万元(该
项专有技术出资业经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0)
第 8009 号《资产评估报告》)。关于第二期出资,由于公司股东数次发生变更等多
种原因,前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撤回并终止,作为募投项目的山西金正光学项目一直未
能如期进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本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项目停止,经营严重困难,已不能正常运转,继续经营已经不能实现当时设立的目的,
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司治理僵局,公司
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正光学进行清
算并解散该公司。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尚未受理。
(六)借款情况
1、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华盛”)签订
《借款合同》,约定本公司向百华盛借款16,500,000.00元用于本公司偿还欠款。借
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
向百华盛借款为10,000,000.00元。
2013年10月30日,公司接到东莞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鹏)《债
权转让通知书》,获悉公司对东莞海鹏欠款于2013年10月30日转至百华盛,公司将原
欠东莞海鹏借款本金 30,000,000.00元,利息 5,020,800.00元从东莞海鹏转至百华
盛。公司与东莞海鹏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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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6日,公司接到百华盛《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百华盛承接的东莞
海鹏的债权本金30,000,000.00元中的580,000.00元及相关权利由罗俊燕承接。
2014年1月26日,公司接到刘会来《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刘会来与百华盛签
订《债权转让协议》,刘会来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2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
百华盛。公司与刘会来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2014年1月31日,公司接到何俭《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何俭与百华盛签订《债
权转让协议》,何俭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
司与何俭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百华盛借款本金余额为 42,920,000.00元,欠息
15,791,602.47元。
2、与景华借款
2014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60,000,000.00元(截
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40,000,000.00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40,000,000.00元,欠息
1,784,612.50元。
3、与陈钟民借款
2014年4月18日,公司与陈钟民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陈钟民借款
10,000,000.00元,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借款期限为30天(2014 年4月18日至 2014年
5月17日),借款利率为月息1.5%。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1,800,000.00元。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
本公司的股份(持股比例为8.94%)已质押给陈钟民(详见公司临2014-021号公告)。
(七)公司印鉴相关事宜
2015年1月27日,公司前任总经理丁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一直未
进行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交接。公司印鉴不在公司现
任管理层处,存在管控隐患,并对日常经营、对外联络已产生较大影响,给公司带来
的潜在风险尚无法评估。
2015年3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声明原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
务专用章)即日起作废,并授权公司现任管理层重新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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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公司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重新
办理完毕。现已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办理移交手续,将公章移交给总经理,由总经理指
定专人保管;将公司法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正式移交给财务总监,由其安排专人保管。
(八)三晋大厦相关协议事项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是 2004 年由太原三晋大厦(本公司独资公司)改制设
立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以太原三晋大厦净资产共计 40.08 万元
出资,持有其 40.08%的股权。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三晋大厦送达的《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
《还款协议》及《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晋转字【2011】第 0715
号)等相关文书的复印件。经公司查阅,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相关文书的原件。
根据上述三份文书复印件,公司获悉:201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三晋大厦、仙
居园签署《还款协议》;与仙居园签署《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向仙居园出具《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
鉴于公司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协议及函件的原件,为了解上述三份文书签署的
背景以及其所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分别向仙居园、三晋大厦、黄国忠先生以及
王英杰先生发函进行沟通与问询,希望获取上述相关协议及函件的原件,以便详细了
解所涉及事项的真实性及具体执行情况。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目前,公司正
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和了解,以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后续影响。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
未收到相关当事人的书面回复。
(九)公司向交行青岛崂山贷款2000万元事项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存在较大数额的逾期负债,导致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受到影响,
加之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初期,无法按照常规途径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为了能早日盘活资产,恢复融资能力,彻底解决历史遗留债务,使公司能够加快步伐
按照既定战略发展规划进行运作,黄国忠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向董事会提
出融资方案:
1)通过其个人渠道为公司寻求资金,同时由其个人提供担保,以获得公司向其
他非金融机构或个人进行短期借款,期限 2-6 个月,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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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借款利息年利率参照市场同等条件的利率水平,借款用途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目前
所需解决的逾期重大负债;
2)同时,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的项目资金,且公司已在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拟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人
民币 500,000,000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
签订协议为准。在此基础上,由公司根据项目需求情况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借
款到位后,除业务转型所需资金,也可替换公司前期发生的其他借款。
上述关于融资的议案经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经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青岛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三
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首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
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
款合同提供了 20,000,000 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收到该笔借款 20,000,000 元,并于当日委托银行支付
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贸易”),当日恒
顺贸易根据黄国忠的委托付款书将 15,000,000 元支付给青岛农新养殖专业合作社。
2014 年 6 月 30 日恒顺贸易支付给黄国忠个人账户 5,000,000 元。该笔资金支付作为
公司退还黄国忠向公司缴纳的非公开发行履约保证金 15,000,000 元及偿还公司对其
个人的负债。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
金。
公司在签署该笔银行借款20,000,000元相关协议时,使用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
人名章、财务专用章,但无印鉴使用审批和登记记录,且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门保管。申请借
款20,000,000元时,公司内部无审批流程和手续,财务部门未及时入账。该笔借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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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时,未按照公司财务支出审批核决权限履行相应的程序,亦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
用途使用。公司未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
立及使用情况。针对上述事项,上交所对公司进行问询,山西证监局对公司下达《关
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对该事
项进行了整改并出具《关于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详
见公司临2015-020号、临2014-024号、临2015-026号、临2015-043号公告)。
(十)其他事项
1、黄国忠先生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
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0,000,000 股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
其将持有本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质押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88%,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6日。该股权质押已于2014
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
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88%)质押给青岛城
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月24日,目前,其所持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申请人为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并于2014 年 6 月 10 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冻结(详见2014年
6月 12日临2014-080公告、2014年6月24日临 2014-087 公告)、于 2014年8月13日
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 2014 年 8月15 日临 2014-097公告)、
于2014年9月25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详见2014年9月27日临
2014-117公告)。
2014年6月12日,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黄国忠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88%)被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4年6月10日至2016
年6月9日止(内容详见2014年6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2015 年 3 月 16 日,黄国忠先生通知公司,其应公司要求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查询所持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时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000,000 股股份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5-023 号公告)。
2、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
的本公司18,107,16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自然人陈钟民,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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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8.94%,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5月13日。公司二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实际控制人所持有
的北京六合逢春的股份处于质押及被查封状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2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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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末近 3 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近 3 年,公司无证券发行情况。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5,70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的股 36,191
东总数(户)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股份
(全称) 内增减 (%) 件股份 数量 性质
状态
数量
黄国忠 20,000,000 9.88 质押、 20,000,000 境内自然人
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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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合逢春 18,107,160 8.94 18,107,160 境内非国有
文化产业投资 质押 法人
有限公司
太原市人民政 9,296,840 4.59 国家
府国有资产监 无
督管理委员会
朱文 2,946,045 1.46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宋新春 1,757,640 0.87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宋喜凤 1,559,800 0.77 未知 境内自然人
邹华英 1,497,579 0.74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程锴 1,250,000 0.62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张少麟 1,167,888 0.58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张海军 1,155,389 0.57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黄国忠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 18,107,160 18,107,160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有限公司
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9,296,840 9,296,840
人民币普通股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朱文 2,946,045 人民币普通股 2,946,045
宋新春 1,757,640 人民币普通股 1,757,640
宋喜凤 1,55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9,800
邹华英 1,497,579 人民币普通股 1,497,579
程锴 1,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0
张少麟 1,167,888 人民币普通股 1,167,888
张海军 1,155,389 人民币普通股 1,155,38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黄国忠先生、第
致行动的说明 二大股东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签署的相关协议,丁
磊先生实际控制的北京六合逢春与黄国忠先生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不适用
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
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持有本公司的 926 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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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
未来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
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
外上市公司情况
2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3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
未来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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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
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姓名 黄国忠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 否
权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最近五年任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曾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
职务,2014 年 9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
公司担任职务。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否
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实际控制人名称 黄国忠
变更日期 2014 年 5 月 23 日
201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西广和山水文
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后)
公司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2013 年 11 月 25 日,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黄国忠先生受让本公司原第一大股
东中铁华夏担保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9.88%)股份,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 2013 年 11 月 26 日临 2013-070 号公告、2013 年 10 月 18
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致函公司称:本公司前三大股东持
股比例较低且相近,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因此从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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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上分析,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此外,黄国忠本人向本公司委派的董事人数尚未达到
公司董事会席位过半数,尚不足以控制本公司董事会。因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其尚不能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同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致函公司称:鉴于其为第二大股
东,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事宜,建议由本公司现任第一大股东界定。
2014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也无实际控
制人。
2014 年 5 月 6 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绵阳耀达与北京六合逢春签署《山西广和山
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绵阳耀达将其所持本公司 18,107,1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 8.94%)转让给“北京六合逢春”。5 月 12
日,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北京六合逢春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实际
控制人丁磊先生签署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黄
国忠先生与北京六合逢春及其实际控制人丁磊先生因存在合作关系而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201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
要》(更新后),明确黄国忠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先生。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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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中第十三 其
他重大事项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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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无优先股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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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年度内 报告期内从公 报告期在
增减
职务 性 年 任期起 股份增 司领取的应付 其股东单
姓名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
(注) 别 龄 始日期 减变动 报酬总额(万 位领薪情
原因
量 元)(税前) 况
王欣 董事长 男 38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5.00 否
月 23 日 日
曾俊人 董事 男 42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否
月 23 日 日
副总经 男 42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否
理 月 23 日 日
黄耀虎 董事 男 28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6.00 否
月 23 日 日
余保综 董事 男 47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否
月 23 日 日
谭志珩 董事 男 48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12.10 否
月 23 日 日
副总经 男 48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否
理 月 23 日 日
阮永文 董事 男 61 2014 年 9 2015 年 3 月 31 12.10 否
(已离 月 23 日 日
任)
副总经 男 61 2014 年 3 2014 年 9 月 22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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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理(已 月6日 日
离任)
张朝元 独立董 男 54 2014 年 9 2015 年 9 月 22 4.65 否
事(已 月 23 日 日
提出辞
职)
王林 独立董 男 60 2014 年 9 2015 年 9 月 22 2.65 否
事(已 月 23 日 日
提出辞
职)
付磊 独立董 男 63 2014 年 9 2015 年 9 月 22 2.65 否
事(已 月 23 日 日
提出辞
职)
李珍珍 监事会 女 30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8.85 否
主席 月 23 日 日
黄小恩 监事 男 42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2.00 否
月 23 日 日
韦立移 监 事 男 37 2014 年 9 2017 年 4 月 17 否
(已提 月 23 日 日
出 辞
职)
黄东连 监事 女 31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税前)
月 23 日 日 5.23 万元
李立新 监事 女 26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1.95 否
月 23 日 日
陆晖 总经理 男 40 2015 年 2 2017 年 9 月 22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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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月4日 日
戴蓉 董事会 女 49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14.28 否
秘书 月 23 日 日
董 事 女 49 2011 年 7 2014 年 2 月 28 否
(已离 月 29 日 日
任)
康婷 财务总 女 37 2014 年 9 2017 年 9 月 22 11.80 否
监 月 23 日 日
田旺林 独立董 男 57 2011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2.00 否
事(已 月 29 日 日
离任)
卢跃峰 独立董 男 42 2011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2.00 否
事(已 月 29 日 日
离任)
黄国忠 董事长 男 44 2014 年 2 2014 年 9 月 22 20,000,000 20,000,000 21.13 否
(已离 月 12 日 日
任)
总经理 男 44 2014 年 3 2014 年 5 月 13 否
(已离 月7日 日
任)
刘军华 董 事 男 42 2011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已离 月 29 日 日
任)
王伟东 董 事 男 45 2012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否
(已离 月 19 日
任)
赵骏 董 事 男 50 2011 年 7 2014 年 2 月 28 9.47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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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已离 月 29 日 日
任)
副总经 男 50 2011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否
理(已 月 29 日 日
离任)
胡健萍 监 事 女 33 2014 年 6 2014 年 9 月 22 (税前)
(已离 月 23 日 13.76 万元
任)
庾润合 监事会 男 39 2011 年 7 2014 年 5 月 13 8.22 否
主 席 月 29 日 日
(已离
任)
梁志欣 监 事 男 41 2012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否
(已离 月 19 日 日
任)
白华 监 事 女 38 2011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4.13 否
(已离 月 29 日 日
任)
白文晶 监 事 男 35 2012 年 7 2014 年 9 月 22 4.47 否
(已离 月 19 日
任)
丁磊 总经理 男 42 2014 年 5 2015 年 1 月 27 16.90 否
(已离 月 17 日 日
任)
张丽荣 总经理 女 53 2011 年 7 2014 年 2 月 28 4,045 4,045 8.22 否
(已离 月 29 日 日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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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王铁生 副总经 男 62 2011 年 7 2014 年 2 月 28 3,485 3,485 2.20 否
理(已 月 29 日 日
离任)
刘晨飞 总会计 女 49 2011 年 7 2014 年 5 月 13 6.28 否
师(已 月 29 日 日
离任)
合计 / / / / / 20,007,530 20,007,530 / 169.05 /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张朝元先生、王林先生、付磊先生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提出辞职,因其三人的辞职使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
程的规定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三名独立董事需继续履职。
姓名 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王欣 历任广西恒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行政人事总监、副总经理,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行
政人事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
曾俊人 历任电影《唐山大地震》的技术支持及纪录片监制,北京天工映画影视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电影《非诚勿扰 2》的技术支持
及纪录片监制,电影《1942》的技术支持及纪录片监制,电影《私人定制》的技术支持及纪录片监制;2012 年,参与中央
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项目;2013 年,参与中央电视台青年歌手大奖赛项目。现担任北京启迪炫特影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
总经理、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黄耀虎 历任百色恒升大酒店人力资源部专员,凤山恒升大酒店行政办办公室主任。现任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秘书。北京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公司董事。
余保综 曾在普兰公司上海总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作;历任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郑州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省瑞普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谭志珩 历任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副总监、总监,广西广电移动多媒体传播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广西电视台新媒体部工作。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阮永文 历任北海旅游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海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正处级),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朝元 历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主任,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山西广和山水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王林 先后在怀化芷江县教育局、长沙职业技术专科学校、湖南雅泰国际广告公司、湖南王林管理顾问公司、长沙康萨坦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中南大学商学院企业文化研究中心任教和任职、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企业文化中心主任、老百姓大药房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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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连锁机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管理科
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北京大学企业研究中心顾问、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船山学社副社长、怀化市、常德市、张
家界市、株洲市人民政府顾问,凤凰、芷江、石门、炎陵、永江、洪江县委经济顾问、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
家委员会委员、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付磊 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二级)、博士研究生导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北京市重点学科(会计学)、特色专业(会计专业)、优秀教学团队(会计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学科带头人;北京市(高
等教育)教学名师、北京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科研教育系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
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酒鬼酒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顾
问、公司独立董事。
李珍珍 历任桂林中驰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印尼 Kayumanis nusa dua spa&villa 别墅酒店中国区总经理助理,广西
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部总监。现任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龙恒
顺贸易总经理。
黄小恩 历任广西嘉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广西嘉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负责人、集团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委
员,广西可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西金手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并购部总经理,公司
职工监事,法务部总监。
韦立移 历任广西钲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监事。
李立新 历任上卷资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门任行政人事助理,北京先锋咨询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专员,北京山水印象文
化投资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专员。现任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人事主管,公司职工监事。
陆晖 历任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五一路支行副行长;2013 年 8 月至今担任巴马广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总经理;现任广西九江
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
戴蓉 历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康婷 历任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上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田旺林 历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教授,会计专业建设带头人,山西省教学名师,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卢跃峰 历任广东珠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东凯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大成(广
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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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黄国忠 现任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刘军华 现任太原市国资委副主任。曾任太原市国资委产权处处长、太原市国资委业绩处处长,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伟东 现任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曾任职地质矿产部、证监会、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公司董事。
赵骏 现任公司工会主席,常委副书记。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原太原天龙金正电
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健萍 历任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
庾润合 曾任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志欣 历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浩华(北京)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杰思汉能资产管理公司,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厦门翔通动漫有限公司董事。
白华 历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总经理办公室经理。
白文晶 历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力资源部文员。
丁磊 历任广西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
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丽荣 历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王铁生 历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晨飞 历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其它情况说明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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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丁磊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4.4.2 2017.4.1
