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4 0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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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15-009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依据上年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5 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对 2015 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交易金额不超过 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 2015 年度全年日常关联方交易情况

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定

2014 年度实际 2015 年度预计

关联方 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 价方式及决

发生额 发生额

策程序

连云港康缘

不超过

医药商业有 销售商品 销售药品 市场价 72,721,348.30

100,000,000.00

限公司

江苏康缘生

不超过

态农业发展 采购商品 采购原药材 市场价 96,768,306.47

200,000,000.00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简称“康缘商业”)

法定代表人:杨寅

注册资本:2537.4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新浦海昌北路 1 号

主营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

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疫苗批发;二、三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

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乙醚、丙酮)、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哌啶、甲基

乙基酮、甲苯)、第6.1类毒害品(二氯己烷)、第8.1类酸性腐蚀品(盐酸、硫

酸、醋酸干酐)批发(以上所有品种不得储存);普通货运;

一般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仪器、日用品、针纺织品、

家用电器、五金工具、建材、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光学仪器、计算机及

硬件、办公耗材、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销售;自有房屋、场地、机

械设备租赁;医院及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投资和相关咨询服务;受委托从事医院

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系统维护;

计算机信息咨询;医疗器械设备售后维修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22,725.92 万元、净资产为

23,395.58万元、营业收入为165,206.11万元、净利润为1,652.41 万元。(未经

审计)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持有本公司27.34%

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11年9月30日,康缘集团通过协议受让了连云港

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医药商业”)100%股权,康缘商业成为

了康缘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也成为了本公司的业务关联方。康缘医药商业属区

域性医药商业企业,与本公司之间存在药品购销合作关系。

(二)江苏康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康缘生态”)

法定代表人:杨寅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东海县李埝林场李林路

主营业务:中药材、农作物的培育、种植;中药材晾晒、烘干;水产养殖;

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金银花收购。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692.43万元、净资产为4,548.23

万元、营业收入为10,946.65万元、净利润为42.13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持有本公司27.34%

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康缘生态为康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

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

行。公司同关联方之间购销商品均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

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康缘商业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在

该关联方负责的业务区域内的药品销售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

取更好效益。

公司与康缘生态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该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效控

制原药材的质量,保证原药材物质基础的一致性,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

可控性,同时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原药材的价格控制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1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尚需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侯惠民、王广基、葛军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1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

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

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

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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