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13: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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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可夫先生、

宋振国先生和公司董事聂智陶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赵可夫为主任委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目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赵广明先生、

颉茂华先生和公司董事梁军先生,其中独立董事赵广明为主

任委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生产经营

情况的报告》、关于 2013 年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

审阅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

2014 年审计计划》。

201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关于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沟通函》及《关

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公司《2013 年度报告》、《2014 年一季度报告》、《201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财务计划》、《关于 2013 年

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及

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聘用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3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的专项报告》、《修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

控股股东承诺履约能力等情况的分析》、《关于控股股东承诺

履行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履职情况的

报告》,对公司《2013 年度报告》、《2014 年一季度报告》及

《关于 2013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

表了书面意见。

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4 年上半年经营情况

的分析报告》,审阅通过了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对公

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书面意见。

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公司 2014 年三季度经营情况

分析报告》,审阅通过了《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14 年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2014 年三季度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保障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以审慎的态度对公司年度、一季

度、半年度、三季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各位委员认真

听取管理层对编制财务报告的说明和外部审计师对财务报

告审计情况的汇报,凭借其各自的专长和经验对财务报告进

行细致地核查,在各方关注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出具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将此财务

报告及以此财务报告为基础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及报告摘

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书面意见。

(二)监督和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中证天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执行 201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

中证天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工作认真、务

实、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

表审计意见。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15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与中证天通签订的《内控审计合

同》、《财务审计合同》,就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就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与中证天通进行了沟

通与交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在审计中存在

重大事项。公司支付中证天通 2014 年审计费用 116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47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

进行审查,并根据此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内审人员当面汇报,

针对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督促公司有效实施内审

计划。

报告期,公司内审部门圆满完成公司本部关联方资金往

来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内控审计、内控评价等四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对一年

来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予以肯定。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部在修订完善各业务

流程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与内控评价相融合的管理制度,

实现管理流程、评价标准与制度的高度融合。

在所属企业开展内控测评工作,并根据内控测评结果,

进一步修订、健全各企业内部管理控制流程,从而提升了所

属企业的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内控工作严谨、务实,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

及相关部门与中证天通有效合作、充分沟通,促进了审计工

作圆满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恪尽职守,审慎

地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高度重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性;务实地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客观公正地

评价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严实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严谨地检查、指导公司的内控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2015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一如

既往,继续做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密切关注公司

的内部、外部审计工作,强化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

利益而不懈努力!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赵广明、梁军、颉茂华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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