黄耀虎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4.4.2 2017.4.1
刘军华 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副主任
员会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的说明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王伟东 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裁 2007 年 3 月 1 日
张朝元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副秘书长 2012 年 5 月 10 日
田旺林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 主任、教授 2005 年 10 月 11 日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8 年 7 月 15 日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8 年 6 月 20 日
卢跃峰 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1 年 2 月 1 日
梁志欣 厦门翔通动漫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12 月 30 日
陆晖 巴马广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总经理 2013 年 9 月
陆晖 广西九江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4 年 4 月
曾俊人 北京启迪炫特影视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7 月
余保综 河南省瑞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王林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管理科学研究 主任
中心
北京大学企业研究中心 顾问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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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船山学社 副社长
怀化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株 顾问
洲市人民政府
凤凰、芷江、石门、炎陵、永江、 经济顾问
洪江县委
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委员
专家委员会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司
湖南友谊阿波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付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教授(二级)、博士研究
生导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
院学术委员会主席顾问
中国审计学会 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 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咨询专家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顾问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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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为独立董事及在公司任全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津贴或报酬。独立董
事报酬经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独立董事报酬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金额执行。在公司任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其任职岗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应付报酬 详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
情况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 169.05 万元。
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王欣 董事长 聘任 换届选举
曾俊人 董事 聘任 换届选举
曾俊人 副总经理 聘任 新聘
黄耀虎 董事 聘任 换届选举
余保综 董事 聘任 换届选举
谭志珩 董事 聘任 换届选举
谭志珩 副总经理 聘任 新聘
阮永文 董事 选举 换届选举、个人原因辞职
阮永文 副总经理 聘任 新聘、个人原因辞职
王林 独立董事 聘任 换届选举
付磊 独立董事 聘任 换届选举
李珍珍 监事、监事会主席 聘任 换届选举
黄小恩 监事 聘任 换届选举
韦立移 监事 聘任 换届选举
黄东连 监事 聘任 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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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李立新 监事 聘任 换届选举
陆晖 总经理 聘任 新聘
戴蓉 董事 离任 因个人原因辞职
戴蓉 董事会秘书 聘任 换届选举
康婷 总会计师 聘任 新聘
田旺林 独立董事 离任 到期换届
卢跃峰 独立董事 离任 到期换届
黄国忠 董事、董事长 离任 新聘后,工作原因发生变动
黄国忠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离任 新聘后,工作原因发生变动
刘军华 董事 离任 到期换届
王伟东 董事 离任 到期换届
赵骏 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 因个人原因辞职
胡健萍 监事 离任 增补监事、个人原因辞职
庾润合 监事会主席 离任 因个人原因辞职
梁志欣 监事 离任 到期换届
白华 监事 离任 到期换届
白文晶 监事 离任 到期换届
丁磊 总经理 离任 新聘
张丽荣 总经理 离任 因个人原因辞职
王铁生 副总经理 离任 因个人原因辞职
刘晨飞 总会计师 离任 因个人原因辞职
2014 年 1 月 26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增补黄国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4 年 2 月 11 日,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选举黄国忠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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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014 年 3 月 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黄国忠先生为总经理,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阮
永文先生、谭志珩先生为副总经理。
2014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余保综、阮永文、谭志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014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丁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康婷女士为公司总会计
师(财务总监)。
2014 年 6 月 23 日,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李珍珍女士、胡健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014 年 9 月 23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聘任
王欣、余保综、曾俊人、黄耀虎、谭志珩、阮永文先生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朝元、王林、付
磊先生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聘任李珍珍、黄小恩、韦立移、黄东连、李立新为山西广和山
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014 年 2 月 28 日,赵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戴蓉女士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继续担任董事会秘
书职务;张丽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铁生先生因年龄所限,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4 年 5 月 13 日,黄国忠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刘晨飞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总会计师职务。
2014 年 5 月 13 日,庾润合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五、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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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6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8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 970
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11
行政人员 30
其他(内退人员) 145
合计 18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大专以上 70
中专 8
高中 64
高中以下 44
合计 186
(二) 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职位等级薪酬,根据薪点评价体系核定薪酬标准,主要依据工作责任、
工作技能、工作强度、任职年限。同时各职位根据职务和所在岗位的薪点评价体系的
结果由高到低跨入学相应的档次。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公司员工享受
“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带薪培训等待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履职等情
况发放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公司有计划的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参加培训,
采取内训与外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以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和岗位技
能,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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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四) 专业构成统计图
(五) 教育程度统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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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等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信息披露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努
力实现公司投资决策、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公司规范运作及法人治理结构情况
(1)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历次股东大会均有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及时,保证所有股
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报告期召开 6 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中的规定召集、召开和表决。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成员及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履职,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各
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职能,在完善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发展方面发挥着积
极的作用。
报告期共召开 2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按照监管要求就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就公司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议,并
向董事会提出专门委员会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独立地行使监
督和检查职能,有效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
报告期共召开 14 次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充分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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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5)经营管理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公司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会计师 1 名。经营
管理层按照其职责分工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公司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并协调平衡各相关利益,共同促进公司和谐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公司共完成 150
份临时信息披露,4 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交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先后制定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之后公司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进行了修订。
报告期,时刻提醒相关人员加强保密意识,防范内幕交易发生,认真做好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按监管规定在重大事项发生后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
信息知情人情况,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停牌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进行查询。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规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各重大事项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没有因涉嫌内幕交易受到
监管部门查处情况。自查期间,个别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和公司在停牌前 6 个月内存在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之后分别向公司出具买卖股票的情况说明,公司均据实予以
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版)、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临 2015—017 号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
交易股票情况的公告》。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如有差异,
应当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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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召开日 会议议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决议情况
期 案名称 查询索引 披露日期
2014 年第 2014 年 1 注 1 审议通过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1 月
一 次 临 时 月 26 日 28 日
股东大会
2014 年第 2014 年 3 注 2 审议通过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3 月
二 次 临 时 月 17 日 18 日
股东大会
2014 年第 2014 年 4 注 3 审议通过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4 月
三 次 临 时 月 29 日 30 日
股东大会
2014 年第 2014 年 5 注 4 审议通过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5 月
四 次 临 时 月 16 日 17 日
股东大会
2013 年年 2014 年 6 注 5 审议通过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6 月
度 股 东 大 月 23 日 24 日
会
2014 年第 2014 年 9 注 6 审议通过 http://www.sse.com.cn 2014 年 9 月
五 次 临 时 月 23 日 25 日
股东大会
注 1:1、《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注 2: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 3: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8)《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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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决议有效期》
(10)《募集资金投向》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5、《关于<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山西广和
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免于以要
约方式持有股份的议案》;
9、《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增补余保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增补阮永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增补谭志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1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注 4:《关于融资的议案》
注 5:1、《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
案》;
8、《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重大事项相关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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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国忠及其一
致行动人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持有股份的方案》;
1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1)《增补李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增补胡健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3、《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并签署框架协议的
议案》;
14、《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1)《在广西南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在北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
(3)《在北京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15、《关于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的
议案》。
注 6: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王 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余保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曾俊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黄耀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谭志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阮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张朝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王 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付 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珍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黄东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韦立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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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独立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张朝元 是 21 21 14 否 6
刘军华 否 15 15 10 否 4
王伟东 否 15 2 9 2 1 否 4
赵骏 否 15 15 10 否 5
戴蓉 否 4 4 3 否 1
田旺林 是 15 13 10 2 否 4
卢跃峰 是 15 12 10 3 否 2
黄国忠 否 14 14 9 否 5
谭志珩 否 15 15 9 否 3
阮永文 否 15 15 9 否 3
余保综 否 15 15 9 否 3
王欣 否 6 6 4 否
曾俊人 否 6 6 4 否
黄耀虎 否 6 6 4 否
王林 是 6 6 4 否
付磊 是 6 5 4 1 否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21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6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5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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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姓 是否被采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 异议的内容 备注
名 纳
付磊、张朝 2015 年 3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 在借款拖欠对公司的影响、资金使用情况、事件的过程说明及产生原因等问题上, 已在相 详见公司临
元、王林 达《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与《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存在不同意见,款项收取和使用过程 关 公 告 中 2015—020
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 没有讲清楚; 对《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部分内容有不同意见; 详 细 披 露 号《关于诉
证公函【2015】0159 号),就公司两 公司未按时偿还资金,是否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持有不同意见。 意见 讼涉及事项
千万元借款诉讼事项进行问询函,公司 的说明公
就问询函内容进行回复。 告》。
付磊 2015 年 3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 对诉讼涉及事件过程的交代仍不清楚,仍存在疑问,不知道公司的确是因当事人不 已在相关 详见公司临
达《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配合而不了解事情的真相还是调查不力,甚或仍有隐瞒。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应该 公告中详 2015--026
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 将不配合之处讲出来,不应保护哪些人,应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细披露意 号《关于上
证公函【2015】0209 号,以下简称《问 见 海证券交易
询函》),问询公司诉讼涉及的事项, 所问询函的
公司就问询函内容进行回复。 回复公告》。
付磊、张朝 2015 年 3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 公司应承认“原总经理任职期间,印鉴一直由原总经理管控”是违反制度的,应主 已在相关 详见公司临
元、王林 达《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 动提示公章长期失控非常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不是需要“排查、核实是否存在 公告中详 2015--029
有限公司有关公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而签署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书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章 细披露意 号《关于上
(上证公函【2015】0227 号,以下简 失控,并非仅仅发生在总经理辞职交接这一环节,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得承认这个 见 海证券交易
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关于上 事实,重视这个问题,应声明,对公章失控期间使用公章签署的对外合作文件,保 所问询函的
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 留再审查的权利;对印鉴不在公司现任管理层对公司正常经营及对外联络已产生的 回复公告》。
于公司印鉴事项的说明公告》相关事项 重大影响,公司应该承认对印鉴不在公司期间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至于有
进行说明并补充披露。公司就问询函内 什么风险,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后,方可知道具体的风险;请相关财务人
容进行回复。 员作出实事求是的答复意见。印鉴不在公司现任管理层对公司正常经营及对外联络
已产生的重大影响,公司应该承认对印鉴不在公司期间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
至于有什么风险,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后,方可知道具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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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201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2015 年,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诉讼公告》。2015 年 3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下达《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
证公函【2015】0159 号),针对公司向青岛分行借款贰仟万元涉及的诉讼事项问询
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付磊、张朝元、王林对公司就问询函内容的回复及发布的相关公
告提出异议,异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在借款拖欠对公司的影响、资金使用情况、事件
的过程说明及产生原因等问题上,与《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存在
不同意见,款项收取和使用过程没有讲清楚;对《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部分内容有不同意见;公司未按时偿还资金,是否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持有不
同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临 2015—020 号公告)。
2、2015 年 3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209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针对诉讼涉及的事项对公司进行问询。公司根据问询函内容进行回复并披露
相关公告,独立董事付磊对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异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对诉讼涉及事
件过程的交代仍不清楚,仍存在疑问,不知道公司的确是因当事人不配合而不了解事
情的真相还是调查不力,甚或仍有隐瞒。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应该将不配合之处讲出
来,不应保护哪些人,应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
临 2015--026 号公告)。
3、2015 年 3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有关公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022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要求公司就《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公司印鉴
事项的说明公告》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并补充披露。公司就问询函所提及事项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进行回复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付磊、张朝元、王林提出异议,异议的主要
内容如下:公司应承认“原总经理任职期间,印鉴一直由原总经理管控”是违反制度
的,应主动提示公章长期失控非常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不是需要“排查、核实是
否存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而签署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书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公章失控,并非仅仅发生在总经理辞职交接这一环节,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得承认这
个事实,重视这个问题,应声明,对公章失控期间使用公章签署的对外合作文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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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再审查的权利;对印鉴不在公司现任管理层对公司正常经营及对外联络已产生的重
大影响,公司应该承认对印鉴不在公司期间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至于有什么
风险,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后,方可知道具体的风险;请相关财务人员作出
实事求是的答复意见;印鉴不在公司现任管理层对公司正常经营及对外联络已产生的
重大影响,公司应该承认对印鉴不在公司期间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至于有什
么风险,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后,方可知道具体的风险(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披露的临 2015--029 号公告)。
(三) 其他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履
行相应职责: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
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管理层关于报告期经营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非公开发
行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公司初步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公司年
度总体审计策略及相关资料后,与管理层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
容及工作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
并向董事会就相关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
审计委员会加强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就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公司重大
事项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计划的进
度完成审计工作。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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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同意将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决议,
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事项书面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该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
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意见
201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
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注意到,2014 年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后,在规划公司未来发展
方向等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因此,建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未来业务,重新
对公司及子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使内控规范建设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黄国忠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来,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及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在原有
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一直积极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与董
事会、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
效的内部控制,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应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
特别是执行效果上查找原因,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1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以及业务转型过程中出现
的情况,及时督促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调整,同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指导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以及议事规则进行履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岗位履职情况及薪酬领取情
况的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关于确定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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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和薪酬发放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领取
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报告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
津贴的建议。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分别对增补董事候选人黄国忠先生、增补
董事候选人阮永文先生、谭志珩先生及余保综先生、拟聘任总经理丁磊先生及拟聘任
总会计师康婷女士以及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经历、教育背景、专业素养等情
况进行了认真考察,并提出向董事会推荐的意见。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共召开 3 次会议,对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的议题、开展新业务的
战略规划议题、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公司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及印鉴管理规定,且公司存在印鉴外借使用
信息登记不完善情况,导致公司 2014 年 6 月在向交通银行青岛崂山支行申请借款时
未履行外借印章程序,无借章审批单,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公司与交通银行青岛崂
山支行的借款事项以及青岛和田生物公司的担保事项。原总经理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
仍未与现任管理层进行印鉴交接,虽然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发布公告声明:公司
原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即日起作废,并授权公司现任
管理层重新申请办理。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完成重新办理印鉴(公章、法定代
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工作,但是公司印鉴存在管控隐患期间,给公司带来的潜在
风险尚无法评估。
目前公司收入来源仅为经营性物业出租收入,收入低,企业经营困难缺乏发展后
劲。2014 年公司拟将主营业务转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未能实现,公司近期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过重的历史债务可能导致正常经营过程中被迫变现资产来清偿
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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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
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
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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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内部控制
一、 内部控制责任声明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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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
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5〕第 0271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文化公司”)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山水文化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山水文化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山水文化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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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1、山水文化公司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及印鉴管理规定,且存在印鉴外
