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结合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精心组织,精心安排,于 2015 年1 月专门成立了以董事会办公室为牵头部门,以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专员为成员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并授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全面负责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评价工作中,公司经理层、总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各方沟通交流顺畅,保证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聘请了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分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制度建设风险,市场需求风险,应收账款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资金管理风险,采购业务风险,存货积压风险,信息安全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分子公司(含两家非啤酒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70%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70%以上。
其评价业务和事项包括以下流程。
1、公司总部
依据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单元的重要业务流程,具体包括:公司层面、财务报告与披露、全面预算管理、资金与费用活动管理、采购与应付账款管理、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存货与仓储管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
2、各分子公司
我们主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对分子公司的控制要求进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报告与披露、全面预算、资金与费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采购与应付账款、销售与应收账款、存货与仓储、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1、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为确保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组织召开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启动会,对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形成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经公司决策批准后实施。
2、成立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公司成立了以董事会办公室为牵头部门,以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专员为成员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全面负责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回避制度。
3、组织开展了现场测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范围和具体业务事项,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对被评价单位的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的证据进行了广泛收集,并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研究分析。
4、审核认定了内部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依据现场测试得到的证据,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在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初步认定,并经复核后,形成了初步评价结论。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整改建议,及时整改,要求评价工作组要密切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
5、认真抽查了重点单位评价情况
为保障评价工作质量,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专门对部分重点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和缺陷认定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其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及缺陷认定程序进行了评估,对其重点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抽样测试验证,合理确保了评价工作质量。
6、汇总评价结果并组织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将总部及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综合、整理,依据汇总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情况,遵照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组织编制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总额 ≥5% 3%~5%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能加以更正;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偏离目标的程度 ≥5% 3%~5% ≤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通过内部控制的评价和测试,我们发现了制度建设、控制未留痕迹、实际执行与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中的控制点描述不相符等一般缺陷。
针对公司报告期内提出的一般缺陷,公司总部积极开展了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制度和流程进行了更新和优化。相关部门对评价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拟定了整改方案,并按方案采取了整改措施,完成了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由评价工作组定期沟通整改进度和效果,通过缺陷整改,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了公司运营,提高了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下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主要是:
1、专人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和评价工作;
2、梳理重点业务流程,将内部控制工作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未来期间,公司还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黎启基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