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
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
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
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