借使用信息登记不完善情况。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 6 月在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申请借款签署相关协议时,未履行外借印章程序,使用了公司公章、法定代
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但无印鉴使用审批和登记记录。且存在公司公章、法定代表
人名章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山水文化公司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
门保管情况。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可能导致管控隐患,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
2、2014 年 6 月,山水文化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借款 2000
万元时,内部无审批流程和手续,财务部门未及时入账。该笔借款支出时,未按照山
水文化公司财务支出审批核决权限履行相应的程序,亦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
用。
3、公司未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
使用情况的问题。且存在新账户的开立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可能导
致银行存款管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风险发生时,不
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企业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4、公司有部分资金支付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亦未签署相
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为:广西岑开商贸有限公司 670 万元、上海兆羽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400 万元、杭州鑫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60 万元。
5、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户的情况,对银行存款管理不善。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
大缺陷使山水文化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山水文化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在《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得到公允反
映。在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
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除第 1 项重大缺陷可能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外,本报告中其余事项并未对我们在
2015 年 4 月 28 日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
计报告产生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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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山水文化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山水文化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
缺陷,主要包括:
1、山水文化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在信息披露中存
在违规事项,2015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山水文化公司发布“关于对山水
文化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公司董事予以通报批评和监管关注。违
规事项主要有一、影响标的资产交割的实质性条款未披露。二、公司本次资产收购资
金来源安排不明确。三、影响标的资产控制权归属的协议内容披露不充分。四、标的
资产定价依据披露不充分。五、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的披露不充分。
2、设立并购基金、俊人影业、广西及北京子公司等项目进展情况不清晰,山水
文化公司对项目的预期效益未进行有效评估。国家体育馆项目在短期实施后即进行转
让,体现了重大投资事项的不谨慎。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是:
我们并不对贵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三、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更正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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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中喜审字〔2015〕第 0728 号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文化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山水文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如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9)所述,山水文化公司未
严格执行印鉴管理规定,存在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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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由公司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门保管情况。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可
能导致管控隐患,给公司带来潜在风险。
由于我们无法实施相关审计程序证明印鉴保管不善及不规范使用是否导致相关
人员存在舞弊事项,不能合理判断该事项是否存在有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
事项。
2、如山水文化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四、(11 )所述,公司目前收入
来源仅为经营性物业出租收入,企业经营困难缺乏发展后劲。2014 年公司拟将主营
业务转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未能实现。山水文化公司当年发生净亏损 1,091.40 万元,
累计亏损 44,558.01 万元;逾期借款及利息为 16,594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
万元及固定资产 91.21 万元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
这些情况表明,山水文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
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山水文化公司虽然在附注十四、(11 )提出
了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依
然存在。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山
水文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水
文化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燕
中国 北京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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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1,908,541.88 2,304,155.6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二) 1,309,767.27 68,684.82
预付款项 五、(三) 12,106,202.4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四) 13,470,271.07 30,46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五) 74,678.48 120,868.8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六) 320,514.30
流动资产合计 17,083,773.00 14,630,371.7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七)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八)
投资性房地产 五、(九) 434,263,900.00 395,505,500.00
固定资产 五、(十) 986,492.23 1,060,641.05
在建工程 五、(十一) 10,784,991.96 10,784,991.9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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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五、(十二) 6,299,750.00 20,017,55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三)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2,335,134.19 427,368,683.01
资产总计 469,418,907.19 441,999,054.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十四) 17,550,000.00 17,5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十五) 18,383,138.15 19,575,413.22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五、(十六) 353,499.96 379,748.36
应交税费 五、(十七) 11,305,832.92 10,464,258.96
应付利息 五、(十八) 12,408,276.04 10,103,225.1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五、(十九) 188,479,026.94 131,176,197.8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8,479,774.01 189,248,843.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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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五、(二十) 41,845,611.00 62,367,935.9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十三) 93,870,366.43 113,959,549.4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715,977.43 176,327,485.34
负债合计 384,195,751.44 365,576,328.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五、(二十一)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二十二) 293,445,032.80 263,666,249.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二十三) 12,617,809.90 12,617,809.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二十四) -445,580,118.28 -434,666,152.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62,928,604.42 44,063,786.95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2,294,551.33 32,358,938.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223,155.75 76,422,725.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469,418,907.19 441,999,054.74
总计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95,263.04 42,685.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五、(一) 1,288,656.6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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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五、(二) 13,441,572.12 581,026.89
存货 71,530.98 70,405.0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0,445.98
流动资产合计 16,817,468.76 694,117.3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三) 14,739,073.35 19,739,073.35
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00.00 395,505,500.00
固定资产 984,792.87 1,057,331.7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9,987,766.22 416,301,905.12
资产总计 466,805,234.98 416,996,022.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391,246.19 14,593,521.26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353,499.96 379,748.36
应交税费 11,305,619.62 10,377,149.73
应付利息 12,408,276.04 10,103,225.1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0,564,835.84 107,908,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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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6,573,477.65 160,911,758.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1,845,611.00 62,367,935.9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93,870,366.43 113,959,549.4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715,977.43 176,327,485.34
负债合计 362,289,455.08 337,239,243.4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93,445,032.80 263,666,249.8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未分配利润 -403,992,942.80 -398,973,16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515,779.90 79,756,778.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6,805,234.98 416,996,022.42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合并利润表
2014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578,317.22 10,444,483.87
其中:营业收入 五、(二十五) 10,578,317.22 10,444,483.87
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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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1,100,532.74 52,601,307.49
其中:营业成本 五、(二十五) 11,117.96 151,064.1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二十六) 592,136.82 578,381.44
销售费用 五、(二十七) 188,408.71 343,870.68
管理费用 五、(二十八) 21,471,292.74 16,400,115.44
财务费用 五、(二十九) 9,976,756.77 16,663,900.58
资产减值损失 五、(三十) 28,860,819.74 18,463,975.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五、(三十一) 38,758,400.00 73,976,200.00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1,763,815.52 31,819,376.38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五、(三十二) 482,721.00 39,354,742.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32,815.00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五、(三十三) 7,658.55 28,430,896.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3,752.00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1,288,753.07 42,743,222.3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五、(三十四) 9,689,600.00 18,494,05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0,978,353.07 24,249,172.3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0,913,965.51 33,563,745.70
润
少数股东损益 -10,064,387.56 -9,314,573.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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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978,353.07 24,249,17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0,913,965.51 33,563,745.70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0,064,387.56 -9,314,573.35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
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母公司利润表
2014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五、 四) 10,571,397.00 10,255,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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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减:营业成本 十五、 四)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1,998.27 574,281.3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4,958,299.88 5,777,348.81
财务费用 6,502,802.75 12,343,733.57
资产减值损失 23,082,090.15 6,788,158.4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38,758,400.00 73,976,200.00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4,194,605.95 58,748,204.85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82,721.00 39,354,742.1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减:营业外支出 7,509.00 28,430,896.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3,752.00
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669,817.95 69,672,050.8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9,689,600.00 18,494,05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5,019,782.05 51,178,000.82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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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19,782.05 51,178,000.8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4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5,258,553.33 9,531,733.25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十五) 1,479,922.23 168,594.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38,475.56 9,700,328.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30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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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511,726.19 2,753,924.7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6,760.71 615,397.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五、三十五) 26,746,171.58 3,503,056.5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04,658.48 6,936,67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266,182.92 2,763,649.00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039,399.32 5,726,700.00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9,399.32 5,726,7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39,399.32 -5,726,700.0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五、三十五) 42,700,000.00 65,797,689.8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00,000.00 65,797,689.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476.00 55,397,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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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647,555.55 336,313.00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五、三十五) 36,100,000.00 8,002,6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790,031.55 63,736,602.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4,909,968.45 2,061,087.00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5,613.79 -901,964.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304,155.67 3,206,119.67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08,541.88 2,304,155.67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4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5,213,717.83 9,205,469.50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982,460.43 678,740.8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96,178.26 9,884,210.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807,701.63 2,416,767.7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3,655.61 574,074.8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9,992,812.45 8,992,575.7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404,169.69 11,983,41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07,991.43 -2,099,208.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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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9,399.32 16,700.00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49,399.32 16,7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049,399.32 -16,700.0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2,700,000.00 65,797,689.8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700,000.00 65,797,689.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476.00 55,397,689.8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647,555.55 336,313.00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3,100,000.00 8,002,600.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790,031.55 63,736,602.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7,909,968.45 2,061,087.00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52,577.70 -54,821.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2,685.34 97,506.35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95,263.04 42,685.34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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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4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
项目 减: 他 专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库 综 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存 合 储
他 准备
股 债 股 收 备
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434,666,152.77 32,358,938.89 76,422,725.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434,666,152.77 32,358,938.89 76,422,725.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29,778,782.98 -10,913,965.51 -10,064,387.56 8,800,429.91
额(减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913,965.51 -10,064,387.56 -20,978,353.07
(二)所有者投入和 29,778,782.98 29,778,782.98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29,778,782.98 29,778,782.9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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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45,580,118.28 22,294,551.33 85,223,155.75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
项目 专
: 其他 一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库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储
他 存 收益 准备
股 债 备
股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125,933,299.60 12,617,809.90 -468,229,898.47 41,673,512.24 -85,559,396.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125,933,299.60 12,617,809.90 -468,229,898.47 41,673,512.24 -85,559,396.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137,732,950.22 33,563,745.70 -9,314,573.35 161,982,122.57
132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额(减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33,563,745.70 -9,314,573.35 24,249,172.35
(二)所有者投入和 137,732,950.22 137,732,950.22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37,732,950.22 137,732,950.2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434,666,152.77 32,358,938.89 76,422,725.84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133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4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优 永 减:库存 其他综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其他 股 合收益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398,973,160.75 79,756,778.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398,973,160.75 79,756,778.9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29,778,782.98 -5,019,782.05 24,759,000.93
额(减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019,782.05 -5,019,782.05
(二)所有者投入和 29,778,782.98 29,778,782.98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29,778,782.98 29,778,782.9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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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93,445,032.80 12,617,809.90 -403,992,942.80 104,515,779.90
上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优 永 减:库存 其他综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其他 股 合收益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125,933,299.60 12,617,809.90 -450,151,161.57 -109,154,172.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445,880.00 125,933,299.60 12,617,809.90 -450,151,161.57 -109,154,172.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137,732,950.22 51,178,000.82 188,910,951.04
额(减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51,178,000.82 51,178,000.82
(二)所有者投入和 137,732,950.22 137,732,9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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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37,732,950.22 137,732,950.2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445,880.00 263,666,249.82 12,617,809.90 -398,973,160.75 79,756,778.97
法定代表人:王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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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其前身系太原天
龙商业贸易集团总公司,原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后经山西省体
改委[晋经改(1992)第54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10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整体改组设立为股份制企业,
总股本6,3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6,386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
48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00年5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2000年6
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股本总额为9,386万股。2007年1月25日,本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经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实施后,股本总额变更为14,460.42万股。根据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4,460.42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送4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244.588万股。2014年3 月18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准,公司更名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注册号:140000100017876;法定代表人:王欣。
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活动策划;文化传播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主题公园和旅游文化项目
投资;文艺演出项目投资;电影院线的投资;书刊出版的策划投资;书画艺术创作及展示;文化
信息咨询服务;动漫设计;手机游戏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展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娱乐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新媒体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工艺美术品、
百货、土特产品(不含食品)、烟酒(只限分公司使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以上范围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音像制品零售(以《出版
物经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黄国忠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1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2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3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4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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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因素。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因素。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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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
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
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
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
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
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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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
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
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
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
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
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
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
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相应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
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
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
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
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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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
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
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
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
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
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
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
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
