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5-0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 4 月 17 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5 年 4 月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8,117,756.89 元,其中母公司 2014 年实现净利润-173,278,903.38 元,截至 2014 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351,838,277.60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财会函[2000]7 号),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鉴于截止 2014 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宏达股份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确定2015 年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国成先生、牟跃先生、黄建军先生、刘军先生和罗晓东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07 号)。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5-008 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5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09 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