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一、本公司会计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本企业已经执行上述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具体会计政策的影响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变更后,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 2014 年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告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
2、对公司报表及附注披露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22,458,66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22,458,660.00
合计 22,458,660.00 22,458,660.00
(2)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3)除上述影响外,公司执行前述修订后的准则对公司报表及附注无其他影响。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