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待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4-18 16: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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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所审议的《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

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均无异

议。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相关情况已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 年 12 月 22 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

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

范规定的情形;对杭钢股份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公司目前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5 年 4 月 16 日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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