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5-047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 9 人,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补充异议股东保护机制的相关条款。
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主动撤回股票在上海证券所的交易,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转而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2. 同意在本次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上市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异议股东和其他股东保护机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给予异议股东和其他股东现金选择权。
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办理以下事项,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1. 授权公司经理层选择一家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代办机构”)并签订协议,委托该代办机构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2. 授权总经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终止上市后,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 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的有关事宜。
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