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8 16: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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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分公司、事业部及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企业文化、组织结构、公司战略、社会责任、

人力资源、全面预算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固

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税务管理、财务报告、长期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合同

管理、担保、信息传递、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

款、采购与付款、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担保、信息传递。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体系及标准化体系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的存在,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导致财务报告中出现影响大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5%或大于资产总额3%的错报

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的存在,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导致财务报告中出现影响利润总额3%-5%或资产总额1%-3%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

要缺陷;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视为一般缺

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如存在下列领域的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

舞弊行为;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

告;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

现该错报,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的存在,其可能导致的财产损失

大于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5%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组合的存在,其可能导致的财产损失

达到公司年度利润总额的3%-5%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视为一般缺

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如存在下列领域的缺陷,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1)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严重影响品牌形象,短期内未消除;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严重处罚、制裁;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骏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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