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
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 4 月 16 日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