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我们作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签署:
周建军:
李小青:
吴国蛟: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