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17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含总裁助 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含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轨 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道交通事业总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技术中心主
任和副主任、经董事会聘任的轨道交通
事业总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