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4: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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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5-02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5 月 28 日 14 时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华电发展大厦 B 座 11 层 1110 会议

- 1 -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7 √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9 √

审计机构的议案

- 2 -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10 √

服务协议》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2.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2.01 许全坤 √

13.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13.01 王佩林 √

注:议案 12 中所补选的董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9 日、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 3 -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26 华电重工 2015/5/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4 -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

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

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25 日(周一)上午: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

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

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燕云、李冰冰

(2)联系电话:010-68466145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 5 -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华电发展大厦 B 座 10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6 -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5 月 2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7 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8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

9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10

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2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2.01 许全坤

13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3.01 王佩林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 8 -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

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

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 9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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