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3 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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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0699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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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 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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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博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7,205,946,910.19 6,259,204,290.85 15.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88,023,313.53 2,420,335,888.65 -1.34

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065,134.31 26,865,607.32 -472.47

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增减(%)

营业收入 1,854,016,029.21 1,623,239,806.41 1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364,359.53 71,463,260.75 29.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5,311,182.44 67,939,661.67 25.57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增加 0.76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4 3.08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1 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1 36.3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70,296.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5,000,000.00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3,474,4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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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6,672.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757.68

所得税影响额 -1,918,136.40

合计 7,053,177.0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6,0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条件股份数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 数量

量 状态

境内非国有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84,250,286 60.40 187,000,000 质押 311,000,000

法人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有

31,311,505 4.92 无

责任公司 法人

王剑峰 16,000,000 2.52 无 境内自然人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

4,500,000 0.71 无 其他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3,359,691 0.53 无 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2,999,948 0.47 无 其他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917,873 0.46 无 其他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

2,136,532 0.34 无 其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证券-工行-广发金管家

1,690,934 0.27 无 其他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杨燕灵 1,651,490 0.26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7,250,286 人民币普通股 197,250,286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1,311,505 人民币普通股 31,311,505

王剑峰 1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3,359,691 人民币普通股 3,359,691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2,999,948 人民币普通股 2,999,94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2,917,873 人民币普通股 2,917,873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6,532 人民币普通股 2,13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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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广发证券-工行-广发金管家新型高成长集合资产管理

1,690,934 人民币普通股 1,690,934计划

杨燕灵 1,651,490 人民币普通股 1,651,490

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王剑峰存在关联关系,宁波均胜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市科技园区安泰科技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责任公司、王剑峰为一致行动人。报告期内,公司未

获得前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的任何报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来,公司克服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和汇率波动加大的影响,同时加大内部整合力度,使

营收和净利润保持平稳高速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增长29.25%,其中:

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QUIN GmbH的股权交割,实现财务并表,功能件产品线调整取得积极效果;

工业机器人集成通过对IMA的整合,营收和利润均实现高速增长,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达240%;

1

新能源汽车产品延续2014年以来的高速发展势头 并继续新项目和新客户拓展,在报告期内成功

2

进入了国内外重要新客户供应体系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11月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2月16日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等公告,201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议案。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公司提交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相关材料。

2、2011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与德国

Isabellenhutte Heusler GmbH & Co. Kg合资设立宁波均胜伊莎贝尔电源管理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伊莎贝尔”),双方各出资100万欧元并各持有伊莎贝尔50%的股权。公司2011年重大资

产重组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均胜集团作出相关承诺,均胜集团应自2011年12月起在伊莎贝尔实

现盈利后三年内择机将其所持伊莎贝尔50%的股权注入公司。由于伊莎贝尔自2011年3月成立后,

1

该产品系主要包含电池管理系统和涡轮增压进排气系统,14 年营收共 3.42 亿,同比增长 89%

2

新能源汽车业务进展可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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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在2011-2014年度均未实现盈利,未达到均胜集团将所持伊莎贝尔50%的股权注入公司的承诺条件。

201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

项的议案》,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

股东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截止目前伊莎贝尔公司已经注销。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承 及

诺 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时

承诺方 履

背 类 内容 期限 严

景 型 格

1、鉴于均胜伊莎贝尔 2011 年 3 月方才设立,尚未正式开展经营,

本公司将在本次重组完成且均胜伊莎贝尔业务运营成熟实现盈利后

三年内择机启动将本公司所持均胜伊莎贝尔的股权注入得亨股份的

3

工作 ;2、本公司将在本次重组完成且普瑞收购顺利实现后三年内择

4

机启动将本公司所拥有的德国普瑞权益注入 ST 得亨的相关工作 ;3、

就上述条件实现后拟注入均胜伊莎贝尔及德国普瑞权益的事宜,本

与 公司将积极配合得亨股份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重 上市规则及《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4、

大 本公司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本公司所持均胜伊莎贝尔股权及本

资 解 公司所拥有的德国普瑞权益注入得亨股份前,本公司委托给得亨股

产 决 均胜集团、 份进行经营管理,并支付相应的托管费用,相关协议另行签订;5、

重 同 安泰科技、 除因均胜伊莎贝尔和德国普瑞可能与得亨股份发生的潜在同业竞争 2011 年 1 月

否 是

组 业 骆建强、 外,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得亨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期间,不从事其他 10 日

相 竞 王剑峰 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保得亨股份及其全体股

关 争 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如下:(1)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

的 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

承 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

诺 业务(2)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

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

其他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本公司(包括本

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的

其他任何商业机会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

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得亨股份,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得亨股份;

