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购买
“五洲半岛阳光”一期房开项目按揭贷款客户
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地产公司”)是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五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地产公司开发的百色“五洲半岛阳光”
小区房开项目(一期)1#、2#、9#楼商品房拟于 2015 年初开始预售,10#、16#
楼拟于 2015 年第 4 季度销售。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地
产公司将为购买百色“五洲半岛阳光”项目一期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
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洲半岛阳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介绍
地产公司开发的百色“五洲半岛阳光”小区房开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97,169.00 ㎡,建设用地面积 89,866.00 ㎡,小区拟建住宅 16 栋。其中多层电
梯洋房 6 栋,29 到 32 层高层住宅楼 10 栋,商业部分为 2 层裙楼。计容建筑面
积 286,252.48 ㎡,其中住宅面积 262,167.94 ㎡,商业面积 23,954.19 ㎡。容积
率 2.95。不计容建筑面积 81,804.79 ㎡,其中架空层 4,964.52 ㎡,地下车库及
人防地下室 76,840.27 ㎡。总建筑面积 368,057.27 ㎡。项目于 2012 年 8 月正式
启动。分三期开发,开发期限为 6 年。目前项目(一期)进展情况为: 1#、2#
楼完成主体施工,进行装修及水电安装施工阶段;9#楼完成了 27 层的主体钢筋
混凝土结构施工,水电消防预埋管安装;10#楼完成了 17 层的主体钢筋混凝土结
构、水电消防预埋管安装;16#完成了 4 层的主体钢筋混凝土结构、水电消防预
埋管安装。按工程计划进度,项目(一期)1#、2#、9#楼商品房拟于 2015 年初
开始预售,10#、16#楼拟于 2015 年第 4 季度销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购买地产公司开发的百色“五洲半岛阳光” 一期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按
揭贷款客户拟向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
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
业惯例,地产公司将为上述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为 2.9 亿元信用担保,在房屋产权证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
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
(二)本次担保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除需提交地产公司董事会审议外,还
需提交五洲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百色“五洲半岛阳光” 项目一期商品房及商铺的的全部
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四、担保协议的内容
(一)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
行等金融机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本担保为阶段性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为借贷,被担保人为购买百色“五洲半岛阳光” 项
目一期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担保人为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
司,担保金额为 2.9 亿元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在房屋产权证及其抵押手续办理
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
登记文件后终止。
(二)相关提示
1.上述担保协议均未签订;本次担保对应的按揭贷款客户的借款合同尚未办
理,存在部分客户按揭贷款不能获得银行批准的可能。
2.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发
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3.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地产公司开发的百色“五洲半岛阳光”小区房开项目从 2012 年 8 月正式
启动,分三期开发,开发期限为 6 年。目前项目(一期)进展情况为:1#、2#
楼完成主体施工,进行装修及水电安装施工阶段;9#楼完成了 27 层的主体钢筋
混凝土结构施工,水电消防预埋管安装;10#楼完成了 17 层的主体钢筋混凝土结
构、水电消防预埋管安装;16#完成了 4 层的主体钢筋混凝土结构、水电消防预
埋管安装。按工程计划进度,项目(一期)1#、2#、9#楼商品房于 2015 年初开
始预售,10#、16#楼拟于 2015 年第 4 季度销售。购买该商品房及商铺的全部按
揭贷款客户拟向建设银行百色分行、工商银行百色分行以及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
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
业惯例,地产公司将为上述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金额为 2.9 亿元信用担保,在房屋产权证及其抵押手续办理完成之前为住房贷款
申请人提供担保,在银行取得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后终止。本
项担保也是为了公司本身的业务需要,为了确保一期房开项目销售顺利,尽快回
收房地产开发成本,而且只是阶段性担保,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及抵押文件后即终
止,对地产公司影响较小。
截止目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2.9 亿元,五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为 7.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67%。五洲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 50%。
鉴于以上二点,公司认为此项担保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确保地产项
目销售顺利,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可行,但因为按揭贷款担保对象是贷款客
户,属于个体,是非法人单位,无法确定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本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 47,269.6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6 亿,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1%。
无逾期担保。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