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宏昌电子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作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对外提供担保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阮吕艳 何贤波 姚小义
2015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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