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14 年度,号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本年度为董事会的换届改选年。在 2014 年 5 月 30 日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之前的审计委员会由罗伟德、谢勤和王欢
三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罗伟德;5 月 30 日后,选举产
生了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靳庆鲁、黄艳,以及董事江
水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靳庆鲁。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现场会议,全体委员
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 年 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会议,
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3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安排及预审中发现问题的汇报。
2、2014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会议,
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3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总体
情况汇报。
3、2014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三次会议,
听取了公司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以及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年审会计师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按照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条件要求对中环海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考核,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有较强的专业水准,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
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此,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4 年度的审计
机构。关于续聘费用上,审计委员会也建议公司“能与该事务所进一
步沟通,控制增幅。”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的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
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13 年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安排和审计策略等汇报,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指出
了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和方面。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的
2013 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后再次听
取年审会计师的汇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审计师和公司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敦促公司方面尽
快给予整改落实。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
报告,要求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应该严格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保证
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
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部门就 2014 年内部审计工作
进行了必要沟通,并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管理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内
控体系的建设工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在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为更好的使管理层、
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
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
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监
督、指导、审阅、评估和协调的作用,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特此报告。
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罗伟德、谢勤、王欢
靳庆鲁、黄艳、江水昌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