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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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
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
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
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
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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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
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
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
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
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
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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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
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
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
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
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
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
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
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
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
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
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按实际利
率计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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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
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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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
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
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
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
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
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
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
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
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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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
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
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
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
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
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
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
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 应收款项分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指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并计算)达到应收款项余额的 10%
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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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
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按照账龄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
说明:确定组合的依据为: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
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
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下述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5 15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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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存货一般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方式取得
的存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计价相关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
价准备。
库存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
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
有销售合同约定的
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
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
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
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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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
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
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
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4.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
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
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
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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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
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
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
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
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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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
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
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
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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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
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
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
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
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
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
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
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
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6)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
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
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
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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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16.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持有
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
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
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率,在取得固定资产的次月按月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5-35 4 2.74-3.84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4 6.4-19.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4 9.60-19.20
电子及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4 9.60-19.2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计价依据: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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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方法: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按上项“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按上项“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4)其他说明
1)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
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公司原则上按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若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该项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一
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若在建工程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
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
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
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过试生
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
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2)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
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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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8.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
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
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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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按期初期末简单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生物资产
20. 油气资产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
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公司对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
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无形资产,由公司综
合各方面因素判断(如聘用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与同行业比较、企业的历史经验或等),确定无
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本公司
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
式系统合理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在持有期间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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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
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
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
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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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超过十年
的期限摊销。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
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
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
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
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
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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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
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
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
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
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
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
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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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
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
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
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
金额。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 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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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
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
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
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
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
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9.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
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
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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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
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
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
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
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1.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
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
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
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
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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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
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
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名称和金额)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
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 5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00 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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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0 -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000.00 -500,000.00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家用电器销售收入计算销项 17%
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消费税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3%
营业税 租金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当期应缴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2. 税收优惠
3. 其他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本财务报表附注的期初余额指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期末余额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上期指 2013 年度,本期指 2014 年度,母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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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1,660.13 46,616.99
银行存款 1,866,881.75 2,257,538.68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1,908,541.88 2,304,155.67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有银行存款 3,372.08 元处于冻结状态,已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解
除冻结。
期末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
项。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
合计
其他说明: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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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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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例(%) (%)
(%)
单项金额 682,509.49 10.92 682,509.49 100 0.00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 信 用 风 6,875,864.88 90.97 5,566,097.61 80.95 1,309,767.27 5,566,948.77 89.08 5,498,263.95 98.77 68,684.82
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 682,509.49 9.03 682,509.49 100 0.00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
款
合计 7,558,374.37 / 6,248,607.10 / 1,309,767.27 6,249,458.26 / 6,180,773.44 / 68,684.8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合计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357,337.32 67,866.86 5.00
其中: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357,337.32 67,866.86 5.00
1至2年 23,878.60 3,581.7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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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计 6,875,864.88 5,566,097.61 80.9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7,833.6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合计 /
其他说明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性 履行的核销程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质 序 联交易产生
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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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关系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85,877.70 五年以上 26.27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7,410.20 五年以上 23.91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56,480.67 一年以内 17.95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82,509.49 五年以上 9.03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5,712.55 五年以上 2.99
合计 6,057,990.61 80.15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至2年 12,106,202.42 100
2至3年 12,106,202.42 100
3 年以上
合计 12,106,202.42 100 12,106,202.42 100
注:本年对预付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2,106,202.42 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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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预付时间 计提坏账原因
韩国威尔泰克公司 非关联方 12,106,202.42 二至三年 预计无法收回该预付款
合 计 12,106,202.42
其他说明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合计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发生减值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及其判断依据
合计 / / /
其他说明: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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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位) 断依据
合计 / /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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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例(%)
单项金额重 127,969,881.51 75.97 127,969,881.51 100.00 120,609,125.67 82.06 120,609,125.67 100.00 0.00
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款
按信用风险 33,883,520.32 20.11 20,413,249.25 60.25 13,470,271.07 19,757,079.72 13.45 19,726,619.72 99.85 30,460.00
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款
单项金额不 6,603,561.05 3.92 6,603,561.05 100.00 6,603,561.05 4.49 6,603,561.05 100.00 0.00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
收款
合计 168,456,962.88 / 154,986,691.81 / 13,470,271.07 146,969,766.44 / 146,939,306.44 / 3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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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按单位)
太原市三晋大厦 127,969,881.51 127,969,881.51 100.00 预计收回可能性
有限公司 极小
合计 127,969,881.51 127,969,881.51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4,156,790.60 707,839.53 5.00
1至2年 25,000.00 3,750.00 15.00
2至3年 100.00 30.00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合计 33,883,520.32 20,413,249.25 60.2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047,385.3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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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 履行的核销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性质 程序 联交易产生
合计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156,275,072.28 146,931,416.44
业务周转金 253,949.60 13,250.00
押金 6,925,300.00 25,100.00
其他 5,002,641.00
合计 168,456,962.88 146,969,766.44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期末余额
比例(%)
太原市三晋大 借款 127,969,881.51 各账龄段均 75.97 127,969,881.51
厦有限公司 有
珠海金正电器 借款 6,603,561.05 三至四年、 3.92 6,603,561.05
有限公司 四至五年
国家体育馆有 押金 6,900,000.00 一年以内 4.10 345,000.00
限责任公司
上海兆羽资产 其他 4,000,000.00 一年以内 2.37 2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瑞丰药 借款 3,900,000.00 五年以上 2.32 3,900,000.00
业有限公司
合计 / 149,373,442.56 / 88.68 139,018,442.56
175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政府补助项 预计收取的时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目名称 间、金额及依据
合计 / / /
其他说明
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05,978.15 105,978.15 120,830.44 73,514.19 47,316.2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
产
建造合同形成
的已完工未结
算资产
低值易耗品 74,678.48 74,678.48 73,552.57 73,552.57
合计 180,656.63 105,978.15 74,678.48 194,383.01 73,514.19 120,868.82
(2). 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初余
项目 转回或转 期末余额
额 计提 其他 其他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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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73,514.19 36,198.29 3,734.33 105,978.1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
合计 73,514.19 36,198.29 3,734.33 105,978.15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余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累计已确认毛利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其他说明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合计 /
其他说明: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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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13、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20,514.30
合计 320,514.30
其他说明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权 可供出售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合计
益工具 务工具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
工具的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已计提减值金额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被 本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投资 期
被投资 单位 现
本 本
单位 持股 金
本期 本期 期 期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比例 红
增加 减少 增 减
(%) 利
加 少
山西圆缘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6.73
宾馆有限
公司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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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 可供出售权益 可供出售债务
合计
类 工具 工具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本期计提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
本期减少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 /
回升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
额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
的相关说明:
公允价值相
可供出售 持续下跌
投资成 期末 对于成本的 已计提减 未计提减
权益工具 时间
本 公允价值 下跌幅度 值金额 值原因
项目 (个月)
(%)
合计 /
其他说明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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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
项目 坏账准 账面价 账面余 坏账准 率区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值 额 备 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
融资收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合计 /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 期
减 权益法 其他
被投资单 初 宣告发放 计提 末
追加 少 下确认 综合 其他权 其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位 余 现金股利 减值 余
投资 投 的投资 收益 益变动 他
额 或利润 准备 额
资 损益 调整
一、合营
企业
小计
二、联营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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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太原市 400,800.00
三晋大
厦有限
公司
珠海市 10,000,000.00
金正电
器有限
公 司
(注)
小计 10,400,800.00
合计 10,400,800.00
其他说明
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
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关于联营企业的其他说明:
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
总额的 45%,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册资本。
18、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期初余额
二、本期变动
加:外购
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企业合并增加
减:处置
其他转出
公允价值变动
三、期末余额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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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合计
一、期初余额 395,505,500.00 395,505,500.00
二、本期变动 38,758,400.00 38,758,400.00
加:外购
减:处置
公允价值变动 38,758,400.00 38,758,400.00
三、期末余额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2、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拥有的天龙大厦 1 幢房产及 2 幢房产(除本公司自用面积合计 771.90
平方米外)共计 37,963.04 平方米出租房屋及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由于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在
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
房地产进行计量,并由具备专业资格的独立评估机构至少每年末进行评估作为我们计量公允价值
的基础。
2014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业经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
中天衡平评字[2015]0201002 号《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投
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1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72,324.87 3,490,938.40 3,714,087.24 1,201,693.00 11,079,043.51
2.本期增加金额 49,399.32 49,399.32
(1)购置 49,399.32 49,399.32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99,887.00 99,887.00
(1)处置或报废 99,887.00 99,8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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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期末余额 2,672,324.87 3,490,938.40 3,663,599.56 1,201,693.00 11,028,555.8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662,462.44 3,435,671.38 2,698,441.10 803,945.64 8,600,520.56
2.本期增加金额 97,734.72 889.44 21,171.98 119,796.14
(1)计提 97,734.72 889.44 21,171.98 119,796.14
3.本期减少金额 96,135.00 96,135.00
(1)处置或报废 96,135.00 96,135.00
4.期末余额 1,760,197.16 3,436,560.82 2,623,478.08 803,945.64 8,624,181.7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2,339.78 977,641.92 387,900.20 1,417,881.9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52,339.78 977,641.92 387,900.20 1,417,881.9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12,127.71 2,037.80 62,479.56 9,847.16 986,492.23
