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4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王全喜先生、乔少华先生和孙伟娜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全喜先生担任,符合相关规定。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1、2014 年 3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定的 201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意见;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 年 5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就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审计进行审议。
3、2014 年 9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对安徽省淮北市段园工业集中园区兴园路东侧占地面积 100 亩的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进行工程决算审计进行审议。
4、2014 年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物资管理及业务经费使用情况的进行了专项审计。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 201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4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顺利执行,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
4、评估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