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21 12: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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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肃蓝科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科高新”)《内部控制手册》及其检查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蓝科高新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蓝科高新本部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和监督管理;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筹资、投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会计工作与报告、全面预算、一般费用、税务、合同、IT系统、研究与开发、采购与付款、存货、销售与收款等管理活动、关联交易等。

1.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管理所涉及的范围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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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理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确保各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

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制衡的原则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模相适应的内部机构,并在《企业管理纲要》中规定了每个机构的职责,形成了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制衡的内部组织体系。

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实施,有效控制了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风险。

(2)发展战略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五年制定一次,由科技发展部牵头对外部形势和内部资源进行研究分析,分业务领域召开长期战略规划会议,形成公司中长期规划初稿提交公司管理层、决策层讨论确定。在制定长期发展战略时,将战略进行量化分解,并据此制定与公司层面目标相关联、相一致的短期发展目标,并以此进行跟进考核。

公司战略委员会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定期收集和分析战略相关信息,对明显偏离发展战略的情况进行分析当及时报告。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产业政策、技术进步、行业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对发展战略做出调整。

(3)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包括如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务,下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根据 LANPEC 402《安全/环境管理程序》,识别潜在的情况、事件或紧急情况,确定“重要的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重大危险源”,对污染环境的有害物排放以及工作场所内影响公司职工健康和安全的因素加以控制,保证对社会和职工健康安全的责任落实。编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以便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污染物排放。

(4)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企业文化评估制度,明确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落实评估责任制,避免企业文化建设流于形式。企业文化评估,重点关注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责任履行情况、全体员工对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与企业文化的一致性、企业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各方文化的融合度,以及员工对企业未来发展的信心。企业重视企业文化的评估结果,巩固和发扬文化建设成果,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影响企业文化建设的不利因素,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调研问卷、访谈、座谈会、数据分析等形式开展了相应风险评估工作。对于各项重大风险,公司指定相应的职能部门作为风险管理责任部门,负责牵头管理和持续监控相关风险,将风险与现有内控体系进行对接实现风险管理的“落地”。管理层于进行重大经济决策前,将采取审慎保守的风险评估策略进行主观判断,以规避风险。明确对于各业务流程关键风险点的控制识别,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策略,同时,设立监控机制,对于在执行业务进行实时监控。

3.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沟通的有效途径,明确了市场信息、财务信息、生产信息、质量信息等收集、传递和处理程序,各类信息能够及时沟通,信息流顺畅、有序。

公司制定了《职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明确了合理化建议的程序、内容要求、对优秀合理化的奖励、反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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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和信箱,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2014 年度公司每月召开经营计划调度会,由公司经理层、职能部门、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公司产品设计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收付款计划、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上月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进行沟通和反馈。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对人力需求、招聘申报手续、招聘程序、选拔程序、报到、培训及试用作出了规定。

2014 年度公司加强了员工的量化考核,要求各部门根据业务性质和工作要求,针对不同岗位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报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审定备案。

5.筹资管理

公司根据上年度每笔贷款的到期还款时间,每个项目的用款量分析下年度资金缺口,据此制定年度筹资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财务部定期监控现金流量情况,编制预计现金流量表,分析公司一定时期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出、流入的信息,预测公司未来现金流,为管理层提供筹资决策的依据。针对每次借款,必须按制度规定执行规范的审批流程,并签订借款合同和保持记录完整。

6.投资管理

公司为加强投资管理,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董事会制定并颁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制度中明确界定公司对外投资的类型范围,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公司职能部门的组织架构和相关职责。同时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投资决策的负责机构予以明确。

对拟投资项目,公司必须进行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并提交经理层会议、董事会审核通过。

7.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制度,筹资、营运等各方面制度健全规范,职责权限要求明确。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按制度要求严格管理,审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确保银行账户管理高效安全。

2014年度公司根据年度回款计划每月下达各部门月度回款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上报月度付款计划,经公司计划调度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并在下月调度会上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考核。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公司《签字审批程序管理办法》执行。

8.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设备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范围、管理职责、购置、验收、报废、转移、更新改造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固定资产采购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程序审批后,采取招标或比价方式采购,并按规定进行验收、领用、记录等。

9.无形资产管理

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外购软件。由资产使用部门根据《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指定固定的资产管理员对无形资产进行日常维护。由财务部制定《无形资产核算办法》,明确对各类无形资产的核算办法。

10.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颁布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对组织管理及报建、项目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职责、基建项目招投标、设计管理、过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验收等进行了规范。

11.业务外包管理

公司外包业务包括工程项目、生产外协、物流及财务、法律外包等。公司制定的《外包管理制度》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范:可选择外包商的业务范围及评价标准;针对不同种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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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外包业务,需要求外包商具备的相应资质并达到一定的标准,如物流公司承运资质等;建立备选外包商数据库,以备先在与公司合作的公司无法满足公司要求或因违约等原因解除协议;确定备选外包商时,应提交管理层的相关资料,如资质证明文档、对外包商的评价报告等;选定外包商的权限和审核程序;定期对外包商进行考核及考核内容;若外包商未达到公司要求的相关措施,如限定时间期限令其进行整改等。

