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三届五次董事会
附件十一
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就公司 2014 年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发
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外担保事项的说明:
2014 年,经公司二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和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 5840 万美元的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38200 万元人
民币)。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82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末
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14.07%),其中:为渤海邮轮有限公司公司担保余额为 38200 万
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二、 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执行对外担保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公司对外担
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签名:
朱南军 王承敏
郭东杰 于 勇
二 O 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