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5-01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2014 年 11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公司相关防范措施公告如下: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前提: 1、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5 年 12 月底实施完毕。
2、假定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 6,521.7230 万元(该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3、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3,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80 万元,但由于预计在本次发行之前,公司将发生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各认购人的发行股数亦将作相应调整,但募集资金总额不发生变化。本公告所述财务指标未考虑上述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的股本变动影响。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预计 1,400 万元)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本实力得以提升,财务风险将降低,财务结构更加合理;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为公司未来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对比如下: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股) 250,699,666 282,699,666
净资产(元) 682,147,987 1,048,165,217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元) 57,710,500 65,217,2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7% 6.22%
因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 2015 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由 2.72 元提高至 3.71 元,每股净资产增长比例为 36.31%。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比 2014 年将增加 53.66%,总股本亦相应增加 12.76%,预计未来几年净利润仍保持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1、保持稳定的资本经营效率。近三年来,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9%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大幅增加,公司资金将得以充实。公司将在继续围绕提高发制品主业规模和营销渠道假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降成本增效益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业务发展,继续保持与往年一致的经营效益水平,保障股东的长期利益。
2、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为严格控制公司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母公司定期组织召开运营分析会。同时,公司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推进内部审计,把风险管控作为常态性工作,切实有效提升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经营效益。
5、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早实现流动资金投放的收益。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督以及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保证专款专用,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部分转型新业务,公司将通过新项目的有效管理和运营,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使公司股东可以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