2.期初账面价值 1,009,862.43 2,927.24 38,004.22 9,847.16 1,060,641.0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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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本期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期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期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本期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20、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山西金正光学厂房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合计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10,784,991.9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
本 工程
本期 利息 中: 本期
预算 期 本期 累计
转入 资本 本期 利息
项目名 数 期初 增 其他 期末 投入 工程进 资金
固定 化累 利息 资本
称 (万 余额 加 减少 余额 占预 度 来源
资产 计金 资本 化率
元) 金 金额 算比
金额 额 化金 (%)
额 例(%)
额
山西金正 2,610 10,784,991.96 10,784,991.96 41.32 41.32% 自筹
光学厂房
合计 2,610 10,784,991.96 10,784,991.9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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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合计 /
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1、 工程物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22、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畜牧养殖
种植业 林业 水产业
业
项目 合计
类 类 类 类 类 类 类 类
别 别 别 别 别 别 别 别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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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1)外购
(2)自行培育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畜牧养殖
种植业 林业 水产业
业
项目 合计
类 类 类 类 类 类 类 类
别 别 别 别 别 别 别 别
一、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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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二、本期变动
加:外购
自行培育
企业合并增
加
减:处置
其他转出
公允价值变动
三、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4、 油气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探明矿区 未探明矿 井及相关
项目 合计
权益 区权益 设施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外购
(2) 自行
建造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 /
金额
(1)计提 /
/
3.本期减少 /
金额
(1)处置 /
/
187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4.期末余额 /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2.期初账面
价值
其他说明: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6,690,222.24 50,297,100.00 56,987,322.2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56,672.24 25,148,550.00 25,405,222.24
2.本期增加金额 133,800.00 4,980,800.00 5,114,600.00
(1)计提 133,800.00 4,980,800.00 5,114,6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188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4.期末余额 390,472.24 30,129,350.00 30,519,822.2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11,564,550.00 11,564,550.00
2.本期增加金额 8,603,200.00 8,603,200.00
(1)计提 8,603,200.00 8,603,2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0,167,750.00 20,167,75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6,299,750.00 6,299,750.00
2.期初账面价值 6,433,550.00 13,584,000.00 20,017,550.0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本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6、 开发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初 确认为 期末
项目 内部开 转入当
余额 其他 无形资 余额
发支出 期损益
产
合计
其他说明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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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或形成商誉的事 企业合并 额
处置
项 形成的
合计
(2).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余 期末余
或形成商誉的事
额 计提 处置 额
项
合计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 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 其他减少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额 额 额
合计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性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
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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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异 负债 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投资性房地 375,481,465.70 93,870,366.43 336,723,065.70 84,180,766.43
产公允价值
变动
大股东捐赠及 119,115,131.94 29,778,782.98
债务豁免
合计 375,481,465.70 93,870,366.43 455,838,197.64 113,959,549.41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产和负债期末 得税资产或负 产和负债期初 得税资产或负
互抵金额 债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5,933,911.38 176,676,025.97
可抵扣亏损 97,822,277.10 16,625,330.19
合计 303,756,188.48 193,301,356.16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6 年 15,622,575.15 3,949,538.61
2017 年 38,475,362.07 7,156,728.28
2018 年 10,885,213.84 5,519,063.30
2019 年 32,839,126.04
合计 97,822,277.10 16,625,3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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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 17,550,000.00 17,5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 17,550,000.00 元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的 7,770,000.00 元抵押借
款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 9,780,000.00 元抵押借款。抵押物为本公司拥有的部分房产。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7,55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7,770,000.00 6.696% 2007-5-13 10.044%
公司太原国贸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80,000.00 5.58% 2005-12-29 7.56%
太原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0.00
太原分行(注)
合计 17,550,000.00 / /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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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 10,000,000.00 元,期限一
年,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偿还其中的 6,500,000.00 元。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向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 6,500,000.00 元,但未签署借款合同,无利息,期后公司归还
100,000.00 元,借款余额为 6,400,000.00 元。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合计
其他说明: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34、 应付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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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款 3,987,491.96 4,977,491.96
材料款 4,427,375.39 4,427,375.39
其他 9,968,270.80 10,170,545.87
合计 18,383,138.15 19,575,413.22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987,491.96 企业资金紧张
潮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1,171,354.12 企业资金紧张
杭州东视音像科技有限公司 1,165,098.62 企业资金紧张
沈阳空调器厂 519,380.82 企业资金紧张
富裕注塑制模(东莞)有限公司 489,335.20 企业资金紧张
合计 7,332,660.72 /
其他说明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合计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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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累计已确认毛利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其他说明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79,748.36 3,216,969.99 3,243,218.39 353,499.9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273,763.80 273,763.80
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福利
合计 379,748.36 3,490,733.79 3,516,982.19 353,499.96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 2,782,659.91 2,782,659.91
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223,949.00 223,949.00
三、社会保险费 95,158.60 95,158.60
其中:医疗保险费 81,125.00 81,125.00
工伤保险费 5,753.80 5,753.80
生育保险费 8,279.80 8,279.80
四、住房公积金 115,202.48 115,202.48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379,748.36 26,248.40 353,499.96
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379,748.36 3,216,969.99 3,243,218.39 353,499.96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54,992.20 254,992.20
2、失业保险费 18,771.60 18,7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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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73,763.80 273,763.80
其他说明:
38、 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10,595.48
消费税 6,119,323.76 5,500,339.46
营业税 1,158,419.86 1,162,672.35
企业所得税 3,192,267.28 3,190,930.85
个人所得税 223,459.16 223,405.61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4,908.89 400,107.64
教育费附加 95,768.20 95,745.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20,994.67 20,979.38
价格调控基金 47,884.23 47,872.75
河道费 32,806.07 32,800.35
印花税 0.80 0.80
合计 11,305,832.92 10,464,258.96
其他说明:
39、 应付利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
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2,408,276.04 10,103,225.19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
续债利息
合计 12,408,276.04 10,103,225.19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 8,931,394.77 资金紧张
贸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3,476,881.27 资金紧张
合计 12,408,27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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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40、 应付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
\永续债股利
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 147,867,176.02 107,119,026.28
质押保证金代偿银行借款及 20,982,393.07
担保费
工程款 5,090,417.02 6,081,045.99
中介机构费 2,720,000.00 1,310,000.00
职工改制费 4,734,974.90 5,337,291.22
押金及供应商欠款 4,477,821.96 8,451,861.06
其他 2,606,243.97 2,876,973.28
合计 188,479,026.94 131,176,197.83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 58,711,602.47 企业资金紧张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6,032,187.51 企业资金紧张
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 11,450,000.00 企业资金紧张
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 9,375,357.89 企业资金紧张
公司
合计 95,569,147.87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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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计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合计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面值
债券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溢折价 本期 期末
面值 计提利
名称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摊销 偿还 余额
息
合计 / /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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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
工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面值
债券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溢折价 本期 期末
面值 计提利
名称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摊销 偿还 余额
息
合计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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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发行在外的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价
金融工具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值 值 值 值
合计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
二、辞退福利
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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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
本
1.当期服务成本
2.过去服务成本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4、利息净额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
益成本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四、其他变动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2.已支付的福利
五、期末余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
本
1、利息净额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
益成本
1.计划资产回报(计入利息净额
的除外)
2.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计入利
息净额的除外)
四、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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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五、期末余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
本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
益成本
四、其他变动
五、期末余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
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合计 /
其他说明:
50、 预计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58,624,642.11 38,624,642.11 系法院判决提供连带
对外提供担保
担保责任形成
3,743,293.82 3,220,968.89 系法院判决本公司应
未决诉讼 付供应商金额与账面
应付账款余额的差额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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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合计 62,367,935.93 41,845,611.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的预计负债均为确认的预计诉讼损失。
51、 递延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合计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助金额 业外收入金 与收益相关
额
合计 /
其他说明: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53、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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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股份总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数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发行在外的金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价
融工具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值 值 值 值
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 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66,354,302.81 66,354,302.81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97,311,947.01 29,778,782.98 227,090,729.99
合计 263,666,249.82 29,778,782.98 293,445,032.8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为 2013 年大股东捐赠及豁免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29,778,782.98 转回所
致。
56、 库存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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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 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期
期初 本期所 计入其他 减:所 税后归 税后归 期末
项目
余额 得税前 综合收益 得税费 属于母 属于少 余额
发生额 当期转入 用 公司 数股东
损益
一、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
算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
和净资产的
变动
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
份额
二、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
收益
其中:权益法
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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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允价值变动
损益
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损益
现金流量
套期损益的
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
额
其他综合收
益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2,617,809.90 12,617,809.9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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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60、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34,666,152.77 -468,229,898.4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
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34,666,152.77 -468,229,898.4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0,913,965.51 33,563,745.70
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45,580,118.28 -434,666,152.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578,317.22 11,117.96 10,444,483.87 151,064.17
其他业务
合计 10,578,317.22 11,117.96 10,444,483.87 151,064.17
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528,569.88 512,751.0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7,080.72 38,284.42
教育费附加 15,891.74 16,407.61
资源税 10,594.48 10,938.40
207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592,136.82 578,381.44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73,160.00 292,741.00
差旅费 1,066.00
运杂费 6,821.00 19,015.02
业务费 8,305.71 22,905.66
其他 122.00 8,143.00
合计 188,408.71 343,870.68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093,624.79 2,222,607.70
福利费 223,949.00 175,483.00
运杂费 225,141.35 164,915.20
业务招待费 296,564.13 326,978.47
保险费 29,485.67 74,430.43
房产税 618,984.30 618,001.20
差旅费 1,874,692.66 174,567.94
修理费 51,307.00 83,442.50
中介机构费用 4,340,313.22 850,000.00
租赁费 1,071,560.00
董事会费 112,526.78 186,065.94
折旧费 119,796.14 144,801.45
水电电话费 96,966.94 88,378.96
咨询费 2,740,000.00 407,500.00
办公费 245,501.98 49,872.05
无形资产摊销 5,114,600.00 10,193,220.00
诉讼费 457,502.69
其他 758,776.09 639,850.60
合计 21,471,292.74 16,400,115.44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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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65、 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8,974,869.37 16,661,893.59
减:利息收入 -8,033.49 -4,803.36
手续费 9,920.89 6,810.35
其他 1,000,000.00
合计 9,976,756.77 16,663,900.58
其他说明:
66、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0,221,421.45 6,811,276.12
二、存货跌价损失 36,198.29 88,149.06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
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8,603,200.00 11,564,550.00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28,860,819.74 18,463,975.18
其他说明: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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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38,758,400.00 73,976,200.00
产
合计 38,758,400.00 73,976,200.00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
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
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
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
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
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
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其他说明:
69、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 32,815.00
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32,815.00
置利得
无形资产
处置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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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债务重组利得 39,321,927.13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和解协议后无需 482,721.00 482,721.00
支付的款项
合计 482,721.00 39,354,742.13 482,721.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相关
合计 /
其他说明:
70、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 3,752.00 0.00 3,752.00
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 3,752.00 0.00 3,752.00
置损失
无形资产
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损失
对外捐赠
担保及诉讼损失 28,430,896.16
其他 3,906.55 3,906.55
合计 7,658.55 28,430,896.16 7,658.55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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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7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调整 9,689,600.00 18,494,050.00
合计 9,689,600.00 18,494,050.0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288,753.0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822,188.2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5,000,0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086,801.8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 15,424,986.45
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9,689,600.00
其他说明:
72、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8,033.49 4,803.36
往来款及其他 1,471,888.74 163,791.59
合计 1,479,922.23 168,594.9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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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办公费 244,650.98 54,205.05
差旅费 1,915,611.26 215,633.94
招待费 296,564.13 326,978.47
中介机构费 6,020,000.00 1,107,500.00
运杂费 231,962.35 183,930.22
租赁费 2,066,560.00
支付押金 6,900,000.00
其他费用 3,054,913.35 919,795.09
往来款及其他 6,015,909.51 695,013.82
合计 26,746,171.58 3,503,056.5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计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计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单位借款 42,700,000.00 65,797,689.87
合计 42,700,000.00 65,797,6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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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偿还其他单位借款 36,100,000.00 8,002,600.00
合计 36,100,000.00 8,002,6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净利润 -20,978,353.07 24,249,172.35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860,819.74 18,463,975.1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119,796.14 144,801.45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5,114,600.00 10,193,22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752.00 -32,815.00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38,758,400.00 -73,976,200.00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8,974,918.37 16,661,893.59
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9,689,600.00 48,272,832.98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3,726.38 352,757.91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5,755,871.01 -6,686,542.27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7,828,428.53 -34,879,4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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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66,182.92 2,763,649.0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
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
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908,541.88 2,304,155.6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304,155.67 3,206,119.6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5,613.79 -901,964.00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
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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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物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908,541.88 2,304,155.67
其中:库存现金 41,660.13 46,616.9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 1,866,881.75 2,257,538.68
款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
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
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908,541.88 2,304,155.67
额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
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
物
其他说明:
7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372.08 冻结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912,127.71 抵押、查封
无形资产 6,299,750.00 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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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长期股权投资 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00.00 抵押、查封
合计 441,479,149.79 /
其他说明:
(1)冻结情况:
1)货币资金冻结情况详见附注五、(一)。
2)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所持股权被冻结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1)。
2、抵押情况:
抵押物权 抵押贷款
贷款主
资产名称/面积 抵押贷款银行 利价值 金 抵押贷款期限
体
(万元) 额(万元)
天龙大厦 2 幢 4 层 中国农业银行
本公司 3,000.00 777.00 2006.11.13-2007.5.13
/4359.19 ㎡ 国贸支行
天龙大厦 2 幢 8-9 层、 华夏银行股份
本公司 1,000.00 978.00 2004.12.30-2006.12.29
14-24 层/3353.97 ㎡ 有限公司太原
天龙大厦 2 幢 3 层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本公司 4,120.00 3300.00 2003.5.21-2004.11.10
/4359.19 ㎡ 太原市迎泽支
天龙大厦2幢5、6层 行
中国工商银行
本公司 5,100.00 4100.00 2003.1.17-2004.10.18
/8718.38㎡ 太原市迎泽支
行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迎泽支行通知,本公司在该行的抵押借款 12,070.00 万元(其中以
本公司资产抵押的借款为 7,400.00 万元)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2007 年 7 月,
获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已将拥有本公司的债权出售给
DAC.CHINA.SOS(BARBADOS) .SRL(以下简称“DAC 公司”)。
本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收到 DAC 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根据该通知,
得悉 DAC 公司将持有我公司本息合计 15,538.667 万元(利息日为 2007 年 6 月 20 日)的全部权益
依法转让给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DAC 公司与龙力生物已于 2010
年 9 月 29 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该转让不可撤销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013 年 12 月,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其已将对我公司拥有的
所有债权全部不可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随后,黄国忠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对本公司进
行债务豁免。由此,上述天龙大厦 2 幢 3 层(4359.19 平方米、5 层、6 层(8718.38 平方米)的
