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 2015-07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承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监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济运营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上市公司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监事会对《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报告,并审阅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继续履行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必需和必要的。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