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8 16: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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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 2015-010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等八项企业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从 2014 年度

及以后期间实施外,其他准则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实施。

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厘定了相关会计政策,分析了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对执行新准则影响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2014 年 7 月 1 日。

2、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4 项具

体会计准则(38 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 2、9、30、33 号)、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 年财政部发

布的 2、9、30、33、39、40、41 号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各修订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

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将不具

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没有公开活跃市场报价的权益投资调至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法计量;本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以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的份额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公司将因接受其他投资方资本

性投入导致对原子公司所持有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享有份额变动

计入投资收益。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

本公司将其他(非)流动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调至递延收益列报,将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调至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项目的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项目名称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 股 权 投 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14 年修订)》 资本公积 +76,224,856.09

投资收益 -67,168,992.84

少数股东损益 +9,055,863.25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 对 2013 年 1 月 1 日/2012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的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项目名称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 股 权 投 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14 年修订)》 资本公积 -102,245,875.33

投资收益 +119,919,286.91

少数股东损益 +17,673,411.58

说明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将原在长期

股权投资项目列示的北京博大高科技发展公司、北京大名星度假村有限公司、广西中青旅旅

行社有限公司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上述三项投资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账面

净额为 0。

说明 2:对 2014 年半年报影响: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规定,2014 年 1 月联营企业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因接受其他投资方资本性投入导致

对其原子公司北京古北水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

享有份额变动 1.65 亿元应计入投资收益。公司对该事项处理进行了调整,该事项已在 2014

年度报表中予以调整反映,不影响可比期间报表列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

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递延收益 +2,500,000.0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00,000.00

(2014 年修订)》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5,185,172.59

其他综合收益 -25,185,172.59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 对 2013 年 1 月 1 日/2012 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的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项目名称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递延收益 +41,535,700.0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535,700.00

(2014 年修订)》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2,350,070.90

其他综合收益 -22,350,070.90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和财务报表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合并报表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

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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