解除抵押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
3、查封情况:
公司房产、土地查封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1)。
77、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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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8、 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79、 其他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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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股权 购买日至 购买日至
被购 股权 股权 股权 购买日
取得 购买 期末被购 期末被购
买方 取得 取得 取得 的确定
比例 日 买方的收 买方的净
名称 时点 成本 方式 依据
(%) 入 利润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XX 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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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
负债
净资产
减:少数股
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
产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购买日之前
购买日之前原 购买日之前与
购买日之前 购买日之前 原持有股权
持有股权在购 原持有股权相
被购买 原持有股权 原持有股权 按照公允价
买日的公允价 关的其他综合
方名称 在购买日的 在购买日的 值重新计量
值的确定方法 收益转入投资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产生的利得
及主要假设 收益的金额
或损失
其他说明: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
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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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6). 其他说明: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当 合并当
企业合 构成同一 合并 期期初 期期初 比较期 比较期
被合
并中取 控制下企 合并 日的 至合并 至合并 间被合 间被合
并方
得的权 业合并的 日 确定 日被合 日被合 并方的 并方的
名称
益比例 依据 依据 并方的 并方的 收入 净利润
收入 净利润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或有对价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XX 公司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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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
权益
取得的净资
产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 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
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222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原子
处置价款与 公司股
处置投资对 按照公允价 丧失控制权 权投资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
子公 股权处 丧失控 丧失控制 应的合并财 值重新计量 之日剩余股 相关的
股权处 股权处 权之日剩 权之日剩 权之日剩
司名 置比例 制权的 权时点的 务报表层面 剩余股权产 权公允价值 其他综
置价款 置方式 余股权的 余股权的 余股权的
称 (%) 时点 确定依据 享有该子公 生的利得或 的确定方法 合收益
比例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司净资产份 损失 及主要假设 转入投
额的差额 资损益
的金额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 股权 股权 股权 股权处 处置价款与 丧失 丧失控 丧失控 丧失控 丧失控 按照公允 丧失控制 与原子公 丧失控制权之前
司名 处置 处置 处置 置方式 处置投资对 控制 制权时 制权之 制权之 制权之 价值重新 权之日剩 司股权投 的各步交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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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称 时点 价款 比例 应的合并财 权的 点的确 日剩余 日剩余 日剩余 计量剩余 余股权公 资相关的 价款与处置投资
(%) 务报表层面 时点 定依据 股权的 股权的 股权的 股权产生 允价值的 其他综合 对应的合并财务
享有该子公 比例 账面价 公允价 的利得或 确定方法 收益转入 报表层面享有该
司净资产份 值 值 损失 及主要假 投资损益 子公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 设 的金额 额的差额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其他说明: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处置价款与
丧失 按照公允 与原子公司
处置投资对 丧失控制权
控制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 价值重新 股权投资相
子公 股权 股权处 应的合并财 丧失控 之日剩余股
股权处 股权处 权时 权之日剩 权之日剩 权之日剩 计量剩余 关的其他综
司名 处置 置比例 务报表层面 制权的 权公允价值
置时点 置方式 点的 余股权的 余股权的 余股权的 股权产生 合收益转入
称 价款 (%) 享有该子公 时点 的确定方法
确定 比例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的利得或 投资损益的
司净资产份 及主要假设
依据 损失 金额
额的差额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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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014 年 7 月 10,000,000.00(注 1) 100%
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2014 年 11 月 注2 100%
注 1: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金额 100,000,000.00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缴纳注册资本金 10,000,000.00 元。
注 2: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金额 10,000,000.00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缴纳注册资本金。
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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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太原天龙 太原市 太原市 电子产品及 100 投资设立
恒顺贸易 家用电器的
有限公司 销售
山西金正 太原市 太原市 生产和销售 65 投资设立
光学科技 光学薄膜等
有限公司 光学材料
山水乐听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咨询管 100 投资设立
投资有限 理
公司
广西山水 南宁市 南宁市 文化产业等 100 投资设立
盛景投资 的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
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少数股东
子公司名称
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权益余额
山西金正光学 35% -10,064,387.56 22,294,551.33
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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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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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非
子公
流 非流
司名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动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动负 负债合计
称
负 债
债
山西 297,619.58 17,084,741.96 17,382,361.54 32,092,543.47 32,092,543.47 16,195,427.53 30,802,541.96 46,997,969.49 32,952,758.39 32,952,758.39
金正
光学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
经营活动现
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金流量
山西金正 -28,755,393.03 -28,755,393.03 -1,346.23 -26,613,066.71 -26,613,066.71 -80,017.81
光学
其他说明:
(5).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6).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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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营企业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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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太原市三晋大厦 太原市 太原市 餐饮、住宿等 40.08 权益法核算
有限公司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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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
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9,173,427.64 13,043,923.36
非流动资产 194,109,448.29 197,203,995.87
资产合计 203,282,875.93 210,247,919.23
流动负债 386,525,028.06 366,902,232.58
非流动负债 141,870,000.00 141,870,000.00
负债合计 528,395,028.06 508,772,2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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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25,112,152.13 -298,524,313.3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
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34,970,885.41 40,439,989.05
净利润 -26,587,838.78 -33,240,402.6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6,587,838.78 -33,240,402.69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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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由于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119,648,544.79 -10,656,405.78 -130,304,950.57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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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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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
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
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
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
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
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关。本公司客户主要为租赁本公司天龙大厦的租户等,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仅与经
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应收账款的回收较有保证。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
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其他应收
款主要为押金、暂付款等,本公司目前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其他应收款的回收较有保证。
1. 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管理的内部控制,客户信用政策的调整均需通过必要的审核批准程
序。
2.做好详细的业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工作。将客户的回款记录作为日后评价其信用等级的重要参考资料, 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了解
客户的最新信用情况,以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专人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
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
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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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二)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
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管理流动风险时,由于公司目前负债较多,本公司管理层按照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议,配合大股东通过其个人渠道为公司寻求资金,同时
由其个人提供担保已获得公司向其他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 5000 万元;同时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的项目资金,公司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进行沟通,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申请授信额度,为公司筹措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
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存在逾期的银行借款、应付利息、较大金额的其他方式融资等。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一年以内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7,550,000.00 17,550,000.00
应付账款 3,991,891.96 14,391,246.19 18,383,138.15
应付利息 2,305,050.85 1,672,972.82 1,763,387.17 6,666,865.20 12,408,276.04
其他应付款 84,093,328.77 48,881,615.25 20,513,963.04 34,990,119.88 188,479,026.94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借款存在逾期借款,逾期利息跟随央行发布的逾期借款利率进行浮动,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它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
增加约 131,838.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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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
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其他
(三)投资性房地产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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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434,263,900.00 434,263,900.00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
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
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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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 其他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类似房地产交易活跃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估值技术为比较法。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和金额
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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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股比例(%) 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014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更新后),明确黄国忠先生为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黄国忠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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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 其他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其他
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田家俊 其他
田学毅 其他
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丁磊 其他
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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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 受托方/承包方名 受托/承包资产 受托/承包起 受托/承包终止 托管收益/承包收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
称 称 类型 始日 日 益定价依据 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 受托方/出包方名 委托/出包资产 委托/出包起 委托/出包终止 托管费/出包费定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
称 称 类型 始日 日 价依据 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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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毕
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30,624,642.11 2004 年 6 月 10 日 2014 年 4 月 30 日 否
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
原东莞分公司为珠海市金正电
子工业有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38,136,667.50 2011 年 7 月 27 日 否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1,450,000.00 2011 年 12 月 29 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否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11 年 7 月 29 日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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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注:公司 2011 年 3 月 11 日就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委托中教仪器代理进口设备 6,232,500.00 美元出具保函(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汇率折合人民币 38,136,667.50 元),保证在中教仪器代理购买设备开立的信用证承付前 15 天全额支付给中教仪器。保函有效期限截止至本保
函规定的付款完成时止。2011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1 年 4 月 15 日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太
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出具保函的议案》。2011 年 7 月 27 日,中教仪器承付信用证款项 1,869,75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12,106,244.65 元。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山西金正光学尚未支付中教仪器该笔设备款项。
其余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 或有事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毕
黄国忠、丁磊、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 40,000,000.00 2014 年 7 月 11 日 否
责任公司
黄国忠 40,000,000.00 2014 年 4 月 3 日 否
黄国忠、丁磊、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 20,000,000.00 2014 年 6 月 27 日 否
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情况详见附注十四、7、(4)B 及附注十二、2 或有事项。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由于公司印鉴存在管控隐患期间,给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尚无法评估。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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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0.00 2013 年 7 月 24 无借款合同
田学毅 288,000.00 2012 年 3 月 26 日 2012 年 9 月 25 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 1%
田学毅 144,000.00 2012 年 4 月 19 日 2012 年 10 月 18 日 借款利率为月息 1%
拆出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127,969,881.51 注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14 年 8 月 1 日 代付制作费
注:本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晋大厦” )共计 127,969,881.51 元(募股资金投入
25,410,000.00 元、代三晋大厦偿还中国工商银行贷款 47,000,000.00 元、代三晋大厦垫付利息、工程款等 55,559,881.51 元)。2014 年计
提利息 7,360,755.84 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690,478.54 812,137.41
(8). 其他关联交易
A、与黄国忠的关联交易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接到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恒顺”)《债权转让通知》,获悉公司对太和恒顺的全部债
务不可撤销的转让给黄国忠,公司将原欠太和恒顺借款本金 9,410,000.00 元及利息 639,251.65 元全部从太和恒顺转给黄国忠。
201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黄国忠签订金额不超过 4,600,000.00 元的借款协议,公司实际向黄国忠借款为 3,000,000.00 元,借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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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014 年 3 月,黄国忠替公司垫付费用 400,000.00 元、2014 年 6 月,黄国忠替公司支付债务、垫付费用等共计 12,000,000.00 元。其中有
4,400,000.00 元为黄国忠指定丁磊等关联方代黄国忠支付,公司后期直接将该 4,400,000.00 元归还丁磊。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司与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钲德”)签订《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书》,后根据黄国忠口头承诺,将公司对其个人的负债 15,000,000 元转为广西钲德非公开发行的履约保证金。
2014 年 6 月 27 日及 30 日,公司分别将 20,000,000 元支付给黄国忠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公司退还黄国忠向公司缴纳的非公开发行履约
保证金 15,000,000 元及偿还公司对其个人的负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黄国忠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210,000.00 元,欠息 826,551.65 元。
B、重大并购基金事项
2014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并签署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及关联
交易》,2014年6月24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2014年6月5日,公司与七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合逢
春”)在北京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山水文化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七弦投资、北京六合逢春签署的框架协议,先期应由七弦投资和北京六合逢春共同投资设立的北京七弦六合文化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后续由山水文化、七弦投资(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北京六合逢春(或其指定关联主体)共同发起设立的北京
山水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处于筹备阶段,未有新的进展。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682,5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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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 127,969,881.51 127,969,881.51 120,609,125.67 120,609,125.67
其他应收款
公司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6,603,561.05
其他应收款
公司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 2,000,000.00 1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司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田学毅 576,864.00 525,024.00
其他应付款 黄国忠 1,036,551.65 13,074,251.65
其他应付款 绵阳耀达投资有限公司 2,800,000.00 2,800,000.00
7、 关联方承诺
根据协议,黄国忠对于超出公司欠付深圳达瑞陆仟万元的部分,由黄国忠向深圳达瑞偿还,且黄国忠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公司的追索权。
8、 其他
十二、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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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 其他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11起,涉案金额156,135,110.73元。经法院判决结果而形成的损失明细如下:预计供应
商损失3,220,968.89元,预计担保损失38,624,642.11元,共计41,845,611.00元。
(1)诉讼事项对资产的冻结情况、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及财务影响:
诉讼事由
被冻结查封
受理 最新进展 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标的 判决情况 资产名称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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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由
被冻结查封
受理 最新进展 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标的 判决情况 资产名称
法院
珠海金正电
子、广东金 冻结三晋大厦40 %
广东省珠海 进出口代理 本公司承担清
深圳 正、东莞分 股权、冻结山西金正 已计提预计负债
市中级人民 合同纠纷案 偿责任及连带 注1
达瑞 公司、本公 34,153,493.36 光学65%的股权、查 30,624,642.11 元
法院 件 保证责任
司、东莞金 封本公司资产
正
深圳 东莞分公 广东省东莞 买卖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领跃 司、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纷案件 351,787.95 偿责任 105,173.51 元
潮州
东莞分公 广东省东莞 买卖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大中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司、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纷案件 1,187,264.13 偿责任 324,445.88 元
电子
东莞 东莞分公 广东省东莞 租赁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长安 司、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纷案件 1,654,920.29 偿责任 1,210,000.00 元
肇庆 东莞分公 广东省东莞 货款纠纷案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智华 司、本公司 市人民法院 件 43,334.00 偿责任 29,165.50 元
山西省太原
番禹 三晋大厦、 建设工程合 本公司承担清 已计提预计负债
市中级人民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2
速能 本公司 同纠纷案件 1,350,000.00 偿责任 1,552,184.00 元
法院
农行
山西省太原
太原 借款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账面本息合计
本公司 市中级人民 15,943,230.37 查封本公司资产 注3
国贸 纷案件 偿责任 16,701,394.77 元
法院
支行
山西省太原
信达 三晋大厦、 借款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连
市中级人民 57,580,900.00
资产 本公司 纷案件 带清偿责任
法院
仙居 山西金正光 山西省太原 本公司承担连 查封本公司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账面
民事诉讼 11,450,000.00 注4
园 学、本公司 市中级人民 带清偿责任 山西金正光学土地 记录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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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诉讼事由
被冻结查封
受理 最新进展 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标的 判决情况 资产名称
法院
法院 11,450,000.00 元
青岛 本公司、黄 山东省青岛 账面其他应付款记
保证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清
和田 国忠、丁磊、 市中级人民 21,000,000.00 查封本公司资产 录 21,000,000.00 注5
纷案件 偿责任
生物 印象刘三姐 法院 元
广东省珠海
中教 珠海金正电 买卖合同纠 本公司承担连 查封本公司房产、查 已计提预计负债
市斗门区人 11,420,180.63 注6
仪器 器、本公司 纷案件 带清偿责任 封广西盛景股权 8,000,000.00 元
民法院
以上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金正电子”、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金正”、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
公司简称“东莞分公司”、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金正”、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简称“三晋大厦”、深圳市达瑞进出口
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达瑞”、深圳市领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领跃”、潮州市大中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潮州大中电子”、东
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简称“东莞长安”、肇庆智华光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肇庆智华”、广东番禹速能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简
称“番禹速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国贸支行简称“农行太原国贸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简称“信
达资产”、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仙居园”、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金正光学”、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青岛和田生物”、广西印象刘三姐旅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印象刘三姐”、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教仪器”、珠
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简称“珠海金正电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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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注 1:2012 年 7 月 2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
(2005)珠中法执字第 340 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深圳达瑞申请恢复执行珠海金正电子、东
莞分公司、本公司、东莞金正、广东金正返还欠款本金 34,153,493.36 元及利息 54,889,545.74
元等一案,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的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 65%的股权,期限
为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4 年 7 月 2 日。冻结本公司名下部分银行存款,查封本公司位于太原市
迎泽大街 289 号第 1 幢第 1 至 3 层共 1,277.29 平方米、第 2 幢-1 至 24 层共 37,457.65 平方米
房产(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2 日至 2014 年 7 月 1 日)。2012 年 7 月 4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土地、
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 日)。
2014年4月23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5)珠中法执恢字第340-1
号之十二及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
号第1幢第1至3层共1,277.29平方米、第2幢-1至24层共37,457.65平方米房产的查封;太原市国土
资源局解除对本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
南一巷土地的查封。
2014年8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公司房产(天龙大厦房产)及土地(天
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冻结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40%股权,冻
结本公司持有山西金正光学65%的股权。
注 2:2012 年 5 月 23 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迎执字第 574、575、576、606、
636、731 号;(2006)迎执字第 326、327、607、608、658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扣划本公司及
下属分公司银行账户人民币共计 7,312,8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4 年 6 月 27
日,查封天龙大厦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至 2016 年 6 月 26 日),2012
年 12 月 3 日,查封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查封期限 2 年(期限为 2012 年 12 月 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其中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本公司达成和
解协议,双方已不存在债务纠纷,2010 年 11 月 10 日,番禺合成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人民
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东法民二初字第 4774 号判决书的执行,并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撤回
协助执行的委托;佛山市海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出终止对(2004)佛
禅法民二初字第 978 号判决书的执行。
注 3: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
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
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
要求协助执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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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注 4:根据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查封公司子公司山西金
正光学位于经济开发区并政经开地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期限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
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
