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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留平、于晖及董事李学勤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陈留平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 4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程督促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
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前,采取书面和通讯方式与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了公司 2013 年度审计计划安排。
2、在审计小组进场前,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要求,初步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意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3 年度审计工作。
3、审计小组进场后,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向审计机构发出工作督促函,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通报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4、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就初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进程和出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通过对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审计的全程跟踪和及时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程序、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从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作出了评价。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建议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向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服务费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数额一致。
(三)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控自评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1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指导 2013 年度审计工作、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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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