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是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阳光
医药有限公司、江苏德福康缘医药有限公司、连云港康盛医药有限公司、江苏康
缘弘道医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98.4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77%;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
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及法律事务、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以及汇编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
1.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1.1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2) 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信息应用控制重大缺陷与信息系统一般控制缺陷相关或由一般控制缺
陷所引致;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1.1.2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2)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
重大影响;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4)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
纠正。
1.1.3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1.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合并报表利 合 并 报 表 利 润 总 额 的 错报≥合并报表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润总额的 3% 3%≤错报<净利润的 5% 利润总额的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1 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2.1.1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
(1)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监事会、经理层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和议事规
则缺乏明确规定,或未按照权限和职责履行;
(2)因决策程序不科学或失误,导致重大并购失败,或者新并购的单位不
能持续经营;
(3)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投资、采购、销售、财务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
体失效;
(5)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引
起政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6)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1.2 重要缺陷定性标准:
(1)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
能实现控制目标;
(2)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
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3)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
(4)分公司未按照公司规定建立恰当的管理制度,管理散乱;
(5)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国家
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
(6)违规或违章操作造成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或迟报、谎报、瞒报事故。
2.1.3 一般缺陷定性标准:
(1)领导班子成员在经营管理中职责权限不清、交叉任职或内部控制建立
和实施中分工不当;
(2)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长期(一年)未听取内部控制工作
汇报;
(3)投资项目无计划或超计划,或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先施工后补签合同;
(4)大型工程项目开工、工程变更、项目撤销未事先获得批准;
(5)工程建设违规或监造不力,造成质量不合格或经济损失;
(6)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未按规定暂
估转资并计提折旧;
(7)采购业务的计划、采购、验收、财务、合同管理等岗位职责不清,缺
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
(8)销售业务的信用政策未经审批,销售价格政策未经审批;
(9)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授权签署合同;
(10)未按规定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
2.2 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具备直接导致财物 占净利润的 3%以 占净利润的 3%(含 占 净 利 润 的 5%
损失金额 下 3%)——5% (含 5%)以上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