注 5:2015 年 2 月 13 日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青金商
初字第 615-2 号,轮候查封公司土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
期限为两年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轮候查封天龙大厦房产,查封期限叁年(期
限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
注 6:2014 年 7 月 25 日及 28 日根据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409-1、409-2、409-3 民事裁定书,查封公司房产、冻结公司银行存款、轮候查封公司土
地(天龙大厦土地、平阳路宿舍土地及水西关南街南一巷土地,期限为两年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及查封公司持有 100%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2)重要的或有事项:
A、深圳达瑞
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东莞
分公司为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所欠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
14,104,393.17 元提供担保。
2004 年 6 月 10 日,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东莞分公司、珠海市金正电子
工业有限公司为广东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红岭支行开出的 5,000,0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 95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偿还深
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货款 14,104,393.17 元及违约金 154,848.22 元、商业票据
5,000,000.00 元、诉讼费 278,551.97 元,共计形成担保损失 19,537,793.36 元。
2010年公司与深圳达瑞签署和解协议,根据生效的和解协议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裁定书(2005)珠中执恢字第340号之八,约定公司根据95号判决书承担的对广东金正电子有限
公司的担保责任解除;公司根据95号判决书承担的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也根据
该协议的比例分配约定(该约定比例与本公司对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相同),公
司须承担90%的担保责任22,200,008.08元。并鉴于珠海市金正电子有限公司已经破产,存在追偿
不能的情况,该90%担保责任已从实质上转化为公司对深圳达瑞的债务。
2012 年 7 月 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终止后,2012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与深圳达瑞
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1、本公司应当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次性支付偿还深圳达瑞债务;
2、如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前一次性完成清偿,深圳达瑞同意对原有债务进行减免,减免后
债务金额为 2600 万元;3、深圳达瑞应于收悉本公司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请解除相
关执行保全措施、终结执行程序;4、如本公司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协议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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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012年9月20日到期后,公司未归还深圳达瑞款项,经与深圳达瑞协商,深圳达瑞同意本公
司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一次性偿还欠其2600万元债务。若再次逾期付款,双方签订的上述《还款
协议》自动失效。深圳达瑞将按照(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95号判决书判决继续申请执行。
2012年10月20日到期后,公司未能组织资金归还深圳达瑞款项。
2014年初,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2005)珠法执恢字第340-1
号],主要内容为:深圳达瑞以本公司未自觉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恢复
强制执行的申请,要求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2014年4月3日,为一揽子彻底解决与深圳达瑞多年的纠纷,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的主导
下,公司、黄国忠与深圳达瑞共同签署《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为:1、如果本公司能完全履行
和解协议书约定,则深圳达瑞确认: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欠深圳达瑞的全部负债(包括
但不限于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评估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为人民币6,000万元整;本公司仅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6,000万元,则双方全
部债权债务了结;2、本公司应在2014年4月20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深圳
达瑞在收到此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已查封的全部天龙大厦的土地及房产;本公司
应在2014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向深圳达瑞支付人民币伍仟万元,本公司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双方
债权债务全部结清;3、如果本公司不能按约定即时足额的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则本公司同意完全
按(2004)珠中法民二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所欠深圳达瑞本息,
本公司支付给深圳达瑞壹仟万元作为深圳达瑞财务损失补偿及违约金,深圳达瑞不予退还;4、本
公司、黄国忠、深圳达瑞同意,在上述第3条约定事项发生后,对于超出陆仟万元的部分,本公司
不负偿还义务,由黄国忠向甲方偿还,且黄国忠不可撤销的放弃对本公司的追索权。同时,对于
本公司应向深圳达瑞偿还的陆仟万元部分,由黄国忠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本协议生效后,本公司
与深圳达瑞双方所有在本协议生效前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文件)均作废失效。
公司依据2014年4月3日的《和解协议书》,计提预计负债50,624,642.11元。
在公司股东的帮助下,公司向陈钟民个人借款及黄国忠代公司偿还深圳达瑞债务,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合计偿还 20,000,000.00 元。
B、农行太原国贸支行
2006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与农行太原国贸支行签定《借款合同》【晋贸农银借字(2006)
第 018 号】,同日,在该行办理了 7,880,000.00 元借款,期限 6 个月, 并签定《最高额抵押
合同》【晋贸农银高抵字(2004)第 002 号】 (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第 2 幢第 4 层/4359.19 ㎡) 。期后公司归还 110,000.00 元借款本金,借款本金余额为
7,770,000.00 元。
2014 年 6 月 25 日,农行太原国贸支行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要求判令本公司
偿还所欠其贷款本金 7,770,000.00 元及至实际支付本金之日的利息。并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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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商初字第 65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
(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7,77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同时,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产权登记中心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稿》,要求协助执
行:查封本公司(原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291 号 (根据市
政规划,现已改为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 第二幢第四层,房产证号为并字第 00112209 号;
他项权证号为房并他字第 14729 号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 2014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查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转让、抵押等。
C、信达资产
三晋大厦原中国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借款 2200 万元,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借款 4277 万元,合
计 6477 万元已转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三晋大厦所有的房屋建筑物,
房权证并字第 00121361 号,设定时间分别为 2002 年 12 月 26 日和 2003 年 6 月 28 日,约定期限
为 2 年。
因太原三晋大厦借款合同(本金 2,200 万元)纠纷一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
西省分公司起诉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三晋大厦,近日,
公司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8 日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3)并民初字第 381
号,判决:太原三晋大厦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借款本金 2,200 万元
及利息 3558.09 万元(计算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止),并支付 2013 年 8 月 2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
期间的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对上述款
项承担连带责任;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相关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经专业人士及公司审慎评估,认为三晋大厦在借款时有充足的抵押物做担保,三晋大厦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债权。天龙因兼并三晋未完成故不承担其债务。故在处理此案件时,对公司
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公司正就上述判决提起上诉,已缴纳上诉费 334,705.00
元。
D、仙居园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2月29日,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山西金正光学、仙居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山西金正光学向仙居园借款5,400,000.00元用于
缴纳土地出让金。借款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起至2012年1月22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2%,逾期不
还按日利率0.1%计算罚息。公司同意用天龙大厦租金收入代偿。
2014 年 7 月,仙居园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山西金正光学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
全申请并提供了担保。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并民初字第 454 号,
裁定如下内容:依法冻结本公司、山西金正光学银行存款 9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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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冻结担保人太原三晋大厦提供的担保财产。同时,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经济开发
区国土分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查封山西金正光学名下的位于经济开发区
(证号:并政经开国用 2012 第 00011 号)土地一块;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4 年 8 月 20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抵押、转让、变卖。
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本公司及山西金正光学确认仙居园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向债权人代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共计 1362.06 万元。2、本公司及山西金
正光学同意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向仙居园偿还 1113 万元;另支付律师代理费 32 万元,共计
1145 万元。3、上述协议履行后,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
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仙居园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依法立案执行。
E、青岛和田生物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
首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
了 20,000,000 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印象刘三姐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
其财产提供反担保。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交通银行青
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金。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和田生物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印象刘三姐、
黄国忠、丁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四被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
等价值的财产。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印象刘三姐、黄国忠、丁磊的银行
存款人民币 2100 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2015 年 2 月 13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协助执行:轮候查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名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89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199700071 号;位于山
西省太原市水西关街南一巷的土地,证号为 199600031 号,位于太原市平阳路 130 号的土地,证
号为 19982063 号。土地的查封期限为两年,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
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手续。
同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
轮候查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西
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91 号(现为 289 号)1 幢和 2 幢的房产,证号为 20112209 号。房产的
查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租赁
等手续。青岛和田生物向法院提出债权申请,法院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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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F、中教仪器
珠海金正电器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欠中教仪器的800万元的货款结汇给中教仪器,同时
公司为该800万元货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011年7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1
年7月29日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签订<债务担保合同>的议案》。由于珠海金正电
器已经无力偿还该款项,公司对该800万元连带担保责任已经全额计提损失。
2014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教仪器向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起诉珠海金正电
器与本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财产作担保,要求对珠海金正电器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
保全措施。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分别下达民事裁定书(2014)珠斗法民二初字第 409 号、第 409-1
号、第 409-2 号、第 409 号-3 号。对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 289 号房产予以查
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的房
地产予以查封,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对本公司在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予以查封,
查封限额为 4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14)珠斗法
民二初字第 409 号。判定本公司对珠海金正电器的债务在 800 万元范围内及产生的违约金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公司认为,作为珠海金正电器欠中国教学仪器 800 万元的担保方,只应在 800 万元
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该诉讼事项,公司已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除已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外,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项目 内容
成果的影响数 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重要的对外投资
重要的债务重组
自然灾害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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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
利
经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14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决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销售退回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非公开发行事项
2015 年 1 月 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签订<关于附生效条件的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之协议书>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
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1 月 2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 90%,即不低于 11.74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43,270,868 股。发
行对象均应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拟向江苏五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友投资”)、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厚泽合伙”) 、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跻迈
投资”)、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 、杨竞忠、黄小刚、谭军、上
海丰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澳投资”)、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国金创投”)共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黄小刚和丰澳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后,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由黄国忠变更为朱明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30 亿元 (含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拟以 30.00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州创思”)100%股权项目;拟以不超过 10.30 亿元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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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鉴于五友投资、厚泽合伙、黄小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丰澳投资、谭军在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
件之股份认购合同》并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5%的比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五
友投资、厚泽合伙、黄小刚及其一致行动人丰澳投资、谭军视同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认购行为构
成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6 日与广州创思的股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 30 亿元人民币的现金对价收购广州创思的全部股份。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公司与五友投资、厚泽合伙、跻迈投资、龙力生物、杨竞忠、黄小刚、谭军、丰澳投资、国
金创投共 9 名特定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合同》,9 名特定投资者拟认定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份明细如下:
名称(或姓名)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江苏五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805.62 150,337.99
嘉兴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800.00 56,352.00
上海跻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23,480.00
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 23,480.00
杨竞忠 2,500.00 29,350.00
黄小刚 5,110.73 59,999.99
谭 军 2,861.01 33,599.99
上海丰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3.22 18,000.00
深圳国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715.50 8,399.99
合 计 34,327.08 402,999.99
2015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创思发来的《关于拟终止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的函》,由于本公司在资本市场公开的负面信息不断,令收购的完成存在重大的不确定
性,经广州创思公司管理层与股东谨慎性研究决定其拟终止与本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收购标的资产方已提出拟终止其股权转让协议,且其实际控制人
及核心人员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重要认购人,结合目前现状,由经营管理层提出,2015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附有生效条件转让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转让
协议书》,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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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尚未获得公司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协议尚未生效。因此终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交易对方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李晓丽、黄小刚、陆涛、唐琨发来的经四人签署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公司已与广州创
思全体股东签署《股权转让终止协议》。
(2)公司受到监管措施的事项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15】3 号《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
公司由于信息披露违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山西监管局对关注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加强内部
责任追究,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并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向山
西监管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容 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 债务重组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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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金计划
5、 终止经营
归属于母公司所
所得税费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有者的终止经营
用
利润
其他说明:
6、 分部信息
a)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b)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分部 1 分部间抵销 合计
c)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
原因
公司没有分部概念管理,因此公司无报告分部。
d) 其他说明: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本公司破产子公司情况
2007 年 9 月 19 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
书,依法受理了东莞桥梓周氏电业有限公司申请珠海市金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海金正电子”)破产还债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为珠海金正电子的破产管
理人。
2011 年 8 月 23 日,珠海中院作出(2007)珠中法破字第 1-2-41 号民事裁定,裁定终结珠
海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2011 年 9 月 6 日,破产管理人在《珠海特区报》发布公告,公告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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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金正电子破产清算程序已经终结。
破产管理人依法向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提交了注销珠海金正电子所需的材料,但珠海市
金湾区国家税务局不予办理,理由是珠海金正电子尚有拖欠税款未缴清。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
珠海金正电子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本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情况
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正电器”)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5 日,公司拥有
其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由于近年来
受市场、资金等因素影响,材料、人工等费用较高,珠海金正电器业务日渐萎缩,连续出现亏损,
加之为生产及经营所租赁的厂房因未及时支付房租等款项,已被业主收回,很难继续维持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2012 年 7 月 27 日经公司研究,为减少亏损,决定暂停珠海金正电器生产活动。鉴
于上述原因,公司认为珠海金正电器扭亏无望、资不抵债、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拟向法院提请
其破产。
2012 年 10 月 31 日后,公司不再将珠海金正电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仅为权益法核算。
截止2012年10月31日,珠海金正电器资产总额447.50万元、负债总额3,211.86万元、净资产
总额-2,764.36万元。
(3)投资性房地产租赁事项
2008 年 4 月,本公司与太原新天龙购物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将天龙商厦地下一
层至地上七层的商业用房、塔楼十二层以下的经营、办公场所等租赁给太原新天龙购物有限公司
使用。因其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公司租金收取的延续性,
公司与其解除《租赁合同》,2011 年 7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将上述物业租赁给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龙经营公司”),并与其签订《租
赁合同》,租赁期自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470.00 万元,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租金分别为 975.00 万元,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租金为 1,100.00 万元。合同约定每年扣除租金中的 200.00 万元用于
偿还本公司原欠供应商的货款。租金支付为每季度支付一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接新天龙经营公司通知,其接收的本公司供应商债权现余额为
1,277,542.51元。
(4)重大借款事项
A、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华盛”)签订《借款合同》,
约定本公司向百华盛借款16,500,000.00元用于本公司偿还欠款。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按银
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向百华盛借款为10,000,000.00元。
2013年10月30日,公司接到东莞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鹏)《债权转让通知
书》,获悉公司对东莞海鹏欠款于2013年10月30日转至百华盛,公司将原欠东莞海鹏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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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0元,利息 5,020,800.00元从东莞海鹏转至百华盛。公司与东莞海鹏债权债务关系
解除。
2013年11月6日,公司接到百华盛《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百华盛承接的东莞海鹏的债权本
金30,000,000.00元中的580,000.00元及相关权利由罗俊燕承接。
2014年1月26日,公司接到刘会来《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刘会来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让
协议》,刘会来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2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刘会来债
权债务关系解除。
2014年1月31日,公司接到何俭《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何俭与百华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何俭将其对本公司的债权3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转让给百华盛。公司与何俭债权债务关系解除。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百华盛借款本金余额为 42,920,000.00元,欠息15,791,602.47
元。
B、与景华借款:
2014年公司与景华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向景华借款6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12
月31日,公司实际向景华借款40,000,000.00元)用来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借
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息9.9%。该借款同时由黄国忠以持有的广西钲德宇胜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51%股权向景华提供连带责任质押担保;由黄国忠、丁磊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向景华借款本金余额为40,000,000.00元,欠息1,784,612.50元。
C、与陈钟民借款
2014年4月18日,公司与陈钟民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陈钟民借款10,000,000.00元,
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借款期限为30天(2014 年4月18日至 2014年5月17日),借款利率为月息1.5%。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1,800,000.00元。
(5)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
2014年2月25日和201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
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广西钲德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广西钲德”),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2月26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即5.1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其中广西钲德认购不超过10,000万股,最终
以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
下项目:偿还公司负债,预计投入2.2亿元,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目前多数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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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逾期债务、且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可能根据相关债务偿还进度,
依实际情况先行筹集资金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募集资金额与项目需要量有缺口,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88%,同时黄国忠
系广西钲德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广西钲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全部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14年5月1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六合逢春”)实际控制人丁磊签署《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
作协议》,其双方在黄国忠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持续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的前提下,就上市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黄
国忠与丁磊因存在合作关系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据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广西钲德、黄
国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六合逢春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38,107,16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5.66%。
后续由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第一大股东黄国忠筹划的上述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已不适于公司现状,公司拟将主营业务转型为网页游戏平台的运营、网页游戏的研发、移
动网络游戏的研发及发行业务,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5年1月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由黄
国忠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终止。
(6)新项目情况
2014年6月12日和2014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公司2013年度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地并投资设备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
的议案》,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新业务准备和进展情况,公司拟租赁国家体育馆主馆从事常年室
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
2014年7月,公司与北京京演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6,000,000.00元。拟签
署的场地租赁框架协议约定,场地租赁期限15年;公演前120天为免租期;租金以票房分成方式支
付。
期后公司出于战略发展的考虑,对业务发展方向进行调整,公司拟终止租赁国家体育馆主馆
从事常年室内大型驻场演出项目,根据拟定的规划,期间一直处于项目的启动和筹备阶段,根据
合同目前国家体育馆主馆尚未正式交付公司使用,公司对该项目没有实质性资金投入。
2014年12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租赁国家体育馆
场地进行驻场演出项目并协商转让< 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 的议案》,将《国家体育馆场地
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有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
