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三届五次董事会
附件十二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
31日(内部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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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
展战略、安全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资
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行政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管
理、存货管理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安全风险、市
场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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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分别按照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来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错报<合并财务报
资产总额的2% 1%≤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表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2%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错报<合并财务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2% 额的1%≤错报<合并财务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2% 1%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5%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
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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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
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从定量的标准上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为不重要;如果大于等于3%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
陷;如果大于等于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迹象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
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关键岗位
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决策程序效
率不高;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以外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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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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