(4)对于得亨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

3

公司已于 2015 年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截止目前伊莎贝尔公

司已经注销。

4

均胜集团已于 2012 年完成德国普瑞的资产注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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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东地位损害得亨股份及得亨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了进一步明

确解决本次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均胜集团承诺:在本次得亨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并且德国普瑞实现盈利,均胜集团三年内将

启动德国普瑞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工作,该部分股权的定价将依

据符合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的结果确定;注入的方式为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德国普瑞的股权,发行价格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价格规则确定。均胜集团一致行动人安

泰科技、骆建强和实际控制人王剑峰承诺:1、安泰科技、骆建强和

王剑峰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得亨

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安泰科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将采

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和其他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

务;3、如安泰科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包括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

司和其他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得亨股份主营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得亨股份,并优先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得亨股份;4、对于得亨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均胜集

团一致行动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得亨股份及得亨股份中

小股东的利益,王剑峰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得亨股份及

得亨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

1、均胜集团、安泰科技和骆建强不利用自身为得亨股份控股股东的

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得亨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均胜集团、

安泰科技和骆建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王

剑峰不利用自身为得亨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得

亨股份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2、均胜集团、安泰科技和骆建强不利用自身为得亨

与 股份控股股东的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得亨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

重 权利;王剑峰不利用自身为得亨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重大影响,

大 谋求与得亨股份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均胜集团、安泰科技、

资 解 骆建强和王剑峰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得亨股份资金、资产

产 决 均胜集团、 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得亨股份违规向均胜集团、安泰科

重 关 安泰科技、 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 2011 年 1 月

否 是

组 联 骆建强、 均胜集团、安泰科技、骆建强和王剑峰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得 10 日

相 交 王剑峰 亨股份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得亨股份及

关 易 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得亨股份

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承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得亨股份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

诺 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

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

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得亨股份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

从事任何损害得亨股份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得亨股份章程的规定,督促得亨股份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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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与重大资

产 资 均胜集团、

重 产 安泰科技、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 2011 年 1 月

否 是

组 注 骆建强、 独立”。 10 日

相 入 王剑峰关的承诺与重

(1)本公司持有的得亨股份权益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大

公司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承诺时间:资

上述得亨股份股份,也不由得亨股份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得亨股份股 2011-01-10

产 股

份,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由得 ;承诺期限:

重 份

均胜集团 亨股份进行的股份回购除外,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2011 年 12 是 是

组 限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若得亨股份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低于 20 月 17 日至

相 售

元/股(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2014 年 12关

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不减持其持有的 月 17 日的

得亨股份股票。承诺与重大

承诺时间:

资 本公司持有的得亨股份权益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公司

2011-01-10

产 股 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

;承诺期限:

重 份 得亨股份股份,也不由得亨股份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得亨股份股份,

安泰科技 2011 年 12 是 是

组 限 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由得亨股

月 17 日至

相 售 份进行的股份回购除外,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2014 年 12

关 有关规定执行。

月 17 日的承诺与

承诺时间:

重 本人持有的得亨股份权益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人名下

2011-01-10

大 股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述得亨

;承诺期限:

资 份 股份股份,也不由得亨股份回购其持有的上述得亨股份股份,根据

骆建强 2011 年 12 是 是

产 限 各方签署的《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由得亨股份进

月 17 日至

重 售 行的股份回购除外,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2014 年 12

组 规定执行。

月 17 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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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的承诺与重大

承诺时间:资

2012-05-26

产 股

公司 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均胜集团承诺:本次以资产认购 ;承诺期限:

重 份

均胜集团 的 187,000,000 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2012 年 12 是 是

组 限

均不转让。 月 18 日至

相 售

2015 年 12关

月 18 日的承诺

①鉴于电源管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至今尚未正式开展经营,

本公司将继续遵守 2011 年重组时的承诺,在电源管理公司业务运营

成熟实现盈利后择机将本公司所持电源管理公司的股权注入均胜电

子;在电源管理公司的股权注入均胜电子前,本公司继续履行与均

胜电子之间的托管协议。就上述条件实现后拟注入本公司所持电源

管理公司股权事宜,本公司将积极配合均胜电子遵照相关法律、法与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辽源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

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②除因电源管理公司可能与均胜电子大

发生的同业竞争外,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均胜电子的第一大

资 解

股东期间,不从事其他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

产 决

保均胜电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如下:A、本公司不

重 同 2012 年 5 月

均胜集团 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否 是

组 业 26 日

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与均胜电子

相 竞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B、本公司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

关 争

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的

司控制的企业不从事其他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C、承

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诺

制的企业)获得的其他任何商业机会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均胜电子,并优先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均胜电子。D、对于均胜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

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均胜电子及均胜电子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

