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8 02: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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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15—02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

体监事,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

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进一步完

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

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

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

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4 年度报告》及《2014 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

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出具的 2014 年度审计报告的监督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

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

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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