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水电: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晓)

来源:上交所 2015-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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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岷江 水 利 电力 股份 有 限公 司独立 董 事提名

人声 明

提名人 丨

,现 提名奎 晓

为四川岷江 水利 电力 股份 有 限公 司第六 届董

事会独立 董 事候 选人 ,并

已充分 了解被 提名人 职业 专长、教育

背景 、工 作经历 、兼任职 务等情

况 。被提名 人 已书面 同意 出任 四川 岷江水利

电力 股份 有 限公 司第六 届

董事会独立 董 事候选 人 (参 见该独立 董 事候选

人 声 明 )。

提名人 认为 ,被 提名人 具备独立 董事任职 资格 ,与

四川岷江 水利

电力 股份 有 限公 司之 间不 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

性 的关 系 ,具 体声 明如

下 :

一 、被提名 人具 各上

市公司运 作 的基 本知 识 ,熟 悉相 关法 律 、行

政法 规 、规章及其 他规范 性文件 ,具 有五年 以上 法

律 、经 济 、财务、

管理或 者其他 履行独立 董 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 作经验 ,并

己根据 《上 市

公司 高级管理 人 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 关规定 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 书 。

二 、被提名 人任职 资格 符合下列法律 、

行政法 规和 部 门规 章的要

求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关于董 事任职 资格 的规 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务员法》关于 公务 员兼任职 务的规 定 ;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组

织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 部辞去 公职 或者

退 (离 )休 后担任上 市公司、基金 管理公 司独立 董事 、独 立 监

事的通

知》的规定 ;

(四 )中 央纪委 、教育部 、监 察部 《关于加 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 高校领导班子成 员兼任职 务的规 定 ;

(五 )中 国保监 会 《保 险公司独立

董事 管理 暂行办法 》 的规 定 ;

(六 )中 国证 券 业 协会 《发布证

券研究报告执 业 规 范》关于证 券

分析师 兼任职 务 的规定 ;

(七 )其 他法 律 、行政法

规和 部 门规章规定 的情形 。

三 、被提名 人 具备独立 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司

或者 其 附属企业 任职 的人 员及其直 系亲 属 、主

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 指配偶 、父母、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 系是 指

兄弟姐 妹 、岳父 母 、儿媳 女婿 、兄弟姐 妹 的配 偶 、配

偶 的兄 弟姐 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

持有上 市公 司 已发行 股份 1%以 上 或者 是上 市

公司前十名 股东 中的 自然人 股东及 其直系 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 间接

持有上 市公司 已发行股 份 5%以 上 的股 东单

位或者 在 上 市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 员及 其直系

亲属 ;

(四 )在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任职 的人 员 ;

(五 )为 上 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 东或者 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 务 、

法 律 、咨询 等服务 的人 员 ,包 括提 供服务 的中介机 构

的项 目组全 体人

员 、各级 复核人 员 、在报告上签 字 的人 员 、合伙 人及主 要负

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公司及

其控股 股东或者其 各 自的附属企业 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 担任董 事 、监 事或者 高级管理 人 员 ,或

者在 该业务

往来单位 的控 股股 东单位担任董 事 、监 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

具有前六 项所 列举 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证券 交易

所认定不具各独立 性的情形 。

四 、独 立 董 事候选 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 罚 ;

(二 )处 于被证 券交 易所公

开认定 为不适合 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 的

期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证 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 两次 以上通报批 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 董事期间,连 续两次未 出席董 事会会 议 ,或

未亲 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 事会会议 次数 三 分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 事期 间 ,发

表 的独 立 意见 明显与事实不 符 。

五、包括 四川岷江 水利 电力股 份有 限公司在 内,被 提名人 兼任独

立 董 事的境 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 提名人 在 四川岷江

水利 电

力股份有 限公司连 续任职 未超过六 年 。

本提名人 已经 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 《上海 证 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独

立 董 事备案及 培训 工 作指 引》对独 立 董 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进行核

实并

确认符合要 求 。

本提名人 保证上述 声 明真实、完整和准 确 ,不 存在任 何虚假 陈述

或误导成分 ,本 提名人 完全 明白做 出虚假 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 果 。

特此声 明 。

提名人 :四 川岷

(

工、/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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