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15-2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七次
(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六届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人,实际出席十一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同意提名王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王笑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3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巨化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科长,巨化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部长助理,巨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已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呈)。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帅新武、李根美、余伟平、全泽的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王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王笑明先生的学识水平、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具备胜任公司董事职务的相关能力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第 1 页 共 2 页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同意董事会意见。
二、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利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商业汇票,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权益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同意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授权本公司总经理组织开展上述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公司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是与银行合作,将收到的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交由合作银行代为保管、到期托收。合作银行依据公司入池票据情况,增加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利用该授信额度,可以以存在合作银行的票据作质押,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款或融资等,从而提高公司商业汇票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减少管理成本,控制管理风险。
公司本次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为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可滚动使用),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 年。预计,上述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周三)下午 14: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公司办公楼二楼)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公司临 2015-26 号公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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