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 2015-022 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 12 个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各关联方发生同类别关联
交易。
张建津、马贵中两位董事作为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药业”或“本
公司”)拟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天
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药业”)、天津力生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金益公司”)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天津医药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
各方出资金额及占股比例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人民币) 股权占比(%)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5 亿元 50%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75 亿元 15%
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0.75 亿元 1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75 亿元 15%
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0.25 亿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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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药业、力生制药、金益
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
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手
册》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各关联方未
发生同类别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出资额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获得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
施。
二、关联方介绍:
(一)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医药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办公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津
成立时间:1996年6月27日
注册资本:137,4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各类商品、
物资的批发、零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化妆品、日用
百货、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玻璃仪器、纸制品、橡胶制品、净化设
备及材料、卫生保洁消毒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销售;仪器仪表
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会议服务;广告业
务;医药产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及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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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调试维修服务;摄影、冲印服务;干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
销售;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销售;普通诊察仪器、物理治疗及康复仪器、器械、中医器械、临床
检验分析仪器、体外诊断试剂(按药品管理的除外)、医用制气设备、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口腔科设备、器具
及材料、光谱辐射治疗仪销售;基础外科(口腔科、妇科)手术器械、
医用供气输气装置、医用冷敷器具、医用X胶片及处理装置销售;预
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
办理)。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医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 44.787%股权。
3、医药集团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关系说明
医药集团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均能保持独立性。
4、医药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2,012,456,296.34
负债总额 30,435,197,305.81
资产净额 21,577,258,990.53
财务指标 201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21,379,127,391.63
营业成本 16,863,900,571.46
净利润 800,648,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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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天津药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办公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李静
成立时间:1988年7月9日
注册资本:67,497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制剂、中成药、中药材、化工
原料、葫芦巴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技术服务及咨询;承包中外合
资经营、合作生产企业;劳动服务;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自
有房屋出租;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制造、加工、销售(以上范
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天津药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医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医药集团持
有其 74%股权。
3、天津药业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关系说明:
天津药业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均能保持独立性。
4、天津药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506,650,880.01
负债总额 4,125,410,102.57
资产净额 5,381,240,7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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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2,197,680,077.00
营业成本 1,601,999,805.38
净利润 638,114,725.50
(三)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力生制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91号
法定代表人:郑洁
成立时间:2001年8月8日
注册资本:18245.4992万元
主营业务: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原料药及塑料瓶、
化工原料(危险品、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除外)生产(以上限分支
机构经营);普通货运;自有设备、自有房屋的租赁业务;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收购农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
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力生制药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医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医药集团持
有其 51.36%股权。
3、力生制药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关系说明
力生制药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均能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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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力生制药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47,806,533.57
负债总额 337,886,177.81
资产净额 2,909,920,355.76
财务指标 201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773,725,673.74
营业成本 673,686,456.25
净利润 92,886,517.82
(四)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金益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72号
办公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杨庆文
成立时间:2003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租赁担保、经济合同担保;投资管理咨询;以自有资
金对医药、金融、高新技术、制造等行业投资及管理(以上范围内国
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金益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医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医药集团持
有其 85%股权。
3、金益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关系说明
金益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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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能保持独立性。
4、金益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5,093,383.37
负债总额 204,501,266.16
资产净额 150,592,117.21
财务指标 201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4,409,124.42
营业成本 12,749,818.52
净利润 4,525,601.06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以登记机关登记地址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财务公司相关注册信息最终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并在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医药集团、中新药业、天津药业、力生制药、
金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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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情况:由本公司与医药集团、天津药业、力生制药、金
益公司等四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
元。其中,医药集团出资人民币 2.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0%;中新
药业出资人民币 0.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5%;天津药业出资人民
币 0.7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5%;力生制药出资人民币 0.75 亿元,
占注册资本的 15%;金益公司出资人民币 0.2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出资各方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3、出资人的权利
出资各方按其投资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出资各方可
通过转让等途径处置其所持公司股权;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享有其他权利。
4、出资人的声明和保证
出资各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合规经营,具
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构成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各方保证及时认缴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各方
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
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5、出资人的违约责任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任何一方的
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
任。
6、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纠纷的处理均应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
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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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争议递交财务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部
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优化资金配置,节约资金成本,提
升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产生产
融结合效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 0.75 亿元参与设立财务公司,不会对本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公司三位独立董
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
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进行本次
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2015 年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2015 年第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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