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9 1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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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情况

根据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对外担保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 2015 年生产经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以及抵押担保情况,公司 2015 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7400 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见下表:

被担保单位 借款银行 担保总额度担保单位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常德德山支行 2000 万元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常德分行 4000 万元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高山街支行 2500 万元

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华容支行 1400 万元

大湖水 新疆阿尔泰冰川鱼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阿尔泰分行 1500 万元

殖股份 湖南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常德分行 500 万元

有限公 湖南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常德朗州支行 500 万元

司 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常德分行 3000 万元

大湖水殖安乡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2000 万元

合 计 17400 万元

2、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二、董事会意见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新疆阿尔泰冰川鱼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大湖水殖安乡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将为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且子公司资产状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截止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24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8%。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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