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梨股份
XINJIANG KORLA PEAR CO.,LTD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6 公司简称:香梨股份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梨股份 60050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康莹 徐振丽
电 话 0996-2115936 0996-2115936
传 真 0996-2115935 0996-2115935
电子信箱 xlgf_dmb@163.com xlgf_dmb@163.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比上
2014年末 2013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2年末
减(%)
总资产 287,788,533.28 303,535,270.15 -5.19 330,850,86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1,810,496.46 286,889,844.30 -5.26 282,098,272.00
净资产
本期比上年
2014年 2013年 同期增减 2012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894,139.33 -50,266.37 5,857.61 -45,123,227.70
量净额
营业收入 111,809,729.71 115,107,898.19 -2.87 60,753,14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079,347.84 4,791,572.30 -414.71 -5,614,644.45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579,011.12 -3,665,532.63 -12,288,45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0 1.68 减少7.08个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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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 0.032 -418.75 -0.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 0.032 -418.75 -0.038
(二)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6,76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的股东总数(户) 12,91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
持股比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结的股份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22 37,255,813 0 无 0
陈芸 境内自然人 0.81 1,200,000 0 无 0
刘嘉伟 境内自然人 0.71 1,047,620 0 无 0
钟耀栋 境内自然人 0.70 1,037,450 0 无 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恒鹰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0.59 876,953 0 无 0
法人
金信托计划
邵明权 境内自然人 0.54 796,800 0 无 0
杨思葭 境内自然人 0.49 726,200 0 无 0
冯达明 境内自然人 0.44 654,000 0 无 0
娄宏洁 境内自然人 0.38 563,493 0 无 0
覃太容 境内自然人 0.36 534,303 0 无 0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无
明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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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1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科学决策,积极推动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
1、公司经营成果: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8,778.85 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181.05 万元;
营业收入 11,180.97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0,596.47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584.51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7.93 万元。
2、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
(1)控制风险,调整销售渠道,提高主营业务销售收入。
2014 年,公司总结以前年度干鲜果品销售经验,认真分析公司业务开展的优劣因素,在
对市场进行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销售模式予以调整,剥离未能实现盈利预期的销售子
公司,巩固线下销售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展电商渠道,同时尝试与银行、媒体实现跨界合作,
努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主营业务销售收入。
(2)盘活存量资产,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为改善公司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
申请将公司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 5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房地
产类全资子公司—新疆合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争取将房地产项目开发作为公司新业
务和利润增长点。
(3)财务管理和控制方面
公司财务严格遵照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继续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控体系。强化预算管理,加大贯彻“开源节流”的
指导思想,不断提高预算准确度和执行力,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并做好资金往来核算和监
控。
(4)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内部控制体系。
2014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保证了公司三会规范运作、有效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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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行,公司完成了内控审计和内控自评等工作,
对发现的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一般缺陷进行了整改,提高了经营效率,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
(二)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2012 年 9 月 5 日,我公司与新疆棉花产业集团英夏尔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夏尔
棉业”签署了《棉花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向其预付了 1000 万元款项。后因市
场原因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棉花购销合同》,英夏尔棉业承诺 2013
年 4 月退还公司预付款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英夏尔棉业有限公司已归还 750 万元款项,
余 250 万元仍未归还。
2014 年 8 月 29 日,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向法院提请诉讼,2014 年 9 月 23 日,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由于英夏尔棉业提起管辖权异议的申请,经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喀什中级人民法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驳回英夏尔棉业
管辖权异议申请及上诉请求。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
民法院传票,2015 年 4 月 23 日开庭审理此案。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该诉讼事项正在进行中。
2、托管事项
托管收 是否
受托方名 托管资产 托管起始 托管 托管收益
委托方名称 托管资产情况 托管终止日 益对公 关联
称 涉及金额 日 收益 确定依据
司影响 交易
公司所属沙依
东生产基地 参照上年
新疆库尔勒 一、二、三、 度该资产
巴州沙依
香梨股份有 四分场果园及 2,806.65 2014-1-1 2014-12-31 的实际状 否
东园艺场
