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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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及业务范围,确定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星湖生物工程基地 (包括核苷酸厂、
生物发酵厂、利巴韦林厂、热电厂)、星湖生化制药厂、鼎湖销售
分公司及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89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3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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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
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
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竞争对手风险、人力
资源风险、研发管理风险、工程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和市场活
动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涵盖了公司总部的各职能部门、直属分
公司以及重要子公司,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
部控制手册》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总额 错报指标 1≥1‰,且 重要缺陷:1‰≤错报 错报指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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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指标 2<1‰ 指标 2<5‰
说明:
1. 记录错报样本
2. 确定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
3. 计算潜在错报金额(=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潜在错报率)
4. 计算错报指标
错报指标 1=潜在错报金额合计/被检查单位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资产总额孰
高;
错报指标 2=潜在错报金额合计/股份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5. 错报指标与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错报指标 1≥1‰,且错报指标 2<1‰
重要缺陷:1‰≤错报指标 2<5‰
重大缺陷:错报指标 2≥5‰
对于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需要计算缺陷一旦发生,可
能导致的潜在错报对于公司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总额的影响是否超
过了已设定的比率来加以判断。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为重大缺陷:
1)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
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3)控制环境无效;
4)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5)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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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 接 财 产 损 10 万元(含)~500 500 万 元 ( 含 ) ~ 1000 万元及以上
失金额(RMB) 万元 1000 万元
按照定量标准,公司规定根据缺陷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等级。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对 公 司 是 否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
有 重 大 负 面 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影响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成负面影响
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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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莫仕文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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