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在认真审阅议案及其附属文件,以及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审慎判断,现就第七届三十
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存货的独立意见
公司遵循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核销部分存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高管
薪酬水平制定,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符合“公平、激励”的原则,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稳定发展;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201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南京金斯服装有限公司发生商品购销
业务 3,024.07 万元,其中 2014 年 8 月 15 日成为关联方之日起至 2014 年末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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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775.02 万元,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之内;日常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与关联方的购销往来符合框架协议的约定,遵循了公允的价
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逾期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汉辉 陈益平 陈 超
二○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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