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15-004
债券简称:13 尖峰 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 尖峰 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金华市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设定担保额度:设定担保额度6.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 4 月 17 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全体九名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4907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99.16%,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 58 号,主要经营:滴眼剂、滴耳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硫酸阿奇霉素、门冬氨酸氨氯地平、盐酸帕罗西汀)制造、销售及出口,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软膏剂、滴丸剂、原料药(人工牛黄、头孢呋辛钠、加替沙星、盐酸头孢甲肟、头孢哌酮钠)
制造、销售及出口;中药提取车间(限下设分支机构生产);冻干粉针剂、粉针
剂(头孢菌素类)、片剂(抗肿瘤药)、原料药(甲磺酸伊马替尼)制造、销售及
出口;进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
2、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5 亿元,其中本公司占 6%、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 95.25%)占 70%。注册地址:湖
北省大冶市保安镇;主要经营: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机电设备制造及销售;建
材产品销售等。
3、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元,其中:本公司占 75%、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 95.25%)占 25%,注册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六顺乡思澜公路 43 公里处,主要经营:水泥的生产;水泥
及水泥制品、建材、碎石、编织袋、水泥粉磨的销售;水泥出口贸易。
4、金华市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2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
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 99.16%)占 90%、本公司占 10%,注册地址:
金华市环城东路 1180 号;主要经营:药品经营。预包装食品、危险化学品、医
疗器械等。药品经营许可主要有:中成药、中药材、中药欣片、化学药制剂、化
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销售。
5、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93.33%、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 99.16%)占 6.67%,注册
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 88 号,主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
易,保税货物和一般货物的仓储(除危险品)、医药中间体、制药设备等。
上述子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
银行贷款
公司名称 总资产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公司所有
总额
者净利润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
61798.23 17794.83 2000 44003.40 62545.78 11239.99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
95436.34 62337.11 11900 33099.23 101124.44 5096.38司
金华市医药有限公司 31480.55 23796.14 3000 7684.41 73478.07 650.56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
53709.85 36057.68 0 17652.17 39788.44 3601.15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
8321.06 7267.01 0 1054.05 16091.27 448.54限公司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对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设定如下额度:
被担保单位 设定担保额度(万元)
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10000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30000
金华市医药公司 15000
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
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 5000
合计 65000
2、同意为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函,为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的客户在该公司存放的货物提供相应的担保。
在以上额度内的担保授权董事长分次执行。
以上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以上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董
事会同意以上的担保。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1.5 亿
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55.81%。其中,已批准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50,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24.2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7.3 亿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35.4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余额为 80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3.8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