八菱科技取代山水文化在 《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 中的地位,取得国家体育馆的租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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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2014年12月17日,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八菱科技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三方
协议》,2015年1月8日,公司收到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退还的6,000,000.00元押金。
(7)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A、以发股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
公司股权事项
2013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黄国忠发来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函》,提出其先后与云
南杨丽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文化”)的股东及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维文华”)的股东协商并达成初步重组意向,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
式收购云南文化全部股权,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广维文华全部股权,并配套募集
资金。
与此同时,公司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就尽职调
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标的资产进行规范,且已经完成对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材料的编制工作,
公司原计划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
由于公司历史原因,公司与深圳达瑞之间的债务纠纷一直未能得到最终解决。公司股票停牌
期间,黄国忠曾与深圳达瑞代表进行磋商谈判,拟参照公司与深圳达瑞之前关于解决债务的和解
条件与其签订和解协议并帮助公司偿还债务,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深圳达瑞选择在公
司复牌之际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恢复强制执行的申请。根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限期履
行通知书》[(2005)珠法执恢字第 340-1 号],截至 2014 年 1 月 6 日,公司应向深圳达瑞偿还的
本息总额为人民币 99,478,582.84 元(其中本金为 34,153,493.36 元)。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之后,市场反应较为强烈。尽管黄国忠已向
交易各方及公司表达了克服前述困难尽最大努力完成保壳事项的决心并提出了对应解决方案,但
前述不利事项极大的影响了本次重组其他交易各方的信心。同时,由于公司仍有较高的逾期负债、
主要资产天龙大厦亦处于查封冻结状态,且目前主要业务缺乏持续盈利能力,考虑到复牌后将面
临巨大的生存压力,经黄国忠与公司进行了充分协商和论证,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为公司
注入资金,用于偿还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并培育和发展新业务。
2014年2月23日,黄国忠向公司发出《关于建议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筹划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的函》,并向公司发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材料。公司对该等事项进行了深
入论证后,最终决定正式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议案。
B、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2014年11月,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山西广和山水
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之协议
书》,聘请其担任本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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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掌沃无限”)100%股权,并与其签订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4】2525 号)。根据要求,公司与掌沃无限修改
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对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201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等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公司掌沃无限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由于受春节及诉讼等事项的影响,该项目未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工作进度。且本次收购资金公司尚
未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资金提供方江苏汇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金控股”)形成
正式的书面协议。
2015年3月23日,公司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关于终止保荐承销及财务顾
问协议的函》。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对方掌沃无限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重
组项目的工作计划和进度,本次重组各相关方的工作预期难以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全部
完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授权管理层妥善处理与各相关方的后续事宜。
2015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
书》及《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转让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方可生效。根据前述协议的相关条款,上述协议
尚未生效,因此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截止报告日,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成都掌沃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各股东未履行完内部
流程以及本公司印鉴尚未重新办理完毕等原因,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正式签署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公司也未收到《交易对方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
明》 。
(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解散的事项
2010 年 11 月 8 日,山水文化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
合作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10,000.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拟以专利技术和生产设备出
资 5,385.00 万元成立公司,拟共同合作 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拟募投项目)。
2011 年 1 月 7 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山水文化与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合资
成立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光学”)。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金正光学注
册资本为 15,385 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本公司占 6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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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两股东分期于金正光学成立后两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已经缴足,山水文化现金出资 1,500
万元,韩国纳米系统有限公司专有技术出资 5,029.71 万元。
2011年12月7日,金正光学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出让的
2011-07地块,出让宗地面积13,6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6,243,045.00元,公司2011
年11月23日支付540万元,2012年2月3日将剩余843,045.00元土地款支付完毕。2012年5月7日取得
并证经开地国用(2012)第0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
年。
后因多种原因, 201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撤回并终止。目前,厂房建设主体已初步
完工。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山西金
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解散的议案》,认为金正光学经营严重困难,继续经营已
经不能实现当时设立的目的,并可能会为公司带来更大利益损失;同时,山西金正光学已陷入公
司治理僵局,公司决策机构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决议。因此,公司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山西金
正光学进行清算并解散该公司。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文件,尚未受理。
(9)公司印鉴管理事项
2015年1月27日,公司前任总经理丁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丁磊总经理任职期间,
印鉴一直由丁磊先生保管。丁磊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一直未与现任管理层进行印鉴(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交接。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降低重大或
特别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风险,公司成立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为组长、副组长,其
他高管为成员的应急事件处理小组,作为发生应急事件议事、协调、决策及执行机构,旨在能尽
快并有效地解决目前出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
力。
原总经理任职期间,印鉴一直由原总经理管控违反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已在《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进行了识别及整改。
公司印鉴不在公司现任管理层处,存在管控隐患,并对日常经营、对外联络已产生较大影响,
给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尚无法评估,为此,公司已成立相关事宜的工作小组正在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排查 、核实。如发现以往存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而签署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书,公司将保
留再审查的权利。如果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形,公司将保留对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诉讼权,
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原总经理仍未与现任管理层进行印鉴交接,公司声明原印鉴(公司公
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自2015年3月31日起作废,并授权公司现任管理层重新申请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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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公司印鉴(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以及财务专用章)重新办理完毕。 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保管公司印鉴。
(10)公司向交行青岛崂山贷款2000万元事项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存在较大数额的逾期负债,导致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受到影响,加之公司
正处于业务转型初期,无法按照常规途径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为了能早日盘活资产,
恢复融资能力,彻底解决历史遗留债务,使公司能够加快步伐按照既定战略发展规划进行运作,
黄国忠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融资方案:
1)通过其个人渠道为公司寻求资金,同时由其个人提供担保,以获得公司向其他非金融机构
或个人进行短期借款,期限 2-6 个月,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0 元,借款利息年利率参照
市场同等条件的利率水平,借款用途全部用于偿还公司目前所需解决的逾期重大负债;
2)同时,为满足公司逐步开展的业务转型所需的项目资金,且公司已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
行沟通,拟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人民币 500,000,000 亿元的
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准。在此基础上,由公司
根据项目需求情况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借款到位后,除业务转型所需资金,也可替换公司
前期发生的其他借款。
上述关于融资的议案经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青岛分行”)
签署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用途为广告费,自
首次放款日起计,到期日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 6 个月内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同时,公司与青岛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和田生物”签署了《委托担保合
同》,由青岛和田生物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了 20,000,000 元质押保证担保,由广西印象刘三姐旅
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财产提供反担保,由黄国忠个人和丁磊个人以其财产提供反担
保。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7 日收到该笔借款 20,000,000 元,并于当日委托银行支付给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贸易”),当日恒顺贸易根据黄国忠的委
托付款书将 15,000,000 元支付给青岛农新养殖专业合作社。2014 年 6 月 30 日恒顺贸易支付给黄
国忠个人账户 5,000,000 元。该笔资金支付作为公司退还黄国忠向公司缴纳的非公开发行履约保
证金 15,000,000 元及偿还公司对其个人的负债。
上述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及时筹措资金足额归还贷款,2014 年 9 月 28 日交通银行青
岛分行直接将青岛和田生物提供的质押物 19,957,524 元扣划归还剩余本金。
公司在签署该笔银行借款 20,000,000 元相关协议时,使用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
务专用章,但无印鉴使用审批和登记记录,且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未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
规定由公司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不在财务部门保管。申请借款 20,000,000 元时,公司内部无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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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流程和手续,财务部门未及时入账。该笔借款支出时,未按照公司财务支出审批核决权限履行
相应的程序,亦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公司未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定
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公司的上述借款未在临时公告、2014 年半年报、三季
报中进行披露。公司已在《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进行了识别及整改。
(11)持续经营对策
在国家“一带一路”和“互联网+” 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的政策环境、市场环
境与融资环境进一步趋向优化完善,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定位未发生改变,现阶段主营业务仍为自
有房屋租赁。面对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正在进行专业团队建设、内控改造、
调整组织架构等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通过积极洽谈引入战略投资合作方,共同解决历史债务,优化融资条件;
二是全面推进子公司新项目策划与实施;
三是集合公司团队力量,加快新投资项目的选评论证与方案制定。形成有公司主营业务明确,
子公司特色业务发展的点面结合经营方式,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2)三晋大厦股权事项
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送达的《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
函》 、 《还款协议》及《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晋转字【2011】第 0715 号)
等相关文书的复印件。经公司查阅,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相关文书的原件。《还款协议》主要内
容为,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三晋大厦40.08%的股权转让给仙居园后, 三晋大厦按欠款总额的45%
偿还公司,金额为3680万元。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持有三晋大厦 40.08%的股
权,转让给仙居园,转让价 40.08 万元。股权转让变更名称后,仙居园提供三晋大厦欠本公司款项
的保证担保。《关于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回函》的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股权没有变更登记前,
公司委托仙居园董事长行使公司在三晋大厦40.08%股东权利。鉴于公司档案部门未留存上述协议
及函件的原件,为了解上述三份文件签署的背景以及其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已分别向仙
居园、三晋大厦、黄国忠先生以及王英杰先生发函进行沟通与问询,希望获取上述相关协议及函
件的原件,以便详细了解所涉及事项的真实性及具体执行情况。
(13)其他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将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青岛龙力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9.88%,质押登记日为 2013 年 12 月 26 日。该股权质押
已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2014年1月24日,黄国忠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88%)
质押给青岛城乡社区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月24日。
2014 年 6 月 12 日,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
法划转通知(2014 司冻 055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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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民二初字第 824 号获悉:黄国忠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
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起始日为 2014 年 6 月 10 日至
2016 年 6 月 9 日止。黄国忠表示上述事项是因其曾为该案件被告之一的 1500 万元债务提供担保
所致(该笔贷款到期日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2014年8月13日,公司通过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宁商初字第
104-1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4司冻
107号)获悉: 因青岛龙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黄国忠、丁磊等人涉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8%,冻结期
限为 24 个月,冻结起始日:2014 年 8 月 13 日,冻结终止日: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
计算)。
2014 年 9 月 25 日,公司通过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珠中法
执恢字第 340-1 号之三十三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
划转通知(2014司冻 127 号)获悉:黄国忠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 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
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8%,冻结期限为两年,冻结起始日:2014 年 9 月 25 日,冻结终
止日: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黄国忠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000,000 股股份于2014年9月23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轮候
冻结。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8,107,16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自然人陈钟民,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8.94%,质押登记
日为 2014 年 5 月 13 日。
8、 其他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
种类 比 计提 账面 比 提 账面
金额 例 金额 比例 价值 金额 例 金额 比 价值
(%) (%) (%)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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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款
按 信 用 6,851,129.63 100 5,562,472.99 81.19 1,288,656.64 5,494,648.96 100 5,494,648.96 100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账款
合计 6,851,129.63 / 5,562,472.99 / 1,288,656.64 5,494,648.96 / 5,494,648.96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356,480.67 67,824.03 5.00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5,494,648.96 5,494,648.96 100.00
合计 6,851,129.63 5,562,472.9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70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7,824.0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合计 /
其他说明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性 履行的核销程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质 序 联交易产生
合计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关系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85,877.70 五年以上 28.99
271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关系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807,410.20 五年以上 26.38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56,480.67 一年以内 19.80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5,712.55 五年以上 3.29
济南轻骑摩托车厂 非关联方 139,540.00 五年以上 2.04
合计 5,515,021.12 80.50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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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例(%)
单项金额重大 127,969,881.51 75.98 127,969,881.51 100.00 120,609,125.67 81.74 120,609,125.67 100.00
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 33,850,679.32 20.10 20,409,107.20 60.29 13,441,572.12 20,336,623.81 13.78 19,755,596.92 97.14 581,026.89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 6,603,561.05 3.92 6,603,561.05 100.00 6,603,561.05 4.48 6,603,561.05 100.00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合计 168,424,121.88 / 154,982,549.76 / 13,441,572.12 147,549,310.53 / 146,968,283.64 / 581,026.89
273 / 284
2014 年年度报告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计提理由
例
127,969,881.51 127,969,881.51 100.00 预计收回可
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
能性极小
合计 127,969,881.51 127,969,881.51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4,148,949.60 707,447.48 5.00
1至2年
2至3年 100.00 30.00 30.00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19,701,629.72 19,701,629.72 100.00
合计 33,850,679.32 20,409,107.2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014,266.1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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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
其他说明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 履行的核销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性质 程序 联交易产生
合计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借款 156,275,072.28 147,535,960.53
业务周转金 253,949.60 13,250.00
押金 6,900,100.00 100.00
其他 4,995,000.00
合计 168,424,121.88 147,549,310.53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质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太原市三晋大 借款 127,969,881.51 各账龄段均 75.98 127,969,881.51
厦有限公司 有
珠海金正电器 借款 6,603,561.05 三至四年、 3.92 6,603,561.05
有限公司 四至五年
国家体育馆有 押金 6,900,000.00 一年以内 4.10 345,000.00
限责任公司
上海兆羽资产 其他 4,000,000.00 一年以内 2.37 2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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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瑞丰药 借款 3,900,000.00 五年以上 2.32 3,900,000.00
业有限公司
合计 / 149,373,442.56 / 88.69 139,018,442.56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政府补助项 预计收取的时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目名称 间、金额及依据
合计 / / /
其他说明
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3、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 29,739,073.35 15,000,000.00 14,739,073.35 19,739,073.35 19,739,073.35
投资
对联营、 10,400,800.00 10,400,800.00 10,400,800.00 10,400,800.00
合营企业
投资
合计 40,139,873.35 25,400,800.00 14,739,073.35 30,139,873.35 10,400,800.00 19,739,073.35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 本期 本期计提减值 减值准备期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位 减少 准备 余额
太原天龙 4,739,073.35 4,739,073.35
恒顺贸易
有限公司
山水乐听 10,000,000.00 10,000,000.00
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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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山西金正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光学科技
有限公
司
合计 19,739,073.35 -5,000,000.00 14,739,073.35 15,000,000.00 15,000,000.00
(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
期 期
减 法下 其他 宣告发
投资 初 其他 计提 末 减值准备期末余
追加 少 确认 综合 放现金 其
单位 余 权益 减值 余 额
投资 投 的投 收益 股利或 他
额 变动 准备 额
资 资损 调整 利润
益
一、合营
企业
小计
二、联营
企业
太原市三 400,800.00
晋大厦有
限公司
珠海市金 10,000,000.00
正电器有
限 公 司
(注)
小计 10,400,800.00
合计 10,400,800.00
注:珠海市金正电器有限公司目前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状态,本公司以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
并对其计提了全额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经 2014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人影业”),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2,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缴纳认缴注册资
本。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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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571,397.00 10,255,527.00
其他业务
合计 10,571,397.00 10,255,527.00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
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6、 其他
十七、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752.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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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482,721.00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38,758,400.00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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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06.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9,808,365.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29,425,096.8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
明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40 -0.05 -0.0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75.41 -0.20 -0.20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
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
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
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 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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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
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述后的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06,119.67 2,304,155.67 1,908,541.8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87,083.67 68,684.82 1,309,767.27
预付款项 12,106,202.42 12,106,202.4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
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6,795.00 30,460.00 13,470,271.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59,482.05 120,868.82 74,678.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0,514.30
流动资产合计 15,895,682.81 14,630,371.73 17,083,773.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321,529,300.00 395,505,500.00 434,263,900.00
固定资产 1,188,742.50 1,060,641.05 986,492.23
在建工程 17,341,618.10 10,784,991.96 10,784,991.9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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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1,775,320.00 20,017,550.00 6,299,75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1,834,980.60 427,368,683.01 452,335,134.19
资产总计 397,730,663.41 441,999,054.74 469,418,907.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838,116.56 17,550,000.00 17,5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
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826,339.36 19,575,413.22 18,383,138.15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42,841.36 379,748.36 353,499.96
应交税费 9,558,433.02 10,464,258.96 11,305,832.92
应付利息 44,061,991.02 10,103,225.19 12,408,276.0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24,194,441.64 131,176,197.83 188,479,026.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82,922,162.96 189,248,843.56 248,479,774.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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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报告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4,681,180.75 62,367,935.93 41,845,611.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686,716.43 113,959,549.41 93,870,366.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367,897.18 176,327,485.34 135,715,977.43
负债合计 483,290,060.14 365,576,328.90 384,195,751.4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202,445,88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5,933,299.60 263,666,249.82 293,445,03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617,809.90 12,617,809.90 12,617,809.9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68,229,898.47 -434,666,152.77 -445,580,118.28
归属于母公司所 -127,232,908.97 44,063,786.95 62,928,604.42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1,673,512.24 32,358,938.89 22,294,551.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559,396.73 76,422,725.84 85,223,155.75
负债和所有者 397,730,663.41 441,999,054.74 469,418,907.19
权益总计
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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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备查文件目录
盖章的会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
备查文件目录
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中的正
备查文件目录
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王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 年 4 月 28 日
修订信息
报告版本号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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