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 2015-00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六届六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1、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件,获悉承担本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执业团队拟整体加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并且是国内十二家具有 H 股审计资质的事务所之一,为全球领先的国际会计组织 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致同国际”)在中国唯一的成员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查了有关文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无异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