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临 2015-012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变更日期:2015 年 1 月 1 日起
一、概述
根据《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
残值,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014 年 10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
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据此,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对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新购进
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所有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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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羚锐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羚锐制药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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