12.财务会计工作与报告管理

公司编制《财务会计与报告工作指引》,制定明确的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分析等相关流程,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对财务会计及报告的内部控制设置明确的岗位分工,设计财务报告编制的规范流程,加强全过程的审核审批,建立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各岗位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科学合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确保全过程中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13.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组织的机构设置和预算管理设计机构的职责分工,并对年度预算的目标确定、编制、执行、监控、调整和考核等环节进行了规范。

14.一般费用管理

2014年度公司修订了《差旅费报销制度》,制定了《签字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业务招待费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和费用管理。

15.税务管理

2014年度财务部税务会计定期访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新增及废止税收政策法规,并与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就新增及废止税收政策的适用性进行口头确认,并形成税收政策电子文档库。

16.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合同管理的职责、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信息沟通与保密、合同归档、监督奖惩与评估改进等做出了规定。经营部为公司销售合同统一归口管理机构,生产部为公司采购合同和外协分包合同统一归口管理机构。经营部和生产部分别设立合同管理员对合同进行管理。

17.IT系统管理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注重信息手段和方法的使用,这些也为公司高效、经济地运行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公司实现了同财务信息系统,完善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有效措施。

18.研究与开发管理

公司制定了《设计和开发过程控制程序》(LANPEC 702-2012)对一般产品的产品设计、工程设计、新工艺开发过程中设计和开发策划、设计和开发输入、设计和开发输出、设计和开发评审、设计和开发验证、设计和开发确认和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要求做出了规定。

《科学技术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实施内容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形成产业化、能为公司带来较好经济效益或产生较大影响力的科技项目作出了相关规定。《技术创新项目界定及立项管理办法》(试行)对实施内容为研究开发新产品(包括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以及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项目作出了相关规定。《政府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实施内容为由各级政府部门下达或其他单位、机构、组织等资助立项,对公司申报和负责承担的科技项目作出了相关规定。

19.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采购招标/议标管理办法(试行)》,对采购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和到货验收流程、采购各相关部门的职能、权限设置和分工等都进行明确的规定。根据采购金额不同规定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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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 201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采购方式及审批流程。公司及各专业部门招标/议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坚持“招标/议标评标、定标、采购三分离”的原则。公司及各部门招标/议标采购活动实行统一的招标平台和统一的评标专家管理。

2014年公司制定了《蓝科高新供方现场评价控制程序》,规范了所有承接项目对对采购(外协)过程供方现场评价的管理。

20.存货管理

公司制定存货相关管理制度,对原料入库及领用、产成品入库、仓库内部调拨、存货的保管、存货盘点、存货处置等仓库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如,产成品入仓、仓库内部调拨的手续、关注事项等;存货盘点的频率、范围、方式方法、职责划分、盘点程序、报告机制、盘点差异处理、盘点资料管理等;存货处置的方式、责任人员、程序等。

21.销售与收款等管理

公司制定了《经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经营机构设置及分类管理、管理职责、合同签订、合同款催收、售后服务等都进行相应的规定,同时颁布了《LANPEC701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对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与记录、合同及相关记录的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同时,公司编制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各单位/部门应落实催收款项的责任,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及时催收;加强客户信用管理,积极防范客户信用风险;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强化对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

2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无损害公司利益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合同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QMS/EMS/OHSMS三合一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 程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 3%和 300 万

利润总额潜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利润总额的

元≤错报<利润总额的

在错报 3%和 300 万元 5%和 500 万元

5%和 500 万元

资产总额潜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 产 总 额 的 0.5% 和 错报≥资产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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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报 0.5%和 1500 万元 1500 万元≤错报<资产 1%和 3000 万元

总额的 1%和 3000 万元

营业收入总额的 1%和

营业收入潜 错报<营业收入总 1000 万元≤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总

在错报 额的 1%和 1000 万元 收入总额的 2%和 2000 万 额的 2%和 2000 万元

所有者权益的 0.5%和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

1000 万元≤错报<所有

潜在错报 的 0.5%和 1000 万元 的 1%和 2000 万元

者权益的 1%和 2000 万元

在评价内部控制缺陷时,以上利润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错报、营业收入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四个项目分别情形适用。如果一个控制缺陷或缺陷组合影响的指标数量(如既影响利润又影响资产)超过一个,应分别计算各指标数值,并按照影响重要程度较高的指标进行缺陷等级认定。

1.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认定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而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重大缺陷

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重要缺陷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2.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直接财产损失额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额>500 万元

重要缺陷 500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额>300 万元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额≤300 万元

公司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上述标准按照每期事故事件进行认定,如果出现多起事故事件,按照各自造成的的直接财产损失分别认定重要程度。

2.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认定标准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重大缺陷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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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重要缺陷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需要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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