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编号:临 2015-003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下午在浦东大道 720 号国际航运金融
大厦 27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震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全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3,917.4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6,682,555.58 元,2014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15,678,638.17 元。由于公
司 2014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能达到现金分红要求,因此,公
司 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 2014 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 2014 年度工
作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 13.5 万元(均不含差旅费及
其他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财务性投资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谋求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通过使用
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财务性投资,能
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授权公司
经营层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至第七项及第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