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审议《2015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因为公司与宁波京桥恒业工贸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上海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郑曙光 周夏飞 闫国庆
2015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