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
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
员会 201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
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2014 年底公
司进行了换届并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
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分别是两
次 2013 年年审工作见面会,四次季度工作总结会及一次无管理层参
加的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出席了每次会
议,并对会议内容认真进行了沟通讨论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如下:
1、2014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与年
审会计师关于 2013 年年审第一次见面会及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
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财务负责人汇报公司 2013 年度预估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2)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汇报
对公司 2013 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安排等;3)审计部负责人汇报公司
201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14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无
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暨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关于 2013 年审第二次见面会。会议主要内
容为:1)审计部负责人汇报公司 2014 年度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汇报;2)年审会计师单独向审计委员会介绍年度审计情况并进行深
入讨论;3)年审注册会计师汇报 201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初审意见及
审计情况。
3、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4 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4、201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4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三、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4 年度年审工作情况
1、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
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 2014 年年报
审计计划,并与事务所商定了公司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
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
沟通,审计期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程序对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及应收款项催讨等重点关注事项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
审阅相关资料并提醒公司管理层、董事会重点关注。按照审计计划安
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3、审阅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并出
具了如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守了《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全面履行了审计责任。
4、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审计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手册》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
告期内,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与外部审
计的沟通,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保证公司有序经营。审计委员会
审阅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4 年度公司审计任务,故审计委员会提议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按公司所披
露的审计费用支付其 2014 年度审计工作报酬。
(二)2014 年度其他工作情况
1、审核公司季度、半年度报告及披露工作;
2、审查公司主要业务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内控制度,关注内控制
度实施的有效性。
四、审计委员会提示关注的重要事项
1、公司业务简单、财务风险低,经营风险相对存在,股东希望
公司并非仅止于扭亏为盈,希望在业务发展战略上能有进一步的作为。
2、2015 年公司应高度重视大丰应收款回收,加快催收步伐。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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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