限公司 配套的林路渠 况及收费
和电力设施、 标准
机井设施。
公司所属库尔 参照上年
新疆库尔勒 库尔勒市 楚生产基地的 度该资产
香梨股份有 库尔楚园 果园及配套的 1,217.71 2014-1-1 2014-12-31 的实际状 否
限公司 艺场 林路渠和输 况及收费
电、机井设施。 标准
托管情况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收到沙依东园艺场、库尔楚园艺场应缴纳的共计400万元托管收益。
由于相关资产委托管理期限已于2014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已就应收托管收益于2015年3
月23日向沙依东、库尔楚园艺场发出《关于催收2014年承包费及2015年托管事项的函》,要求
上述两家园艺场于该函出具后10日内向公司支付2014年度的承包费,且从2015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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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再将相关资产进行委托经营管理。201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向该等单位发出《律师函》,
要求其在收到律师函后及时根据公司要求支付承包费,并向我公司交回托管资产。若两家园
艺场仍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公司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实现自身权利。截止本报告报出日,
上述事项无变化。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1,809,729.71 115,107,898.19 -2.87
营业成本 104,863,540.40 103,313,171.67 1.50
销售费用 3,485,396.67 4,506,907.70 -22.67
管理费用 14,447,694.20 11,760,240.06 22.85
财务费用 -1,063,811.62 -305,559.53 -248.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4,139.33 -50,266.37 5,85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33,710.22 9,233,311.01 -573.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30,420,000.00 100.00
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80.97 万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596.47 万元,
较上一年度 10,850.83 万元减少 254.36 万元,减幅为 2.34%,主要是由于本期钢材、建材销量
减少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584.51 万元,较上一年度 659.96 万元减少 75.45 万元,
减幅为 11.43%,主要是由于本期承包费收入减少所致。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本报告期,因果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392.31 万元,增幅为 15.27%,但钢材、建材业
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644.71 万元,减幅为 95.03%,致使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上海骏果实业有限公司 30,973,451.63 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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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 13,274,336.14 11.87
武汉市宏盛果品商贸有限公司 9,348,445.78 8.36
辛俊杰 8,961,444.31 8.01
张广永 5,929,203.74 5.30
合 计 68,486,881.60 61.24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 上年同
额较上
成本构成 总成本 期占总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项目 比例 成本比 说明
变动比
(%) 例(%)
例(%)
林果业 直接材料 100,795,507.33 96.12 83,858,495.76 83.85 20.20
林果深 直接材料 8,122.84 0.01 9,914.87 0.01 -18.07
加工
钢材 直接材料 13,704.60 0.01 4,184,885.46 4.18 -99.67
建材 直接材料 660,959.56 0.63 11,310,372.52 11.31 -94.16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 上年同
额较上
成本构成 总成本 期占总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项目 比例 成本比 说明
变动比
(%) 例(%)
例(%)
果品 直接材料 100,795,507.33 96.12 83,858,495.76 83.85 20.20
果酒 直接材料 8,122.84 0.01 9,914.87 0.01 -18.07
钢材 直接材料 13,704.60 0.01 4,184,885.46 4.18 -99.67
建材 直接材料 660,959.56 0.63 11,310,372.52 11.31 -94.16
(2)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本公司 占年采购总额
单位名称 金额 年限
关系 的比例%
库尔勒市金桥香梨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21,750,000.00 2014 22.41
库尔勒美旭香梨农民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19,261,800.00 2014 19.84
30 团 供应商 8,700,000.00 2014 8.96
库尔勒金久成香梨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6,960,101.36 2014 7.17
33 团沁盛香梨种植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 6,003,000.00 2014 6.18
合 计 62,674,901.36 64.56
4、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增减额(元) 增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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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1,063,811.62 -305,559.53 -758,252.09 -248.15
所得税费用 -1,435,718.88 1,015,674.77 -2,451,393.65 -241.36
说明:
(1)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248.15%,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241.36,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调整所致。
五、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
因及其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
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要
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2014 年 6 月,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3、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
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
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公司 2013 年和 2014 年度没有上述投资项目,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
权益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8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
对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7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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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列报》,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
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11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
表无重大影响。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赟东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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