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编号:2015-03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
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截止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实际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8,000 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与新湖中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继续建立互保
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互保情况
1、公司拟与新湖中宝继续建立以人民币 30,000 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
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
保证。互保的期限:签署日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各自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
同。
2、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3、本次互保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湖中宝成立于 1992 年,股票代码为 600208,股票简称为新湖中宝,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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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为 8,138,131,967 元,法定代表人为林俊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中山
路禾兴路口,经营范围为:煤炭(《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销售;实业投资,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石化产品、化工产品(不
含化学危险品)、家俱、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竹材、电
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黄金饰品、珠宝玉器的销售,经营
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业务,
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软件的研发、技术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7,084,923.32 万元,总负债为
5,034,283.38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71.06%;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3,833.9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49,567.77 万元,净利润为 114,600.44 万元。(以上数据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新湖中宝公布的 2014 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意见
新湖中宝经营业绩良好,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上述增加担保
额度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在实施时本公司将通过互保措施,以有效保
障本公司的利益。公司与新湖中宝进行互保加强了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次增加互保额度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共 119,600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
为 77,100 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为新湖中宝共提供担保 18,000 万元,无
逾期担保情况。
五、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王爱
明先生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新湖中宝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新湖中宝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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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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