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09 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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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华电重工由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万元,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不含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以前年度 本年度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已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余额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

1 54,760.00 / 0 54,760.00

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

2 30,752.00 / 0 30,752.00

扩能及配套项目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

3 23,936.62 / 0 23,936.62

能项目

4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522.00 / 0 16,522.00

5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18,609.38 / 15,108.00 3501.38

合计 144,580.00 / 15,108.00 129,472.0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 含 利 息 ) 共 计1,294,967,553.17 元。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华电重工已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

账号 用途

户开户行 初始存储金额 余额(含利息)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招商银行股

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份有限公司

110906781410918 733,693,800.00 582,747,667.30 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北京西三环

目、补充工程项目运支行

营资金项目北京银行股

200000170393838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

份有限公司 165,220,000.00 165,251,804.85

96688812 设项目慧园支行

募集资金专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储

账号 用途

户开户行 初始存储金额 余额(含利息)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中国民生银

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行股份有限

692735237 546,886,200.00 546,968,081.02 套项目、华电重工高公司总行营

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业部

能项目

合计 / 1,445,800,000.00 1,294,967,553.17 /

(三)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三、 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提取募集资金15,10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募集资金到位已近年末,其余募投项目于2014年末暂未开始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也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筹集的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一一对应,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四、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经核查,华电重工201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五、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经核查,华电重工201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六、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经核查,华电重工201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七、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241号),认为,华电重工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

傅承 陈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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