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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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临 2015-37 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或“公司”)第七

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

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 7 份,回收表决票 7 份。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董事王磊、王源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19 日起停牌,并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进入重大

资产重组程序。

公司接控股股东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商旅集

团”)通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拟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

水平,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南京证券控股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总金额的 25%。

2015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包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紫金集团”)在内的南京证券的五名股东(合计持有南京证券 43.38%股权)先

行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正与南京证券全体股东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持

续论证、沟通,所有有意向的股东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方可与公司

签订重组正式协议。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具体

范围及拟发行股份购买的南京证券股权比例。

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

宜, 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拟聘请的中介机构进场后,对拟

收购资产开展了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现上述工作仍按计

划有序推进。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为复杂,

上述工作仍在进行中。截至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重组方案、交易对

方尚在论证、沟通中。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

项,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1 月 19 日起停牌;201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发布《重

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明确重大事

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12 月 3 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

月 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3)201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拟为南京证券。

2

(4)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事项;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发布《第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5)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2015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发布《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

票自 2015 年 3 月 3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6)2015 年 2 月 26、27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重大资

产重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公司与包含紫金集团在内的南京证券的五名股东(合

计持有南京证券 43.38%股权)先行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7)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

会预告公告》;2015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与沟通;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发

布《关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2014 年 12 月 17 日、2014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1 月 9 日、2015 年 1 月 16 日、2015 年 1 月 23 日、2015 年 1 月 30 日、2015

年 2 月 10 日、2015 年 2 月 17 日、2015 年 3 月 10 日、2015 年 3 月 17 日、2015

年 3 月 24 日、2015 年 3 月 31 日、2015 年 4 月 8 日、2015 年 4 月 15 日及 2015

年 4 月 22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进

度将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

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为

复杂。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定的 5 月 3 日前复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同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3 日起

继续停牌。

3

四、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对具体重组方案的批复,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如需)。

有关各方将及时推进相关审批程序,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拟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3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

超过一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

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拟为南京证券,南京证券的控股股东为紫金

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商旅集团的控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紫金集团 100%股权。因此,南京证券与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主

体下的关联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磊、王源对本议案回避了表

决。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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