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
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玉敏先生,1958年9月出生,1982年1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经济学硕士。
自1982年1月至今在山西财经大学工作,现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
究生导师、MBA导师、会计学专业财务会计学科带头人。社会兼职:中国会计学
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山
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专家;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山煤
国际、美锦能源、同德化工、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常南先生,1959年12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82
年8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曾任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核电事业部主任、中国核工业23建设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现任佛山市南方增材精密重工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本公司独
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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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镜先生,1951 年 10 月出生,1969 年 3 月参加工作,1977 年毕业于鞍山
钢铁学院矿山系,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工业部重型矿山机械局技术处技术员、
第二装备司科技处副处长、重大装备司重矿处处长,国家机械局行业管理司行业
管理处处长,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运行局机电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调研员、副巡视员。国家矿山机械标准化委员会委员。现任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李镜先生已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李镜先生的辞职需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4年度履职概况
2014 年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姓名 本 年 应 出 席 董 亲 自 出 席 本 年 股 东 会 召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次数 开次数 次数
李 镜 7 2 2 1
李玉敏 7 2 2 1
常 南 3 0 2 1
2014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每次出席会议,
均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付诸表决议案均投赞成票并获得通过。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
各方面情况,认真地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进行认真
地审核,主动询问有关议案的背景等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在充分了解有关
情况的基础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为独立董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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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并积极有效地支持与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在公司 2014 年年报的审计和编制过程中,依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年报工作的具体
要求,参加年报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 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效地沟通,
以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三、201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4年任期内,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
情况如下:
201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对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专项说明。
上述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执行,相关议案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进行了披露。
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4 年,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客观、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投项目承诺和有关监管规定使用,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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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4 年 4 月,公司财务总监人事变动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程序并进
行了及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4 年度,公司的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4 年度,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程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
计机构并进行了及时披露。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通过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 2013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2014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 7 月 31
日完成了利润分配的相关工作。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及股东没有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4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
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
机制,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协调有序进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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