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文件之五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勤勉负责的精神,在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切实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努力维护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 3 名委员,其中有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分别就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提交的未审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等事宜进行审议,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度审计费用 5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也及时进行交流并得到了合理审慎的解决,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严格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内部控制以及项目标的会计报表等发表意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和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按照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安排,提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各定期报告的财务会计报表,对报表是否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意见;
(2)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提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审计前财务报表,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沟通,发表审阅意见并同意公司将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年审会计师审计。在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关注重点事项保持沟通。外部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审阅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并与会计师就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同意将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编制《华升股份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召开多次专项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会计师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会,听取会计师对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总结报告,就外部审计关注问题进行讨论,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三、总体评价
2014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沟通、监督和核查作用,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1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黄 煌
王其林
朱小明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