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9 1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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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5-018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月 28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少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监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601,555.68 元 ,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188,841,952.0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47,703,141.14 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是: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提升盈利能力关键时期,2014 年和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贷款等,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监事会认为使用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发展生产与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的审计费用人民币 60 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5 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食宿、差旅等相关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自理。

六、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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