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不可撤销。

与 解 在均胜集团作为均胜电子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下的

重 决 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以确保均胜

2012 年 5 月

大 同 王剑峰 电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并具体承诺如下:①本人不会 否 是

26 日

资 业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产 竞 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均胜电子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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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 争 务构成竞争的业务。②本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现

组 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人控制的企业

相 不从事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如本人(包括本人

关 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人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

的 业机会与均胜电子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

承 通知均胜电子,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均胜电子。④对于均胜电

诺 子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均

胜电子及均胜电子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本人构

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不可撤销。

为减少并规范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与均胜电子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确保均胜电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在成为均胜电子

的第一大股东期间,承诺如下:①不利用自身对均胜电子的股东地

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均胜电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对均胜电子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

与 谋求与均胜电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杜绝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

重 业非法占用均胜电子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均

大 胜电子违规向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④本公

资 解 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均胜电子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

产 决 易,如确需与均胜电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重 关 保证:A、督促均胜电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2012 年 5 月

均胜集团 否 是

组 联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均胜电 26 日

相 交 子章程的规定,签署书面协议,并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公

关 易 司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

的 务;B、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

承 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等公允定价方式与

诺 均胜电子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均胜电子利益的

行为;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均胜电子章程的规定,

督促均胜电子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

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

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不可撤销。

为减少并规范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均胜电子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与

确保均胜电子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在作为均胜电子的实际重

控制人期间,承诺如下:①不利用自身作为均胜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大

地位及对其的重大影响,谋求均胜电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

资 解

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作为

产 决

均胜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对其的重大影响,谋求与均胜电子达

重 关 2012 年 5 月

王剑峰 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均 否 是

组 联 26 日

胜电子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均胜电子违规向

相 交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④本人及本人控

关 易

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均胜电子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的

如确需与均胜电子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承

A、督促均胜电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诺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均胜电子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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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规定,签署书面协议,并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并将严

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B、遵循

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按政府定

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等公允定价方式与均胜电子

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均胜电子利益的行为;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均胜电子章程的规定,督促均胜

电子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①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A、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B、保证上市公

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C、本公司向上

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

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

定。②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A、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

与 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B、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

重 产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C、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③

大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A、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

资 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B、保证上

产 资 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银行账户。C、保证上市公

重 产 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兼职。D、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E、 2012 年 5 月

均胜集团 否 是

组 注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26 日

相 入 金使用。④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A、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

关 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B、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

的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承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⑤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A、保证上市公司拥

诺 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

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B、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

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C、保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或

其他关联公司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D、保证

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

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与 ①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A、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重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

大 取薪酬,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资 资 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B、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

产 产 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 2012 年 5 月

王剑峰 否 是

重 注 立。②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A、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 26 日

组 入 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B、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

相 产被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C、保证上市公司的住

关 所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③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A、保

的 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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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承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B、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

诺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C、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D、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④保证上

市公司机构独立:A、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B、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

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⑤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A、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

力。B、保证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C、保证尽量减少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剑峰

日期 201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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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四、 附录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7,003,590.19 558,037,577.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1,155,854.89 7,991,209.11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281,943.00 81,825,383.04

应收账款 1,322,137,099.93 1,019,670,761.52

预付款项 120,514,068.74 101,213,010.42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1,455,269.90 114,486,200.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03,989,050.84 877,655,602.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8,137,562.63 27,649,252.71

流动资产合计 3,214,674,440.12 2,788,528,997.23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9,900,461.63 10,742,468.36

长期股权投资 4,735,207.10 4,924,274.6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304,101,646.94 2,119,592,718.35

在建工程 339,268,006.62 319,107,239.1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62,155,057.61 635,170,865.30

开发支出 141,190,364.23 157,943,055.98

商誉 318,937,500.40 116,571,782.89

长期待摊费用 23,813,327.18 17,077,569.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911,059.48 73,651,126.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7,259,838.88 15,894,192.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91,272,470.07 3,470,675,293.62

资产总计 7,205,946,910.19 6,259,204,290.85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20,929,240.56 870,094,286.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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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9,464,230.42 139,480,000.00

应付账款 989,737,049.57 996,882,117.20

预收款项 137,332,955.82 113,674,783.72

应付职工薪酬 188,175,397.83 151,111,221.81

应交税费 99,326,239.05 126,937,006.98

应付利息 2,095,759.14 1,621,153.2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6,345,768.06 19,543,726.3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689,437.13 27,124,295.53

其他流动负债 203,127,165.90 175,301,121.38

流动负债合计 3,195,223,243.48 2,621,769,713.09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487,822.98 328,046,4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92,642,498.02 46,461,657.1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99,815,841.54 428,696,797.06

专项应付款 21,370,000.00 21,37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20,000.00 3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3,324,975.67 314,955,183.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2,718,794.99 27,614,445.9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0,679,933.20 1,167,464,483.70

