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14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计划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等融资对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委托贷款等融资金额:人民币7亿元
委托贷款等融资资金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确保所属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的顺利推进所需资金
本公司无逾期委托贷款等融资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等融资计划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4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有息负债总额 14.67 亿元,公司内部委托贷款抵销后有息负债总额
7.47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3%。具体借款明细见表:
贷款性质 借款(受托)银行 借款金额
委托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崇明支行 800,000,000.00
委托贷款 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 10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25,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浦发银行崇明支行 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 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邮储银行崇明支行 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华夏银行静安支行 42,000,000.00
股权并购贷款 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 290,000,000.00
项目贷款 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 150,000,000.00
合计 1,467,000,000.00
二、201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委
托贷款等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201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7亿元以下(含7亿)
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 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2015年在不超过人民币7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贷款
担保等。
2、 2015 年资金需求:
1) 归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12700 万元;
2) 归还委托贷款 15500 万元;
3) 因经营需要新增流动资金 8000 万元,其中上海亚通股份有
限公司 4000 万元,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2000 万元,上
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4) 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推进城桥镇 1 号地
块商品房项目需资金 15000 万元;
5) 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年内启动城桥镇 2 号地
块商品房项目需资金 10000 万元。
3、融资计划:
(1)参照公司 2014 年度融资情况,结合公司 2015 年度正常生产经
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定公司 2015 年度委托贷款和银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
(2)主要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直接借款、票据融资等方式解决。
4、担保方式;
(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
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39 次
会议,公司 5 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 3 名监事、有关高管列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计
划的议案》。
2、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授权范围,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贷款事
宜,并签署贷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委托贷款等融资计划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2015年的
委托贷款等融资情况,在对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
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委
托贷款等融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委托贷款
等融资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该
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等融资授权超出
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