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5-04-08 10:07: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5〕529 号)。2015 年 3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15 年第 16 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并购重组委认为:本次重组申请文件未准确、完整披露标的公司在生产、采购、技术、品牌、产品定价等方面对其德方股东德国德赛的依赖性,以及该等事项对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以及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公司董事会将于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对是否修改或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作出决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德曼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