负债合计 4,675,903,176.68 3,789,234,196.79所有者权益

股本 636,144,817.00 636,144,81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86,252,432.47 1,186,252,432.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553,572,944.19 -428,896,009.5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1,546,924.46 51,546,924.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67,652,083.79 975,287,724.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8,023,313.53 2,420,335,888.65

少数股东权益 142,020,419.98 49,634,205.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30,043,733.51 2,469,970,094.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205,946,910.19 6,259,204,290.85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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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786,550.94 244,095,631.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2,057,600.00 607,6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50,000,000.00 5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363,561,873.00 363,561,873.00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47.00

流动资产合计 1,129,407,070.94 1,158,265,104.77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8,738,824.94 68,738,824.9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965,531,167.25 2,473,482,317.2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903,881.48 2,999,728.57

在建工程 45,004,006.57 43,762,448.8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9,779,170.41 92,623,057.7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10,354.01 345,131.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72,267,404.66 2,681,951,509.07

资产总计 4,301,674,475.60 3,840,216,613.8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35,523,160.00 73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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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5,277,374.65 112,666,217.7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606,777.62

应交税费 184,536.29 146,714.69

应付利息 1,837,468.48 1,301,972.2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55,466.50 204,622.4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23,884,783.54 849,319,527.01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89,863,49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9,863,490.00

负债合计 1,313,748,273.54 849,319,527.01所有者权益:

股本 636,144,817.00 636,144,81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72,300,896.80 2,272,300,896.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245,137.30 8,245,137.30

未分配利润 71,235,350.96 74,206,235.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87,926,202.06 2,990,897,086.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01,674,475.60 3,840,216,613.84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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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854,016,029.21 1,623,239,806.41

其中:营业收入 1,854,016,029.21 1,623,239,806.41

二、营业总成本 1,737,437,756.18 1,528,245,085.45

其中:营业成本 1,487,531,932.13 1,323,259,000.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54,345.38 1,509,698.50

销售费用 75,969,871.71 55,827,986.50

管理费用 180,460,742.59 130,262,674.55

财务费用 -9,264,544.67 17,842,092.86

资产减值损失 1,385,409.04 -456,367.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61,921.12 -353,506.4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17,808.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8,722,386.15 94,641,214.52

加:营业外收入 6,332,246.87 5,594,858.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28,622.84 641,467.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4,226,010.18 99,594,604.88

减:所得税费用 27,538,028.68 27,598,424.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687,981.50 71,996,180.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364,359.53 71,463,260.75

少数股东损益 4,323,621.97 532,919.8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9,529,568.10 -530,443.5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4,676,934.65 -561,154.4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8,917,262.70 -2,140,113.58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8,917,262.70 -2,140,113.58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5,759,671.95 1,578,959.14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5,759,671.95 1,578,959.1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852,633.45 30,710.85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841,586.60 71,465,737.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2,312,575.12 70,902,106.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29,011.48 563,630.73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1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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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3 月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0,381,969.15 3,820,888.44

财务费用 -2,411,084.38 6,402,697.87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970,884.77 -10,223,586.31

加:营业外收入 5,00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70,884.77 -10,223,586.3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70,884.77 -10,223,586.31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70,884.77 -10,223,586.31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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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30,041,333.57 1,568,824,105.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689,866.65 1,603,351.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54,178.60 9,032,60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2,385,378.82 1,579,460,058.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28,416,436.92 1,073,061,037.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1,442,596.35 270,861,719.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531,640.14 37,057,279.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059,839.72 171,614,413.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2,450,513.13 1,552,594,450.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065,134.31 26,865,607.32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9,801.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738,474.21 1,068,234.6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8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4,848,275.57 1,068,234.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5,476,520.55 145,317,137.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662,709.7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66,950,358.0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3,3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6,389,588.36 145,317,137.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1,541,312.79 -144,248,902.8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63,332,902.82 12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72,136.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4,905,039.66 12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9,116,231.73 64,167,434.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517,438.74 12,121,381.1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45,633.80 6,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879,304.27 82,388,816.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7,025,735.40 38,611,183.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885,988.65 -1,078,033.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466,700.36 -79,850,144.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3,762,811.76 336,697,760.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4,296,111.39 256,847,615.67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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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3 月

编制单位: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311,701.80 8,000,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311,701.80 8,000,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17,011.49 1,556,218.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8,503.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644,898.93 95,152,42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2,210,413.98 96,708,640.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98,712.18 -88,708,640.93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546,414.80 676,47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2,048,85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9,595,264.80 676,47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595,264.80 -676,475.00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88,224,425.00 7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8,224,425.00 7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372,966.95 6,772,508.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372,966.95 6,772,508.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851,458.05 64,227,491.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666,561.9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309,080.83 -25,157,624.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4,095,631.77 38,421,456.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786,550.94 13,263,831.79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彧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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